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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里区检察院代理检察长李才利列席湖里区法院审判委员会

湖里检察 2022-10-15

9月29日下午,湖里区人民法院召开2021年第五次审判委员会会议,对湖里区人民检察院建议再审的一起民事案件进行讨论。湖里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代理检察长李才利依照法律规定列席。湖里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代理院长李桦主持会议。


李才利同志认真审阅案件材料,就该案的事实认定、证据采信和法律适用发表了检察意见。


李才利同志表示,检察长列席同级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是履行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责的应然要求,是检察机关依法对法院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的具体体现,是诉、审权力互动运行的一种生动实践,也是有效提升法、检两院能力建设的重要路径,履新后首次列席审判委员会,希望通过个案列席,加强学习交流,搭建统一司法尺度的平台,共同提升司法工作质效。

一、明确定位,履行法律监督职责

共同确保案件的裁判质量,进一步构建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法检关系,将检察机关履行对审判活动的法律监督职责落细落实。

二、深化沟通,凝聚司法公正合力

有效消除对法律、法规理解和适用的分歧,确保裁判能最大限度吸收多元化意见,凝聚法治共识,增强诉讼保护合力。

三、完善机制,发挥列席监督作用

进一步贯彻落实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制度,实现检察工作与审判工作的良性互动,实现双赢、多赢、共赢。


李桦同志非常赞同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的重要意义。她指出,检察长列席同级法院审判委员会,是落实人民法院组织法、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重要举措,不仅是检察机关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重要方式,也是审判机关主动接受监督的表现。作为同级法院,一要在提高政治站位、端正司法理念上下功夫,二要在完善工作机制、规范办理流程上下功夫,三要在强化法检协作、提升工作成效上下功夫。


下一步,湖里区人民检察院在积极履职的同时,也将继续做到既不缺位也不越权,努力尊重和维护审判权威,为法院更好地履职提供条件和支持,共同促进检察工作、审判工作的科学发展,进一步保证法治统一,凝聚共同维护法律权威、捍卫司法公信、促进司法公正的最大合力!







顾问/李才利

策划/ 陈筱婷 林莉 张燕君 

文案/ 颜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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