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多罗夫:爱与人文主义

2017-02-08 茨维坦·托多罗夫 阅读培文 阅读培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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茨维坦·托多罗夫( Tzvetan Todorov )于2017年2月7日逝世,享年77岁。他是法国符号学家、思想史家,任法国国家科学研究中心研究员。主要作品有《符号学研究》《什么是结构主义》《巴赫金与对话理论》《幻想文学导论》《散文的诗学》《象征理论》《批评之批评》《征服美洲》《我们与他人》《面对极端》《不完美的花园》《责任与愉悦》等。曾获得法国国家科学研究中心铜质奖章、法兰西人文院Charles Lévêque 奖、法兰西学术院首届 Maugean 奖、阿斯图里亚斯王子奖(2008年社会科学类)、法国艺术及文学勋章。

今天我们推出节选自《不完美的花园:法兰西人文主义思想研究》的这篇文章,以志哀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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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无法解释他们寄予爱的价值,虽然他们准备肯定这价值。歌唱典雅之爱的游吟诗人们重复这一看法:“没有爱的话,活着还有什么意义?”“没有了爱,人们便没有价值”,旺塔多的伯纳德(Bernard de Ventadour)这样宣告;近7个世纪之后,邦雅曼·贡斯当与他相互呼应:“当人们不再被爱的时候,那生活还有什么意思?”(《致朱丽叶·雷卡米耶》,1815年10月8日)现代人——人文主义者说出了他们未曾表述过的思想——在爱中所赞赏的不一定是美、德行或者智慧,即便这些品质可能介入其中。他们心中明白人类是不自足的,为了生存,他们需要他人;爱以各种形式来满足这种需要,化身为对这需要的最强感受。这种对爱的赞美处于人文主义传统的中心,在这一传统中,爱也成为一种理想。原因很简单:如同人文主义所主张的,爱将他人推举为我行为的最终目标。确实,人们早已将基督教称作“爱的宗教”,但我们前文刚刚看到,必须赋予人类之爱一种神圣的理由。此处,正是基督教开创了一个新纪元,剥除了爱的所有超自然动机。人文主义思想将爱置于价值等级的顶峰,再一次消弭了对它将人简化为孤独的和自足的个体的指责。

这种人文主义并不因此而“天真”:此处,人是被作为价值,而非作为事件而受到重视。对爱的重视不是因为爱的对象是完美的(它并非如此),而是因为为了某个人本身而爱他本身,这是人们所能做到的最好的事情。在母亲对孩子的爱中,重要的不是孩子,而是爱。被人爱的个体是一种化身,不是完美的化身,而仅仅是人性的化身;珍爱人类——如列维纳斯所言,是践行“对他人的人文主义”——在此处是至高价值。我上文分辨出的所有特征——用彼对象来替代此对象的不可能性、对象之构成终极目标、对象之与己不同的身份的维持、对象对于其自身存在的享有——不能告诉我们双方彼此的内在品质;所有这些特征都是关于双方之间所建立的联系的性质。

不可约简的个体,作为人类行为的终极目标,同样具有主体的自主性。初看起来,人们的认识却可能与此相反。如果人文主义思想仅仅是歌颂意志,比如道德、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自主,那么没有什么比爱的存在本身更加与之相悖了。因为爱人的主体不由自己的意志主宰:人们无法因为决定了爱而爱;相反,爱是证明行为的起因不是意志的作用的最好例证。卢梭很清楚这一点,他坚持对这一意见加以一些限制。首先,他希望在爱之中保有主体按照自己意志行动的权利——但所涉及的是被爱者的、他人的主体,其自由已经是由其个体性所预设的。而作为目标的人与作为施动者的人并非同一个人,你无法简化为我,即便两者都是人。另一方面,爱人的主体自身并非注定被动。虽然对爱的对象的选择不由他的意志(他的自主),但他与这个对象的关系的发展是可由他选择的;因此,通过接受偶然性并同时逐渐用由自我负责的决定来代替它,他可以克服服从与自由之间的对立。但是,做出的这两点明确说明而且不减少主要论断的力量,即没有人能强迫自己去爱:偶然性和神秘投契替主体做出决定,在这个时刻起作用的那些力量超出了主体的控制。

