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弊案例】私售两亿储值卡,财务总监获刑10年,上市公司内控竟不堪一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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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回顾
来源:新安晚报
案例分析
购买储值卡,为何闹出8000多万窟窿?
庭审期间,万宇骏称:认为自己是采取商厦常规的储值卡赊销方式购卡,是单位与单位的公务行为,并不是自己与彭浩共谋。通过万宇骏的辩解我们可以了解到淮南百大是存在通过赊销方式出售预付储值卡的情况。但是作为类似于现金等价物的有预存的储值卡,通过赊销的方式进行销售是存在一定风险的。
预存卡对于商家而言是如同现金一样,是可以正常使用消费的。那么一旦下游的客户延迟付款并且还使用了所拿到的储值卡,公司损失的将不仅仅是储存卡对应面值部分的金额,同时连同出售的商品也一起亏损掉了,可谓是“财物两失”。
同时,如果储值卡发行量较大的话,通过赊销方式进行售卡对后期回款跟踪也会产生较大的压力。首先是回款跟踪已经属于事后控制(这时候你的卡已经赊销出去了)效果并没有事前控制来的好;其次,如何监控那些赊销出去的卡是否已经被激活使用也会消耗大量的人力物力。第三,从税法角度来说,以销售预存卡、储值卡方式销售服务,应在发生应税服务的当天确认纳税义务发生。如果售卡时即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那如果通过赊销方式来进行售卡,在税务确认方面企业也较为不利。
因此,我们不建议采用赊销的方式去出售有预存的储值卡。
财务总监轻易拿卡?储值卡管理很重要!
商厦是否设置专人保管储值卡?是否和财务的职责相分离了?
是否设有储值卡管理台账?对于储值卡的新增、出售、库存等有明确的记录?
对于储值卡是否有定期的盘点?
针对以上问题,笔者建议,商厦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优化储值卡的管理。首先,商厦应安排专人负责储值卡实物的日常保管,明确保管职责。其次,在商厦按照市场情况定制储值卡,并验收合格后,应由储值卡保管人员对储值卡进行统一的台账登记,以降低储值卡的遗失、损坏等风险。其中,台账要素至少应包含卡片编号、印制时间、卡片面额、数量、发售/领用时间等。同时在储值卡出售时,不仅要有严格的审批程序,对于储值卡的保管人还要做好相应的登记记录,包括但不限于:面值、起始卡号、结束卡号、数量等要素。最后,也是最重要的是定期做好储值卡的盘点工作,特别是对于储值卡销售较好的节日之后,有必要的还可以针对性地增加盘点的次数。
拿卡还能激活?职务分离是关键!
其一,安排储值卡实物保管人员之外的人员负责实物卡激活操作工作,做到不相容职责分离。
其二,储值卡激活人员在操作前,应该复核相应的审批单据填制内容是否完整、合理,审批记录是否规范,只有符合要求的操作人员才可依据申请内容进行激活操作。若不符合要求,激活人员有权拒绝激活;
其三,在系统设置中仅对相应角色的人员授予激活储值卡的权限,对于某个账号短时间内大量异常激活储值卡的情况,应设置专人复核确认后,激活操作才能生效。甚至,在系统内设置预警,当储值卡激活发生异常情况时,系统会自动向拥有更高权限的角色及时报警,将问题扼杀在摇篮里。
其四,严禁为了应对繁忙期,图快或者是图方便将储值卡事先激活存放!这样的行为存在较大的风险!就跟盖了章的空头支票无异!
作者:崔浩、何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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