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医保为在校大学生量身定制
不需要!每个医疗保险参保人只能享受一份医疗保险待遇。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中明确“鼓励大学生在学籍地参加居民医保”,在学籍所在地参加大学生医保后,就不需要在原籍地继续参保了。入学当年在老家参加医保的,可以继续享受当地医保政策直至年底,到期后,按照原参保地政策办理停保。大学生医保属于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一种。具体缴费标准按照学籍地参保缴费标准执行。
原则上由学校统一办!“大学生”指的是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包括民办高校)中全日制本专科生、全日制研究生。大学生医保由录取(在读)高校对接当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统一办理参保手续,大学生个人只需配合学校做好信息采集、医保费缴纳等工作。大学生医保的待遇享受期是什么?
待遇享受期内能享受哪些待遇?
大学生参保缴费后,自下一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为了做好入学新生的医疗保障衔接,在我省入学并参保缴纳次年保费的,入学当年的9月1日起即可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除已在异地享受过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在待遇享受期内发生的符合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起付标准以上部分,基金按规定支付(有自付比例的药品和项目需个人先按比例支付),包括门诊统筹待遇、门诊慢特病待遇、住院待遇、生育医疗费用待遇和大病保险待遇等。寒暑假、实习期等离开大学生医保参保地后,医保怎么享受?
需要办理异地就医!①大学生异地实习及在户籍地(或生源地),因急诊住院可就近在当地就医,转往异地医院住院应先办理转外就医备案手续。②参保学生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江苏医保云APP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持医保电子凭证在异地联网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医保电子凭证可以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江苏医保云APP、微信小程序、支付宝等渠道申领。展码直接结算!参保大学生就诊时,凭本人医保电子凭证直接与医院结算。在非定点医院发生的医疗费用以及医保目录范围外的医疗费用由参保大学生个人自理。大学生毕业后,可继续享受当期医疗保险待遇直到待遇享受期结束。如果被用人单位录用就业的,随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医保,享受职工医保待遇,没有用人单位的也可以灵活就业身份参加职工医保,或者参加下一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责编|张鑫 编辑|刘丰
来源|人民网江苏综合 江苏省医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