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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w•Life•Logic ▍30年法律媒体人如何看待律师与律师职业?答案之二

2017-11-25 刘桂明 蓝海现代法律

《民主与法制》杂志社总编辑刘桂明做了30年的媒体,他可能是中国媒体人当中最了解律师,或者说最懂律师的人。在他的眼里律师这一个群体,或者这个职业是怎么样的?跳出职业圈之外,旁人眼中的律师以及法律人又是怎么样的?30年法律媒体人如何看待律师与律师职业?答案就在这七篇文章里。


调查显示,自杀已经成为我国15岁到34岁的青壮年人群的首位死因。每年我国有225万人自杀,其中25万人自杀死亡。但是,律师自杀还是比较少见的。最近,据《法制日报》关于“华盛顿杰出律师自杀身亡”的报道,不仅让我大吃一惊,更使我对律师这个职业又多了一份忧虑与不安。


据报道,全球性金融危机爆发以来,美国规模较大的律师事务所的从业人员日子越来越难过。有些人因无法面对日益增长的失业和就业的压力,选择了自绝之路。今年4月30日,美国著名的基尔帕特里克(KilpatrickStocktonLLP)律师事务所的59岁资深律师马克·利维(MarkLevy)因无法面对被解雇的严酷现实而走上了自杀之路。


其实,这位律师既非碌碌无为的无能之辈,也非刚刚入行的小字辈,而是一位已经功成名就的优秀律师。就在自杀前的一个月,他还刚刚被评为2009年华盛顿特区杰出律师。据说,这是只给那些受到法律同行高度认可并达到非常职业成就的律师的一种荣誉。事实上也正是如此,利维律师在基尔帕特里克律师事务所负责最高法院法律诉讼方面的业务,在被解雇之前事业一帆风顺,并因其所从事的职业而备受尊敬。在遭到事务所解雇的第二天,利维律师被发现开枪自杀于其位于华盛顿特区的办公室中。此外,在利维律师的家中还发现了一张他留下的纸条,在遗言中他声称非常爱他的家人,并嘱咐妻子如何处理其去世后的家庭财产问题。利维律师20岁的儿子发现了这张字条并报了警。


利维律师的自杀身亡使他的同事和家人感到非常震惊和万分悲痛,基尔帕特里克律师事务所的联合经营合伙人说,“马克·利维是著名的人物,他因成功地站在最高法院的面前而受到人们崇高的尊敬,我想向他的家人和朋友表达我们最深切的悼念。”据悉,受到金融危机的影响,此次和利维一起受到基尔帕特里克律师事务所解雇的有20多名律师和法律顾问。


无独有偶,就在利维律师自杀的一个星期后,美国历史最悠久、声誉最顶尖的律师事务所之一美国盛信律师事务所(SimpsonThacher&BartlettLLP)也承认,该律所的一名律师也因被解雇选择了轻生的道路。据悉,在美国的律师事务所中,目前因不堪工作现状和失业压力而选择自杀的现象远不止最近发生的这几起。

于是,律师业中出现的“自杀门”现象自然而然地就引起了人们对这个行业在金融危机下所承受的沉重压力、以及心态变化的严重关切。


律师为什么要自杀?律师们究竟面临什么样的压力?


为此,最新一期的《美国律师》杂志以“今天的律师们是否面临了太多的压力”为题,对最近美国出现的律师“自杀门”现象,进行了深入而全面的探讨。他们共同研讨的主题是:在金融危机肆虐、社会压力剧增的状况下,律师们应该以什么样的心态、什么样的价值观来应对?


