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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一文看懂破产清算程序
The following article is from 法岩灋语 Author 张岩律师
一、运用破产清算程序的意义
通过在威科先行系统中检索相关案例可知,在全国法院近年来受理的各类破产案件中,申请破产和解案件总数约为374件,申请破产重整案件总数约为32,180件,申请破产清算案件总数约为155,149件,大约占各类破产案件的 83%,且近5年以来,破产清算案件急剧增加,这表明越来越多的企业和股东愿意通过破产清算程序合法退出市场,以避免承担额外的责任和法律风险。
(一)破产清算程序对债权人的意义
对于债权人而言,通过破产清算程序,可以使债权人的债权得到公平清偿,从而低成本实现债权。具体而言,破产清算程序对债权人的益处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债权人在申请债务人破产清算时无需缴纳诉讼费、公告费等费用,成本较低;
2.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清算的材料和审查标准相对简单、宽松,其破产清算申请更容易被法院裁定受理;
3.债权人无需经过诉讼程序确权也可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只要债权人的债权合法、有效且未过诉讼时效,管理人一般都会对债权人申报的债权进行确认,如此便可降低维权成本;
4.法院裁定受理破产清算案件后,管理人会全面梳理、调查、追回、控制、拍卖、变卖债务人名下所有的财产,通过《企业破产法》赋予的特殊权利(含合同解除权、取回权、撤销权、追回权)、各种合法手段和途径来最大程度地增加债务人的财产,从而有利于实现债权人利益的最大化;
5.债权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前对债务人负有债务的,可以向管理人主张抵销;
6.对于职工债权人而言,职工可以通过破产清算程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且其债权清偿顺位优先于社保债权、税款债权、普通债权;
7.对于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人而言,其可就设定担保的财产优先清偿,无需担心其优先权无法实现。
(二)破产清算程序对债务人的意义
对于债务人而言,通过破产清算可以使股东、法定代表人脱离企业债务的拖累,从而使其东山再起。具体而言,破产清算制度对债务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的益处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管理人对破产申请受理前成立而债务人和对方当事人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有权决定解除或者继续履行,并通知对方当事人。由此可知,债务人可以选择履行对自己有利的合同,并且享有合同解除权。
2.当债务人出现资不抵债情形以后,一般会有大量诉讼缠身,债务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公司资不抵债的情况下仍需花费大量的时间、金钱成本来应诉,导致债务人疲于应付各种诉讼活动,而没有精力开展新的公司业务和项目来挽救企业。在管理人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后,由管理人代表债务人出庭应诉,债务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无需出庭应诉也无需支付律师费等费用,可以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开展其他新的业务和项目,另起炉灶从而实现东山再起。
3.破产清算可使附利息的债权停止计息,同时,破产申请受理后,债务人欠缴款项产生的滞纳金,包括债务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应当加倍支付的迟延利息和劳动保险金的滞纳金,债权人作为破产债权申报的,人民法院不予确认。由此可知,法院裁定受理破产清算申请后,债务人的债务金额不会一直滚雪球似的不断增加。
二、如何申请破产清算
(一)申请破产清算的条件及申请主体
当企业存在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情形时,即可申请对其进行破产清算。有权提起破产清算申请的主体主要为以下三类:(1)债务人;(2)债权人;(3)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
(二)申请破产清算所需材料——深圳实践
1.债务人自行申请破产清算所需材料
由于债务人申请破产清算,存在逃废债的动因和情形,故法院针对审查债务人自行申请破产清算案件,其审查标准更为严格,要求提交的材料也更多,主要包括以下材料:
(1)破产清算申请书;(2)债务人的主体资格证明;(3)债务人的股东会、董事会、主管部门或投资人同意其破产的文件;(4)债务人的职工名单、工资清册、社保清单及职工安置预案;(5)债务人的资产负债表、资产评估报告或审计报告;(6)债务人至破产申请日的资产状况明细表;(7)债务人的债权、债务及担保情况表;(8)债务人所涉诉讼、仲裁、执行情况及相关法律文书;(9)法院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2.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清算所需材料
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清算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1)破产清算申请书;(2)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其它身份证明;(3)债务人的主体资格证明和最新工商登记材料;(4)债务人不能清偿申请人到期债务的证据(包括但不限于债务人履行期限已满的合同、胜诉判决书、终本裁定书);(5)法院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在此需要说明的是,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清算不需要提供债务人的财务信息和审计报告等材料。如果债权人已经向人民法院起诉并申请了强制执行,但最后执行法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在此情况下,债务人已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债权人即可考虑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法院一般会裁定受理。
