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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自人,这12家房地产项目还未取得预售许可……
根据预售商品房有关规定,开发项目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不得向购房人收取任何预订款项性质费用。为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保护购房人的合法权益,避免因购房引发不必要的纠纷或诉讼行为,现将我市在建在售房地产开发项目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情况公示如下:
一、近期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房地产开发项目
二、全盘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房地产开发项目
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开发项目,购房人应慎重考虑,不交纳认购金、诚意金等预定性质款项。若执意购买并与开发公司达成协议交纳定金的,因此产生的风险和纠纷购房人承担。若在购房过程中存在质疑,请向蒙自市房地产管理处咨询和反映。
联系方式:0873-3645832
办公地址:蒙自市彩云路民心家园一期13幢2楼203号
蒙自市房地产管理处
2023年6月9日
来源:蒙自市房地产管理处
编辑:杜孟霓
法律顾问:云南牵明律师事务所许毅辉律师 13529467308 杨玥律师 182068378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