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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长出庭公诉,带头落实司法责任制

江夏检察 2018-11-06

“被告人的行为是对社会规则的漠视,对社会秩序的挑衅,对人民群众安全感的严重破坏,必须予以严惩,以弥补被害人所受到的伤害,修复被破坏的法律秩序,重建人民群众内心的安全感。”


公诉席上,江夏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熊昭辉郑重发表公诉意见,有力的指控让两名被告人的罪恶无所遁形。



熊昭辉检察长出庭公诉



6月4日上午,一起涉枪、涉毒,被控故意杀人、非法持有枪支和故意伤害致人重伤的重大刑事案件在江夏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江夏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熊昭辉代表检察机关出庭支持公诉,区法院院长何震为当庭审判长主持庭审,两院领导以带头办理疑难、复杂案件的行动积极贯彻落实司法责任制。



庭审现场



庭审过程中,熊昭辉检察长带领公诉团队围绕被告人是否构成故意杀人罪等控辩双方争议焦点详实讯问、举证示证,并结合庭审情况发表了逻辑严密、触动人心的公诉意见,展现了一名经验丰富的检察官优秀的专业素养和坚决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法治情怀、责任担当。



听取辩护意见



据了解,自司法责任制改革试点以来,江夏区人民检察院积极落实改革要求,院领导主动带头办理疑难、复杂案件,引领和激励全体检察官不断提升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改革的成效不断显现。


第450期

图|张冰峰

文|张冰峰

编|张冰峰

审|刘小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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