3.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申请债务人破产清算所需材料
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的,应提交下列材料:
(1)破产清算申请书;(2)清算责任人的基本情况或者清算组成立的文件;(3)债务人的主体资格证明;(4)债务人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证据,其中,债务人未经清算的,应提交:①债务人的资产负债表、资产评估报告或审计报告;②债务人至破产申请日的资产状况明细表。包括有形资产、无形资产及对外投资情况等;③债务人的债权、债务及担保情况表。债务人经过清算的,应提交清算报告;(5)债务人的职工名单、工资清册、社保清单及职工安置预案。
(三)管辖法院
在地域管辖上,破产案件由债务人的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在级别管辖上,基层法院一般管辖县、县级市或者区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企业的破产案件。中级法院一般管辖地区、地级(含本级)以上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企业的破产案件。纳入国家计划调整的企业破产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四)诉讼费用
在实务和法律规定上,无论是债权人、债务人还是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申请破产清算都无需先行交纳案件受理费等诉讼费用,诉讼费用将在法院受理破产清算案件之后,由债务人财产优先清偿。
(五)律师的价值和作用
由于破产清算程序时间较久、专业性强并且需要的材料也比较多,律师可以在债务人自行申请破产清算以及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清算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在这个过程中,律师可提供的服务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起草破产清算申请书;2.收集、整理申请债务人破产清算涉及的证据材料;3.梳理债务人债权债务并出具债权债务清册;4.梳理债务人的财产信息;5.梳理债务人的涉诉情况并起草涉诉情况说明书;6.整理债务人员工信息及社保材料,并起草职工安置预案;7.前往法院提交立案材料;8.经债权人授权后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并就债权申报事宜与破产管理人沟通;9.代表债权人参加债权人会议,并行使表决权;10.针对破产案件进度及分配款等事宜与破产管理人沟通、协调,代表债权人监督破产管理人的履职情况,跟进破产案件进度。
三、破产清算案件经办基本流程
(一)受理及指定管理人
对于债权人、债务人等法定主体提出的破产申请材料,人民法院立案部门应一律接受并出具书面凭证,立案部门经审查认为申请人提交的材料符合法律规定的,应以“破申”作为案件类型代字编制案号,予以登记立案。当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破产清算申请,同时指定管理人。
(二)开展清算工作
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清算申请并指定管理人后,清算工作主要由管理人负责,其主要包括:
1.管理人接管工作,管理人应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印章、账簿、文书等资料;2.召开债权人会议,债权人会议的主要职权包括核查债权、监督管理人、通过债务人财产的管理人方案、通过破产财产变价方案、通过破产财产分配方案;3.债权申报与审核、确认;4.债务人基本情况调查;5.财产调查与追收;6.对债务人进行审计、评估;7.参加与破产案件相关的衍生诉讼。
(三)宣告破产及财产分配
管理人在完成上述清算工作,经债权审核确认和必要的审计、资产评估后发现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应及时向法院提出宣告破产的申请。
在法院宣告债务人破产后,管理人应当及时拟订破产财产变价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破产财产变价方案通过后,适时拍卖售破产财产,在实践中,一般是在淘宝平台或京东平台进行拍卖。管理人应当及时拟订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对拍卖破产财产所得的价款进行分配,破产财产分配方案需经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并经法院裁定认可后由管理人执行。
(四)终结破产程序
管理人在最后分配完结后,应当及时向人民法院提交破产财产分配报告,并提请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的,管理人持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向破产人的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至此,被申请破产清算的企业方完全退出市场。
四、三级破产案件管理人工作流程图
五、结语
在当前疫情及经济下行的双重压力下,很多企业经营遇到了较大困难,甚至陷入严重资不抵债的破产境地,在上述企业无法进行重整再生的情形下,选择申请破产清算进而退出市场是一种较好的路径选择,该程序不仅可以使公司股东、法定代表人有更多精力和资金投入到新的企业和项目,也可以使公司股东、法定代表人不至于承担企业不能合法退出市场的清算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张岩
华商律师事务所
专职律师
主要执业领域为民商事争议解决、法律顾问、家族信托及破产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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