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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利用大额保单实现债务隔离

2017-06-23 香港储蓄与保障

人寿保险保单是一个复杂的法律合同,他的结构相比其他合同非常特殊。他的合同当事人关系较为复杂,保险法律关系的当事人主要有以下几个:保险人、投保人、被保险人、死亡受益人、生存受益人。

如果仔细研究,保险合同和相关法律,我们会很惊奇的发现:各当事人之间财富可以按照合同法律关系的架构进行筹划,可以较好地实现债务的相对隔离。这就给我们进行债务隔离提供了非常好的工具。

  

下面我们就来分享几种常见的隔离债务的保单结构:

一:投保人设计

用负债可能性很低的人做为保单的投保人,实现保单的债务隔离。

李总38岁,是企业的实际控制人,因为企业经营需要经常贷款。虽然企业是有限责任公司,但贷款时银行都让李总与其妻子李太太作为连带担保人。这就导致如果企业经营失败,会直接威胁到李总家庭财产的安全。

李总的父母李爷爷和李奶奶都还健在,60出头。工薪阶层,负债可能性较小。李总儿子李小宝13岁。李总拥有的企业目前净资产1亿元左右,家庭净资产超过5000万元。

因为当下经济形势不好,李总对将来有些担忧。为了保证儿子和自己将来的生活,李总决定趁现在状况良好,用2000万元购买保险,规避全家的意外、疾病等风险,同时创造一个稳定的现金流,进行一个基本的财富保全。

那么,这种保单应该如何设计呢?

我们可以做这样一个安排:

大额年金险+高额寿险+重疾险+高端医疗保险,主要保费用来购买大额年金险,用年金的一部分配置寿险、重疾险和高端医疗险。

投保人如何安排呢?

  

一般的操作都是以李总或者李太太为投保人,如果这种安排就可能存在较大的风险,因为年金险一般都有比较高的现金价值,而现金价值属于投保人的财产。这就有可能受到投保人负债的威胁,虽然在执行过程中可能存在难度,但也存在被执行的可能性。

为了降低投保人负债的威胁,我们可以这样安排:

将2000万赠与给李爷爷,然后以李爷爷为投保人购买保单。因为李爷爷负债的可能性几乎为零,而赠与行为又发生在李总的企业和家庭净值产都超过赠予额的时期。这份保单的现金价值受到李总债务威胁的可能性就已经很低了。

  

在实际操作时一定要注意以下几点:

1.2000万一次性赠予给投保人李爷爷,并且必须申明单独赠与给投保人,并签订赠与协议。

2.大额年金保险最好选择趸交的形式,也可以考虑期缴,缴费年期三年五年都可,不适合太长。

3.建议结合“附条件赠与协议”进行安排。因投保人可以随时解除保单获得现金价值,因此必须防止李爷爷在被骗或者受胁迫等情况下解除保险合同,尤其是如果李总有兄弟姐妹的情况下。

4.结合“公证遗嘱和遗赠”进行安排。当投保人死亡时,投保人的相关权益和现金价值都将作为投保人的遗产进行继承。这就会带来几个问题:

●问题一,如果李总有兄弟姐妹,保单现金价值就面临被兄弟姐妹一起法定继承;

●问题二,如果李总法定继承遗产,继承的遗产就必须偿还李总的债务;

●问题三,遗产继承手续非常麻烦,带来继承的不确定性。

所以在附条件赠与协议的基础上,建议投保人订立公证遗嘱:

当投保人去世后,可建议保单的全部权益1%归李总所有,99%遗赠给孙子李小宝,由李总作为投保人代为持有保单。这样即使偿还李总的债务,也只需偿还保单现金价值的1%。同时也规避了如果孙子李小宝作为投保人退保,挥霍保单现金价值的风险。

二:受益人设计

利用年金保险中生存受益人只能申领年金,实现债务隔离。

钱总,55岁,是一个成功的企业家,非常保守,从不负债经营,家庭净资产5000万,企业净资产1亿。钱太太50岁,身体健康。二人生有一子,钱小宝28岁,已婚,孙子钱贝贝2岁。儿子钱小宝从小娇生惯养,生活挥霍无度,且有赌博的恶习,经常在外面仗着父母的面子借债。

钱总对儿子已经失望,就盼着好好教育好孙子钱贝贝,将来将偌大的家业隔辈传承给孙子。对于儿子,他想创造一个伴随儿子一生的现金流,每月给他和儿媳妇足够基本生活的生活费,同时购买足够的医疗保险,保证儿子生活和医疗无忧。

对于这个情况我们可以这样安排:

以钱总为投保人,被保险人钱小宝,生存受益人钱小宝,死亡受益人钱贝贝,购买十二份大额年金保单。每月购买一份,这样每月都有一份保单会自动付给钱小宝一笔生存金。

其他的安排如下表:

这样安排有以下几个功能:

1.投保人为钱总,保单属于钱总的财产,如果钱小宝负债,则保单本身不可能成为清偿财产,但却可以给钱小宝提供稳定的现金流。

2.可以避免钱小宝挥霍保单本金,保证钱小宝一生的现金流。但因为钱总去世投保人权益的转移问题,可以参考上个案例给出的方法再加以改进。如引入律师作为遗嘱的执行人等方法。

3.当钱小宝没有负债时,在投保人钱总的安排下,可以每月全额领取年金作为生活费,保持比较好的生活品质。如果一旦负债,可以每月只领取基本生活费,剩余部分继续放在保单的万能险账户中,利用保单权益不能被债权人代位的属性,可以很好的保护好年金财产。

三:巧用保单贷款

大额趸交寿险往往有两个重要特点,保险额度高,现金价值高。这种保单我们可以用其做保单贷款,将保险资产负债化,降低保单的净资产。当面临债务清偿的时候,保单的净资产很低。其他相关受益人只需要付出比较小的代价即可保全资产。

钱先生用360万趸交,购买保额为1000万的终身寿险,现金价值为317万,可贷款80%,贷款250万。按5%年息计算,每年付息12.5万。此时保单的资产净值为317万-250万=67万。此时相关受益人只需要付出67万的对价,即可保全保费为360万,保额为1000万的保险资产。

具体操作方法比较复杂,必须根据保险公司的政策和当时的法律环境进行设计,此处不做详细阐述,仅提供思路供大家参考!

四:利用不同司法管辖区

不同司法管辖区,简单讲就是不同的国家和地区法律体系不同。比如,内地和香港、内地和美国都是不同的司法体系。

不同司法管辖区可以实现以下几个保全作用:

1.信息保密性更好。因不属于同一个系统,因此信息公开和泄露的可能性将大大降低。

2.诉讼难度大。国际诉讼往往耗时长,难度大,执行难。因此一般不被选择。

3.法律体系不同,关于资产权属问题的规定也不尽相同,譬如关于年金保险的规定,美国的50个州中,14个州里有全面的资产保全功能,即债权人甚至法院的判决都无法触及到债务人在这些州里购买的年金保险;有26个州规定,债务人的部分年金保险受到法律的保护。如在肯塔基州,每月年金保险金里仅有350美元受到保护;还有20州的法律对年金保险没有保护。因此我们可以利用各国家地区间法律的差别,灵活设计结构以保护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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