不可能让爱服从人的意志,这种不可能性证明了为何任何设定人类无所不能的“骄傲”学说注定会失败。意志不是万能的,因为它不能左右爱。主体的自由永远不会完整,主体的意志也依赖于一些非意志的因素:托克维尔说,对于自由的喜好本身是一种人们无法自由选择的本能。鉴于自己本身的状态,人可以选择按照自身的意志行事,这解释了人何以要求政治自主;但人可以选择自己本身的状态吗?人永远无法做到将个人变成一张白纸,某种“既定条件”永远先于人的“想愿”。主体由自己来完全掌握是不可能的;这里,所有“骄傲”都无一席之地。这并不会让自由变成空话:“因此我不是自己的主人,因为我无法自主成为我之外的另一个人?”(《爱弥儿》,IV,586)但是,爱以另外一种方式加强了人文主义学说,即不再将人当作自己行动的原因,而是当作自己行动的目的。对爱的赞美进入人文主义学说,不是通过我的自主,而是通过以你为终极目标。然而,这两者并非是相互绝缘的,因为两者都与人类本质的自由有关:使人能够反抗自己的“天性”的自由,使人变得无法预测的自由。

选择仅仅以人为目的,这一选择将人文主义思想与其他现代精神家族区别开来。保守派和唯科学论者习惯上将一些超验的目标交给人类:对于前者而言,是上帝、自然或者只是族群;对于后者而言,是无产者、优等民族或者人类的幸福。为了国王、为了祖国或者为了革命而死,这总归是些近似的选择:每一次,选择的目标都是一个高于个人之上的实体,而个人本身则沦为手段。个人主义者们,他们拒绝让个体屈服于一个更高目标,不管是什么目标;个人的充分发展被看作一种值得尊重的目标。人文主义家族同样拒绝将个人工具化,只是行动的目的不再是主体本身:其目的是他人。

人文主义者肯定一些超越每个个体生命的价值;然而,这些价值与保守派所要求的神圣无关:可以说,这里所涉及的是一种水平的、侧面的超越,而非垂直的超验。人不再被置于神的位置上。但这并非随便什么样的人:这里涉及的仅仅是在我之外的化身为个人的人。此处,不像在保守主义或唯科学主义的一些其他形式中那样,宗教被政治代替,上帝被国家或者民族、政党代替。而且,人们不会将对个人的爱混同于所有社会成员被要求的对领袖的敬爱:即便领袖是一个个人,但人们所崇拜的是其职位,而非担当职位的人;完美是与受尊崇的对象不可分的,而人们用自己的爱所爱着的是一些并不完美的存在。

这并不是说,从人文主义的视角看,人们应当将生命贡献给唯一一个人:他人可以是多个的,最主要的是他人始终由一些个体的人组成,而不是被一种抽象概念来代替,即使是“人类”的概念。如果为了人类的福祉而牺牲一些个人,那就脱离了人文主义家族。如果与此相反,人们让全部生活服从那些只应当作为手段的东西:工作、金钱、成功,那么也一样脱离人文主义。这是两种彼此对立的反人文主义的选择:后者将人所利用的工具当作人的目的,前者将人类本身当作达到某个超越于人的目的——神圣的、自然的或者只是抽象的目的——的手段。

爱则摆脱了这两种对人的简化。所以,爱变成我前文称为积极的人文主义的最佳体现:阻止某些不公正的东西被强加于人的不仅仅只是公民们的平等要求或自主,还有对一些正面的价值的推举,这使人能够赋予每个生命以一种意义。同时,我们看到这种积极性重视私人领域,依恋、奉献、友谊、爱的关系在私人领域最能得到发展,虽然私人领域并不排斥从事政治行为的公共领域。如果说在日常的家庭内的美德、家庭生活、爱的婚姻开始受到赞同的同时,人文主义也扩大了对人们精神的影响,这并非偶然。邦雅曼·贡斯当同样要求私人与公共领域的平衡,他以自己的方式证明了爱的优先地位,他宣称:“一句话,一个眼神,一次握手,在我看来要胜过所有理性,以及这俗世上的所有王位。”(《致安妮特·德·热朗多》,1815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