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国家奖正以15元的价格在师大批发。
首席记者丨黎辉
记者丨莫文祖
编辑丨Van Sue 管乐
这是传播人去年的一篇报道。最近几天,各学院年级的QQ群里出现了这么一个文件:《关于举办第十二届全国大学生文学作品大赛的通知》——落款是文学院学生分会学习部,时间二〇一六年九月三十日。而这一“圈钱”事件在去年也曾发生,经传播人记者采访调查,最终了解到事情的真相。至于为什么被称作“圈钱”,我们往下一看便知。
原标题为
15元“批售”的全国作文奖
下面开始
刘豪同学:荣获第十届全国大学生文学作品大赛三等奖。特发此证,以资鼓励。”
这是今年3月底,某高校大二学生刘豪收到的一张获奖证书。去年10月底,“抱着试一试的态度”,他参加了署名为“湖北省文联文学艺术院”等三家单位主办的“第十届全国大学生文学作品大赛”,并按规定交了15元的评审费,在得知获奖后刘豪很是兴奋。但随后他发现,全班10名同学参赛竟有8名同学获了奖。
“没想到一个全国性的奖项竟然这么容易获得。”刘豪倍感失落,觉得自己只是花了15元买了一个奖项而已。
带着刘豪的疑惑,传播人记者展开了调查。
“徐老师”说
像刘豪同学所在班级所出现高获奖率的情况,在该校其他班级里同样存在,甚至比例还要高。据负责安排此事的该校某学院学习部部长提供的数据显示,该校13级汉语言文学某班65人参赛者中有54人获奖,其中一等奖1名,二等奖8名,三等奖45名。12级新闻班有6人参赛,8件作品获奖(其中两人各提交了2篇作品)。全校共有1835人参赛,提交作品1886件,获奖作品有1752件,获奖率约达到93%。
记者注意到,刘豪同学所在省份的另一所大学的获奖率则为100%。同样负责该校参赛事宜的某学院学习部部长告诉记者,学校共有近300人报名参加比赛,学习部精心筛选后挑出了50件作品寄到湖北武汉大赛组委会。最终50件作品全部获奖,其中一等奖3件,二等奖26件,三等奖21件。
记者根据获奖证书下方所提供的网址(www.olpk.net.)进行查询发现,此项比赛共涉及全国28个省市自治区,参赛学校除了有各级各类高等学校外,还涉及中小学以及一些其它教育机构。
截图来自www.olpk.net.
这些学校中竟然不乏一些985和211高校学生的身影。以广东某985和211高校为例,一985高校去年共有150人参赛,共提交作品152篇,其中有141篇获奖。一211高校去年有837人共提交了941篇作品,其中815篇获奖。
根据获奖证书上提供的“全国大学生文学作品大赛组委会”联系方式,记者拨通了电话,对方告诉记者,全国大、中、小学生作文大赛是他们举办了多年的活动,面向全国范围,一年一届,且每届参赛人数呈递增趋势。“第十届参赛人数有几万人。”
记者还根据大赛网站上提供的QQ联系方式,联系到大赛组委会的“徐老师”,他告诉记者,作品只有85分以上才能获奖,85分到89分为三等奖,90分到94分为二等奖,95分以上为一等奖。记者统计发现,网站上公布的数据中,所有参赛人的比赛分数都在84分到100分之间,且获得84分的学生非常之少。
“徐老师”对此回应道:“为了照顾学生情绪,没有获奖的都是84分。”而对于记者提到的为什么获奖率会如此之高的问题,“徐老师”在QQ上却始终保持沉默,至于记者问起的其网站上所述的“一对一的网上评点交流”,“徐老师”更是闭口不谈。
一方面
同样在“全国大学生文学作品大赛”网站上,网页上方有几行红色大字不断变换闪烁,异常醒目:“全国唯一由官方主办的学生作文赛事”、“第十届全国大、中、小学生作文大赛”、“全国性、权威性、公正性、公开性、连续性”,等等。但在“机构简介”一栏中却只有两条信息,一条是2012年2月28日更新的“关于联合举办第九届全国学生作文大赛的决定”,另一条是2012年3月5日更新的“赛事简介”。没有出现一条实质性的机构或单位介绍。
记者通过查看刘豪的获奖证书了解到,证书显示:“第十届全国大学生文学作品大赛”的主办单位共有3家,分别是“全国大学生文学作品大赛组委会”、“湖北省文联文学艺术院”、“世界中文作家协会”,此外还有《少年文摘报》、《小作家选刊》、《东方文学》、《成功》等4家杂志联办。
图为获奖证书
记者通过证书显示的联系方式首先联系了主办方中排在首位的“全国大学生文学作品大赛组委会”。电话中对方告诉记者,大赛组委会只是一个临时性的组织,管理权仍在组委会所归属的湖北省文联文学艺术院,即获奖证书中排在第二位的主办单位。
