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两市迎新任副市长
12月28日,常州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桓恒、徐华勤两同志辞去常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3年12月28日常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常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决定:接受桓恒、徐华勤两同志辞去常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并报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免名单
(2023年12月28日常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任命潘冬铃同志为常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任命石江水同志为常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
免去王文卓同志的常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职务。
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3年12月28日常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任命陈新荣同志为常州经济开发区监察工作委员会主任;免去刘潇同志的常州经济开发区监察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任命吴荣波同志为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立案庭副庭长;任命姚远、张国凯、戴强、潘军同志为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任命王丽佳同志为常州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任命常鑫同志为常州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任命谢君佩、管玲同志为常州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员。免去潘君泽同志的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免去葛少华、陈玉珍同志的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任命乔璐同志为常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副检察长;任命吴波、钟慧文、高爽、刘旭、黄伟同志为常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任命姜海燕同志为常州经济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免去黄秋雄、蒋益同志的常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免去王建伟、吴洪平同志的常州经济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决定任免名单
(2023年12月28日泰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任命向子琨为泰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任命章惠明为泰州市信访局局长;
免去蔡秋云的泰州市信访局局长职务。
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名单
(2023年12月28日泰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任命蔡秋云为泰州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
免去王中庆的泰州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职务;
免去王龙的泰州市人大常委会经济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名单
(2023年12月28日泰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任命方明航为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丁正明的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免去苏媛媛的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名单
(2023年12月28日泰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任命华为民为泰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任命钱峻为泰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任命丁建玮、糜春、顾伟、丁铌为泰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任命徐艳、王莉、户恩波为泰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任命梅煜为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免去张蓉的泰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职务;
免去翁陶庆、李爱华的泰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免去韩琴的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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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张妍 编辑|俞杨
来源|常州人大、泰州人大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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