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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公司“保丢不保损”,途中损坏要赔偿吗?

德化法院 德化法院 2023-08-28

托运人因陶瓷作品在运输途中被损

要求快递公司赔偿损失3万元

托运人与快递公司争执不下

最终闹上法庭

2021年11月初,柴烧陶瓷创作爱好者黄某为参加上海视觉艺术学院主办的上海国院陶瓷柴烧艺术节展览,将其创作的并获得金奖的陶瓷作品《坐岩观自在》通过快递公司运送至上海。

但在收货时,却发现观音作品的头部和手部均已损坏,已无参展可能。事后,黄某与快递公司就赔偿事宜闹得很不愉快。

黄某认为

陶瓷作品的损坏系快递公司不当运输及暴力装卸造成的,快递公司作为承运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当时约好是“保丢不保损”,该损失应由黄某自己承担。

快递公司

认为

黄某反驳

我当时是要求按6万元进行保价运输,而快递公司坚持“保丢不保损”,最后我也只好放弃保价运输。

双方就赔偿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日前,黄某作为原告,将快递公司起诉到德化县人民法院,要求快递公司赔偿因瓷器损坏造成的经济损失3万元。

快递公司的“保丢不保损”符合法律规定吗?

国际、国内货物运输均有保价运输规定,保价运输是指运输企业与托运人共同确定的以托运人声明货物价值为基础的一种特殊运输方式。

在托运单上,一般包含可选择性的保价条款。在订立合同时,承运人应该尽到合理的提醒义务,即提醒托运人是否选择保价运输。如果托运人选择保价,应该额外缴纳保值附加费,并在托运单上记载"保价运输"。

本案中,黄某要求保价运输,快递公司不予办理,快递公司的做法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法庭上,快递公司辩称,黄某所寄瓷器包装存在问题,在第一层包装中没有缓冲物,未能为货物运输过程中起到切实的保护作用。黄某也不否认自己在包装寄件时存在一定的疏漏。

为确定参展陶瓷作品损失价值,主审法官邀请具体陶瓷创作研究经验的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并依据我国《民法典》相关规定进行调解,认为托运人要求的赔偿数额为成本价格,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有过错,应承担赔偿责任;黄某自己包装不足也有过错,应当减轻对方部分赔偿责任。最终调解快递公司赔偿黄某15000元。

法官提醒:随着电子商务的高速发展,快递行业也得到空前的发展,通过中间平台进行的非面对面交易突飞猛进,快递在给人们的生活带来巨大便捷的同时,随之出现的快递物品被丢失、损毁的情况也时有发生,为避免因快递毁损纠纷,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有必要注意以下问题

1、托运人应选择营业执照等经营手续齐全、合法的快递公司,并尽可能选择规模大、管理规范、市场口碑好的快递公司。要认真阅读快递单上的承诺及背面的合同约定,如发现不公平的条款,可要求进行修改或另选其他快递公司,避免自己的物品受损失后退赔困难。  

2、快递物品价值较高的情况下,托运人应进行保价。如果未进行保价,那么就应当注意合同中对物品价值的约定。如果出现快递公司“保丢不保损”的限制,最好选择其他快递公司邮寄,或向相关管理部门投诉快递公司的违法行为。

3、办理快递手续后,一定要保管好发票和收据等凭证,以备产生争议后维权有据。

4、收到货物后要及时验货,检查外包装是否破损、货物是否缺少,千万不要先签字后验收。一旦发现货物有缺少、毁损情形,应立即向快递企业及其工作人员提出,采取当面拍照或在回执单上签署质量问题等形式保留证据。

5、要做好货物的包装防损工作。通常情况下货物破损的后果不需要由快递员承担,故很多快递员搬货送货时都很随意,这就要求托运人要认真包装货物,快递公司要仔细检查,按包装规范进行操作。


供稿:民事审判中心  周成铭  林精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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