公示 | 绍兴市环境保护局入围第十届中华环境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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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届中华环境奖入围
候选单位(个人)事迹公示
生态兴则文明兴
为表彰和奖励在我国环境保护事业中做出突出贡献和取得优异成绩的集体和个人,促进生态环境保护事业的发展,中华环境奖组委会启动了以“生态兴则文明兴”为主题的第十届中华环境奖评选表彰活动。
经组委会秘书处资格审查、专家预审组初审和第十届中华环境奖评选委员会第一轮评选,入围候选单位(个人)名单现已产生。
按照《中华环境奖评选与奖励办法》规定,现将入围候选者——绍兴市环境保护局事迹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欢迎在公示期间,通过信件、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渠道反馈有关意见和建议。
☑ 联系单位:中华环境奖组委会秘书处
☑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广渠门内大街16号环境大厦719室
☑ 邮编:100062
☑ 电话:010-67112884/67116615
☑ 传真:010-67118190
☑ 电子邮箱:cepf714@126.com
中华环境奖组委会秘书处
2018年8月13日
绍兴市环境保护局
推荐单位:浙江省环境宣传教育中心
绍兴市2011年在全国率先开始积极探索环境污染损害鉴定评估与赔偿制度,2014年9月原环境保护部批准绍兴市环境保护局参加环境污染损害鉴定评估试点工作。2016年浙江省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将绍兴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试点列为省委深化改革2016年重点突破项目。
绍兴市高度重视,搭建组织架构,落实机构和人员,明确分工和职责,扎实推进,有序开展,从制度建设着手,大胆探索,构建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的整体框架。大胆试点实践,综合运用坚定评估、赔偿磋商、公益诉讼、生态环境修复手段,以案例实践验证生态环境赔偿制度体系,推进全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的改革实践,形成实践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与赔偿制度的“绍兴模式”。
绍兴市探索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取得的成效,被浙江省推广学习,得到上级政府和广大公众的认可,是新时代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制度创新和实践,对浙江全省、全国都具有典型示范作用。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编辑:王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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