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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导游、咬店员,游客被国家旅游局通报!这锅导游不背!

2017-11-14 导游圈


8月12日,北京游客卢某在随团赴云南腾冲旅游过程中,与导游发生口角,打了导游一耳光,还把劝架的人给咬伤了,最后,该游客的不文明行为被国家旅游局通报。



从当天翡翠商铺的监控画面中可以看到,身穿浅蓝色衣服的卢女士在参观的过程中突然与导游小杨发生争执,随团的游客虽然及时将二人隔开,但卢女士突然扇在小杨脸上的一个巴掌让冲突再次升级。



在场的游客和工作人员见状及时上前制止劝解,但卢女士情绪十分激动,居然还将前来劝架的工作人员手部咬伤。据现场的工作人员介绍,当时导游小杨在带团参观翡翠商铺的过程中,卢女士用手机持续对着导游小杨进行摄录,导游小杨在对卢女士劝阻的过程中,双方动起了手!先不说孰是孰非,都是成年人,遇事应该冷静啊。



翡翠商铺工作人员:“争吵归争吵,但是动手就很没有必要,客人就毫无缘故地给了那个导游一巴掌,我听见那一巴掌的时候,当时就在这一个柜台,就从这边跑过去看,客人还是想要继续打导游,她转来转去不知道什么时候又咬了我的手一口。” 



腾冲市公安局旅游警察大队民警赶到现场了解情况后,依法将涉嫌殴打他人的卢女士带至派出所进一步调查,经过调查取证依法对其作出行政拘留三日的处罚。


根据《国家旅游局关于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第九条的规定,经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评审委员会审定,将卢珊列入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信息保存期限自2016年10月9日至2018年10月8日。


被列入名单之后,除了有警示作用之外,还会影响个人信用

根据《国家旅游局关于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一旦作为信息确认下来,将会保存一至两年,可能会影响到游客再次旅游,严重的甚至会影响到出境、银行信贷。目前国家旅游局正研究提高“不文明记录”的约束力,旅行社、航空公司、协会要建立信息共享机制。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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