律师自杀除了与个人本身的个性有关之外,是否还与其职业状况有关?舆论分析认为,律师本身就是充满与众不同个性的群体,他们中的许多人都是完美主义者,心态中都存在与人竞争的因素,这种心理使他们在遇到巨大压力的时候比普通人更易选择自杀的道路。有关心理学专家分析指出,律师比从事一般职业的人承受着更多的压力、焦虑,再加上他们的完美主义、不服输的性格,所以在遭受挫折和失败时更容易走向轻生的道路而不是向外界寻求帮助。他们认为,这些因素可能是导致在金融危机中,律师自杀率上升的主要原因。


尽管如此,我还是认为,律师自杀毕竟只是个别现象。美国是这样,中国也是如此。去年有媒体报道,在陕西宝鸡市,有一位青年律师因不堪案源匮乏、入不敷出的经济压力而走上自杀之路。许多律师同行闻知而为之感慨万千,并纷纷在“中国律师网”发表文章进行分析,同时就如何帮助青年律师、培养青年律师等现实问题向有关管理部门建言献策。


由此可见,律师自杀事件的发生,尽管还是个别现象,但也应引起我们的管理部门和社会各界的足够重视和重点分析研究。


在许多人看来,律师很有钱、很潇洒、很自由。事实上,这完全是一个误会。对此,我在几年前就作了一个有些社会化、颇具文学化的总结和概括:“律师这个职业,其实是一个看起来很美、听起来很阔、说起来很烦、做起来很难的职业。”或许因为这个概括和总结的客观和公允,所以后来被许多律师同行演讲和写作时纷纷引用。以致于最近在市面上流行的一部专门描写律师职业的长篇小说,将其作为作者题记而赫然印在该书的封面上。是否侵权且不论,但至少也说明该书作者(据说也是一位律师)对这个概括和总结的认同。


之所以说“看起来很美”,是因为在某些人看来,律师,是那些具有“五个一”的人:一种衣冠楚楚的形象、一种严肃认真的面孔、一种攻守自如的姿态、一种因为所以的腔调、一种忙忙碌碌的身影。他们是充满神秘感,散发出魅力,脸上写着正义,脑海里挂着是非的人物。其实呢?表面现象。


为什么说是“听起来很阔”?是因为在社会某些方面听来,律师现在很有钱,很有派头,香车美女有之,别墅洋房也有之。尤其是前几年,有些媒体误爆“北京律师去年人均创收50万”的新闻,更使社会舆论对律师的议论甚嚣尘上。事实呢?纯属误会。


关于“说起来很烦”,完全是因为“表面现象”所致,“纯属误会”而来。眼见律师有派,听说律师发财,自然就有人羡慕乃至嫉妒。这当然也无可厚非,更不必大惊小怪。但这只是问题的一个方面,问题的另一方面是社会充满了对律师的厌烦情绪。不要说,几百年前的莎士比亚先生就曾借剧中人之口愤怒地说:“我们所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杀死所有的律师。”不用说,有些美国人将这句话印在T恤衫上并在商店里大张旗鼓地销售;更不必说,律师界的排名在美国其他行业之后?除了那些新闻媒体之外,以致于有人问美国什么最多,得到的回答是:律师最多,关于律师的幽默和笑话更多。我们只要说说中国现在的境况就略知一二:你看现在,某些法官看见律师,内心就有些不平衡,此谓眼烦;某些检察官看见律师,心里就觉得律师是不是又在教唆证人作伪证,此谓心烦;某些政府官员看见律师,脑袋立即就大了,以为律师又来添乱了,此谓麻烦……


至于“做起来很难”,则是因为社会环境对律师职业不能理解,因为司法环境对律师工作不够支持,因为律师面临的执业环境不太理想,因为法律服务的市场空间过于狭窄,因为国家对律师业务的政策推动过于被动,因为律师职业自身素质参差不齐,因为律师行业管理水平有待提高,所以,律师做起来必然就很难,尤其是做一个刑事辩护律师。于是有人说,做一个中国律师很难,做一个中国的刑事辩护律师就更难,做一个成功的刑事辩护律师就难上加难……。还有人感叹说,胆战心惊做律师。更有人为此愤而出家。


