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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弊案例】私售两亿储值卡,财务总监获刑10年,上市公司内控竟不堪一击?

财税闲谈 2023-02-24

The following article is from 风控在线 Author 锐思商学



案例回顾


2019年8月2日,安徽省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肥百货000417)对外发布公告,称其全资子公司淮南百大商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淮南百大”)原财务总监彭浩因涉嫌将面值总额约 8600 万元的预付卡盗出非法发行生效,且资金去向不明,被淮南市公安机关批捕并立案侦查。



2013年4月起,彭浩被任命为合肥百大集团财务总监助理,后被派遣至淮南百大担任财务总监一职。2013年6月,彭浩在储值卡销售过程中,结识了合肥报业集团承办广告业务的万宇骏和沈某。打过几次交道后,彭浩与万宇骏成了“无话不谈”的兄弟,甚至开始讨论合伙“做大生意”的打算 ,两人商量由彭浩弄些淮南百大储值卡,“悄悄”激活后,给到万宇骏,再由万宇骏交给沈某变现使用。万宇骏会给彭浩一些购卡返点回扣,而万宇骏正好可以无须支付高额贷款利息和抵押,获取大量的现金、持卡变现费用及扣点。在合作期间,万宇骏为了维护与彭浩之间的关系,更好的进一步获取资金,除了向彭浩返点给回扣外,还于2014年1月2日支付给彭浩人民币28.38万元,为其购买一辆大众途观越野车。同年5月13日,万宇骏又花了人民币59.33万元,为彭浩在合肥市万达文旅新城购买房屋1套。


当然,彭浩做事的效率也的确很高,至2019年8月2日案发时,共有价值人民币2亿余元的储值卡被盗出后私自激活生效,期间万宇骏仅返回过亿元左右的资金,仍有8522万余元未追回。
来源:新安晚报
案例分析


发售储值卡通常是百货商厦销售折扣、促销等的一种常见方式。上述案例,主要围绕淮南百大两亿元不翼而飞的“储值卡”展开,充分展现了淮南百大储值卡管理上存在的漏洞。那么,案例中到底暴露出该商厦在储值卡管理上存在的哪些问题?若想做好储值卡管理又需关注哪些事项呢?


  • 购买储值卡,为何闹出8000多万窟窿?


庭审期间,万宇骏称:认为自己是采取商厦常规的储值卡赊销方式购卡,是单位与单位的公务行为,并不是自己与彭浩共谋。通过万宇骏的辩解我们可以了解到淮南百大是存在通过赊销方式出售预付储值卡的情况。但是作为类似于现金等价物的有预存的储值卡,通过赊销的方式进行销售是存在一定风险的。


预存卡对于商家而言是如同现金一样,是可以正常使用消费的。那么一旦下游的客户延迟付款并且还使用了所拿到的储值卡,公司损失的将不仅仅是储存卡对应面值部分的金额,同时连同出售的商品也一起亏损掉了,可谓是“财物两失”。



同时,如果储值卡发行量较大的话,通过赊销方式进行售卡对后期回款跟踪也会产生较大的压力。首先是回款跟踪已经属于事后控制(这时候你的卡已经赊销出去了)效果并没有事前控制来的好;其次,如何监控那些赊销出去的卡是否已经被激活使用也会消耗大量的人力物力。第三,从税法角度来说,以销售预存卡、储值卡方式销售服务,应在发生应税服务的当天确认纳税义务发生。如果售卡时即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那如果通过赊销方式来进行售卡,在税务确认方面企业也较为不利。


因此,我们不建议采用赊销的方式去出售有预存的储值卡。


  • 财务总监轻易拿卡?储值卡管理很重要!


除了赊销方面的问题,财务总监彭浩能过多次、大量地接触到储值卡,并且“悄悄”弄出来后没有人发现,这说明商厦在储值卡实物管理方面可能也存在问题,例如:
  • 商厦是否设置专人保管储值卡?是否和财务的职责相分离了?

  • 是否设有储值卡管理台账?对于储值卡的新增、出售、库存等有明确的记录?

  • 对于储值卡是否有定期的盘点?


针对以上问题,笔者建议,商厦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优化储值卡的管理。首先,商厦应安排专人负责储值卡实物的日常保管,明确保管职责。其次,在商厦按照市场情况定制储值卡,并验收合格后,应由储值卡保管人员对储值卡进行统一的台账登记,以降低储值卡的遗失、损坏等风险。其中,台账要素至少应包含卡片编号、印制时间、卡片面额、数量、发售/领用时间等。同时在储值卡出售时,不仅要有严格的审批程序,对于储值卡的保管人还要做好相应的登记记录,包括但不限于:面值、起始卡号、结束卡号、数量等要素。最后,也是最重要的是定期做好储值卡的盘点工作,特别是对于储值卡销售较好的节日之后,有必要的还可以针对性地增加盘点的次数。


  • 拿卡还能激活?职务分离是关键!


就算是有了赊销的机会,有了拿卡的漏洞,但如果不能正常的激活使用,这些赊销卡也等同于“废纸一张”。但是在上述案例中,财务总监彭浩不仅能取得价值2亿元的储值卡,竟然还成功激活了,说明商厦在储值卡激活流程或者相关系统权限设置、系统安全性方面存在漏洞。


笔者建议,对于储值卡激活管理,商厦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完善:
其一,安排储值卡实物保管人员之外的人员负责实物卡激活操作工作,做到不相容职责分离。
其二,储值卡激活人员在操作前,应该复核相应的审批单据填制内容是否完整、合理,审批记录是否规范,只有符合要求的操作人员才可依据申请内容进行激活操作。若不符合要求,激活人员有权拒绝激活;
其三,在系统设置中仅对相应角色的人员授予激活储值卡的权限,对于某个账号短时间内大量异常激活储值卡的情况,应设置专人复核确认后,激活操作才能生效。甚至,在系统内设置预警,当储值卡激活发生异常情况时,系统会自动向拥有更高权限的角色及时报警,将问题扼杀在摇篮里。
其四,严禁为了应对繁忙期,图快或者是图方便将储值卡事先激活存放!这样的行为存在较大的风险!就跟盖了章的空头支票无异!


以上,我们仅围绕淮南百大出现的问题对储值卡管理进行了分析。但对于大型百货商厦而言,均需制定明确的专项卡券管理制度,其中应至少包含卡券印制管理、卡券实物管理、卡券销售管理、卡券激活管理、卡券资金管理等内容,特别是重点规范卡券销售、盘点、激活等环节。同时,笔者认为也应加强与专项卡券管理相关的银行存款、应收账款、资金管理等方面的内部管理工作。


者:崔浩、何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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