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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1月1日起投保香港保险开始征费,财务独立让客户更有保障!

2017-09-28 香港储蓄与保障


香港保险业监管局周五(9月22日)宣布,将由2018年1月1日起,按照法例向投保人收取保费征费,初期的征费率为每保单年度保费的0.04%,并分四个阶段,循序渐进调整至0.1%。每张保单须缴付的征费设有上限。


保监局行政总监梁志仁先生说:「保监局作为独立于政府及业界的监管机构,长远而言必须财政独立并收回运作成本。保监局会审慎运用财政资源,并以循序渐进的方式引入征费,尽量减低对投保人的影响。」


保监局在网站设立了专页(www.ia.org.hk/tc/levy),介绍保费征费安排,并将于未来数月加强宣传,包括推出单张及短片,让公众更了解保费征费的内容。

 

征费范围

除获法例豁免的保单外,保费征费适用于所有新造或现行的人寿保险及一般保险(例如旅游保险、汽车保险、财产保险及家居保险等)保单。保监局会透过保险公司向投保人收取征费。投保人在缴付保费时,须同时缴付保费征费。

 

征费上限

在首阶段征费期(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整付保费或年度化保费$10万或以上的人寿保险保单,投保人每保单年度最多只须付$403;每年保费$500万或以上的一般保险保单,征费上限为每保单年度$2,000。

 

征费率及征费上限详请见下表:



陈先生购买了一份人寿保险保单,保单开立日为2017年1月1日。陈先生每年一次缴付$15万保费,他在缴付2018年1月1日的应付保费时,应缴交的保费征费为$40:

保费征费为以下较低者:

  • $150,000     x 0.04% = $60;或

  • 人寿保险保单征费上限$40


关于保费征费常见问题

问:我如何得知保单的保费征费安排?

答:保险公司会透过不同方式(例如电邮、短讯或保费通知书),向投保人说明收取征费的安排。

 

问:如不缴付保费征费有何后果?

答:根据法例,如投保人没有按规定缴付征费,保监局可向其施加最高$5,000的罚款。保监局亦可循民事程序追讨欠付的征费。

 

问:我可否直接向保监局缴交保费征费?

答:根据《保险业(征费)规例》,投保人必须向保险公司缴交保费征费。

 

问:假如投保人退保,可否获退回保费征费?

答:假如投保人获退回保费,相关的保费征费亦可获退回。不过,若投保人在退保后不获退回保费,亦不会获退回保费征费。

 

问:投保人在甚么情况下可获退回保费征费?

答:假如投保人获退回保费,相关的保费征费亦可获退回(除非在退回保费后,应缴付的保费征费水平仍达到征费上限)。保险公司在计算须退回的保费征费时,必须遵从保监局订定的要求。

 

关于香港保险业监管局

独立的保险业监管局("保监局")随着《2015年保险公司(修订)条例》("《修订条例》")于2015年12月7日生效而成立。保监局是独立于政府的新保险业监管机构,成立的目标是确保保险业的规管架构与时并进,促进保险业的稳健发展;为保单持有人提供更佳保障;以及遵行国际保险监督联会的规定,即保险监管机构应在财政和运作上独立于政府及业界。


保监局于2017年6月26日接替昔日为政府部门的保险业监理处的规管工作,并预计于两年内,接手三个自律规管机构的保险中介人规管工作,并实施法定规管及发牌制度。


该三个自律规管机构分别是香港保险业联会辖下的保险代理登记委员会、香港保险顾问联会和香港专业保险经纪协会。


保监局官网:https://www.ia.org.hk/tc/index.html

电话: (852) 2867 2565

传真: (852) 2869 0252

电邮: enquiry@ia.org.hk

地址: 香港金钟道66号金钟道政府合署21楼

查询时间:周一至周五8:45am—12:45pm;1:45pm—6:00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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