总而言之,“美”是表面现象,“阔”是纯属误会,“烦”是社会舆论,“难”是执业环境。事实上,“美”的背后是律师加班加点的学习积累,是律师挑灯夜战的工作准备,是忍辱负重的坚持耐受,乃至身体的透支和生命的付出;“阔”的背后是律师东奔西走、南来北往的生命透支,是律师事务所各种税费、办公经费不断增加的管理压力,是全国律师人均创收6万元的现实,是全国还有206个县没有律师的尴尬现实;“烦”的内涵则透露出律师定位不明、地位不高的制度设计缺陷和司法体制职能不清、权力配置的不科学、不理性;而“难”的实质则是律师制度边缘化、律师职业大众化、律师管理模糊化在今日中国的写照和反映。


看来,不管是在哪里执业的律师,不论是否取得成就的律师,无论是什么专业的律师,都不同程度地面临巨大的执业压力和社会压力。于是,有不少律师在喊累,也有不少律师在叫苦:说“律师这活儿真没法干”者有之,叫“律师这碗饭真是不好吃”者也有之,称“律师这行当太危险”者更有之。诸如此类,不一而足,一言以蔽之曰:“难!”
 

然而,还有令人更加忧虑的现实:就在今年高考刚刚结束、招生咨询即将开始的当口,有关方面发布了一条让不少考生家长颇感“震惊”的信息-《2009中国大学生就业报告》。据这份号称为我国首部就业蓝皮书的报告显示,法学大类毕业生就业率排名倒数第二,仅法学一个专业失业人数在全部本科专业小类中排名第一;高职高专毕业生法律大类就业率排名也是倒数第一。此外,法学大类的本科毕业生工作与专业的对口率仅为47%,排名倒数第二,这意味着一半以上的法学大类本科毕业生没有从事与法律有关的工作;而到了高职高专法律大类,这一比例更是下降到29%。


面对这样一组数字,面对这样一条信息,很多人都在问:为什么法学教育会使法律学子面对今日这般局面?为什么法律实践会使曾经的“热专业”竟然成了“冷就业”?


想不到,律师面临如此无以言表的工作压力,法学院学子竟然也面临如此难以言状的就业压力。想当年,美国律师是多么风光,而现在却风光难再。


媒体报道说,自金融危机爆发以来,美国的律师事务所已经掀起了一股前所未有的合并、裁员的汹涌浪潮。为此,纽约市律师协会在其长达135年的历史中,不得不首次为失业律师再次就业提供咨询服务。律师乃至律师事务所、律师协会所面临的压力由此可见一斑。


根据《美国律师》杂志统计,在金融危机中,至少有62家全球200强律师事务所中的2800名律师遭到了解雇,而律所中除律师外的一般职员丢饭碗的人数甚至更高。更加可怕的是,现在尚不清楚这种势头何时才能止住。


显然,律师事务所的裁员潮以及律师工作的朝不保夕给当下律师从业人员的心灵造成了巨大的打击和伤害。马克·利维等资深律师的自杀现象,尽管还不是普遍情况,但已然是一个金融危机对律师业肆虐的佐证。


自杀是需要勇气的,尽管是出于无奈,但绝非我们生者视其为懦夫的批评理由。选择自杀是一个令人痛心的个人悲剧,但律师行业连续发生的此类自杀事件和其它令人心碎的事件,不得不让我们产生一个强烈的设问:现在是否已经到了大型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们重新评估自己面对压力的心态、人生优先目标以及价值观的时候了?否则,类似的悲剧还将无休止地发生,无理由的蔓延。


事实上,对这个生死攸关的重大设问,不仅是大型的规模化律师事务所,不仅是美国的律师事务所,不仅是功成名就的律师大腕,需要明确回答,需要认真思考,需要深入研究。


同样,对我们中国所有的律师乃至所有律师业管理者,尤其是律师管理高层决策部门来说,更需要思考和研究,更需要分析和论证。如此,才能使所有的律师不再灰心,不再伤心;如此,才能使整个律师业从容应对,科学发展。如此,才能使律师业真正成为一个让人羡慕、令人憧憬、叫人神往的职业。




来源:民主与法制

作者:刘桂明

图片: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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