之后记者通过湖北省文联工作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联系了湖北省文联文学艺术院,接电话的一位自称为该单位负责文艺培训的郑先生却声称:“‘全国大学生文学作品大赛’这个活动是我们前几年举办过的活动,近几年没有举办过。”
对于去年举办的第十届全国大学生文学作品大赛,郑先生竟表示“并不知情”,他称:“我个人现在也怀疑是否有人在冒充我们单位,私刻我们的公章。如果确有其事,我们会用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名誉。”
另外,这个自称为“全国唯一由官方举办的学生作文赛事”的主办方之一“世界中文作家协会”也并未获得官方登记认可。记者通过国家民政部官方网站“社会组织查询”栏目进行查询,并没有找到该组织的登记信息;通过其他网络检索方式也未搜索到任何相关信息。
另一方面
在其余4家联办单位中,《少年文摘报》、《成功》杂志接受记者电话询问时均表示对此不知情,从未主办或协办过“全国大学生文学作品大赛”等相关活动。《小作家选刊》留在网上的联系方式,记者截稿前暂时未能接通。
至于最后一家联办单位《东方文学》,记者通过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官方网站“期刊查询”服务查询,但结果显示为“暂无数据”,通过其他检索方式查询,发现有关《东方文学》不多的信息皆显示其为“香港出版发行的纯文学刊物”、“国内刊号为‘CN13-1003’”、编辑部地址在“河北省邢台市”,记者使用“河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官方网站的期刊查询服务,但未发现有关“CN13-1003”或“东方文学”的任何记录。
强大的作家评审团队中
“强大的作家评审团队”是“全国学生作文大赛”网页上宣传的重要内容,记者点击进入“评委风采”一栏发现,总共有8个作家评审,但却只有4个作家的照片和介绍。而更让人惊恐的是,这4个作家中还包括去年已故的我国著名作家张贤亮。
该网站声称,张贤亮2005年被聘为“全国学生作文大赛”文学创作总监。但在今年大赛组委会寄给学生的获奖证书下方,“大赛文学创作总监张贤亮”的名字依然赫然显示。
截图来自www.olpk.net.
已故作家张贤亮仍在评委之列
大赛组委会工作人员向记者坦言:“获奖证书下方所示的评审团成员一半以上都是挂名的,评分一般由大赛初评和复评委会成员、值班评委完成。
记者通过武汉大学朋友的关系,电话联系上了比赛组委会所述的“大赛初、复评委会”成员之一的武汉大学中文系博士生导师樊星教授,但他表示对此并不知情。“我从来没听说过这个事情,如果湖北文联那边挂了我的名字,那我也没有参与过评选。”
无非就是
据了解,全国大学生文学作品大赛组委会每年秋季都会向全国各高校下发比赛通知,并由各学院的学生会通知到各年级班级,之后将稿件和评审费一并汇寄湖北武汉的大赛组委会。
据刘豪所在学校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的学生负责人、某学院学生会主席刘保平同学介绍,去年第十届大赛中他们共代收了该校学生共28290元评审费,除去邮寄费50元,剩下款项全部汇给了地址为“湖北省武汉市武昌解放路444号楚风楼三楼”的大赛组委会。
而全国共有28个省(市、区)大中小学生的数万份作品参与大赛的评选。
据记者了解,各大高校的组织方对学生参与该项赛事主要还是出于促使学生提高写作兴趣和能力的善意,采访中也并未发现有对学生进行强迫或鼓动的情况。
“这些获奖证书对于评优评先和评选奖学金都有很大的作用,即使学生明知道可能这个比赛不是很正规,但依然会‘偏向虎山行’,因为用15元换取一张国家级的获奖证书,这也算值当。”刘保平分析说。
跟刘豪一样,获奖的学生还会同时收到一份随获奖证书寄来的“第十届全国大学生文学作品大赛《优秀作品选》入选通知”,通知表示,“本届大赛一、二、三等奖作品,是国内为数不多的优秀学生作品……如果你同意入选《优秀作品选》,请迅速通过邮局将120元寄至大赛组委会(110元用于上缴中国文联出版社书号管理费(已有明文规定)及对作品的编辑出版等综合费用,10元为快递寄书费用)。”
据了解,截至传播人记者发稿前,刘豪所在的大学已有42人同意入选《优秀作品选》并上交了120元书号管理费和快递费。通知称,“汇款截至时间为2015年7月30日,作品集出版时间为2015年10月30日”。
¥15的国奖
想想也不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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