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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刑重罚!福州家有电动车的注意了!赶紧看看!

2018-04-06 加前 福州小鱼网


新法规


日前,福建省政府法制办公布《福建省非机动车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规定不符合电动自行车有关国家标准的有动力装置驱动的车辆上路行驶,将按照法律法规对机动车的标准予以处罚。如果有人没有驾照骑行超标电动车可能会被拘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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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办法(修订草案)》

对"超标电动车"的性质认定和管理问题进行了明确


经依法鉴定或者认定,对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不符合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有关国家标准的有动力装置驱动的车辆,上道路行驶的,按照法律法规以机动车的规定予以处罚。



也就是说,如果你有汽车驾照骑行摩托车上路,按与准驾车型不符处理,扣12分并罚款。


看到这可能有人心存侥幸自己还没考驾照,不过可别高兴的太早,如果这样的话,就可能涉嫌无证驾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



草案一出

市民们都拍手叫好


最严重的要入刑重罚!


国家最近可是对电动车管得很严


近三个月内还连发几个重要通知,


不仅你家里电动车停放、充电有新要求


最严重的要入刑重罚!


现在连快递外卖电动车也要严管了



国家刚一声令下,快递外卖小哥再也不敢“飙车”玩命了!



草案亮点多多 更多建议等你来提


此次草案还有不少亮点,进一步明确了质量监督部门、工商行政主管部门的管理职责,增加了住建部门负责非机动车道路及公共停车区域的规划建设的职责,并授权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部门负责对非机动车的停放实施监督管理。


不少市民们提出,要统一"非机动车"标准,有助于引导消费者购买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


如果市民对此次征求意见稿有自己的想法可以登录"福建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网站",通过该草案网页右侧的"草案建议",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




福州“限摩限电”历经多次调整



2010年开始,福州警方出台"限电(摩)限摩"举措,在"四纵四横"道路限制超标电动车通行。



2015年1月1日起,福州市区(含五城区)所有道路全面实施超标车禁行。



去年11月,福州交警开展电动车违法专项整治以来,5个月里共查处电动车违法42万起,查扣无牌超标电动车6万辆。



此次草案还有不少亮点进一步明确了质量监督部门、工商行政主管部门的管理职责,增加了住建部门负责非机动车道路及公共停车区域的规划建设的职责,并授权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部门负责对非机动车的停放实施监督管理。


电动自行车引发的交通安全事故,时有发生,造成了大量的人员伤亡





骑电动车,安全第一

谁都别想横着走

遵守交规,利人利己!

超标车有风险!


警钟长鸣



来源:福视悦动、东南快报

编辑:加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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