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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制度恢复45周年”系列报道之六|新高考,在改革中迈向新时代

王健 民主与法制周刊 2022-10-26

文/本社记者  王健

来源:《民主与法制》周刊2022年第25

     编者按

1977年,注定是要被铭记的一年。这一年12月,570万不同出身的考生走进考场。从此,他们的命运出现转折,一个国家的命运也因此改变。随着高考制度的恢复,中国法学也迎来了自己的春天。1977年,北京大学法律系、吉林大学法律系、湖北财经学院(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律系率先招生,为改革开放新时期的法治建设,培养了一批又一批的优秀法治人才。时至今日,中国恢复高考制度已有45年。而我们身边的很多法律人,也都有着属于自己的高考故事,这些回忆见证了中国高考的历史变迁,触摸着中国高考的改革脉搏。

从1999年实行了“3+X”科目改革到2002年普通高校招生第一次实现全面网上录取,同年北京市进行了自主命题的尝试,再到2003年开始部分高校自主招生试点改革,2010年《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全面实施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最后到新高考改革,高考制度迈向新时代……

毫无疑问,恢复高考在中国历史上留下了深刻的印记。相信随着新高考在选拔评价人才方面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其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必将在新时代更加显现。


“高考制度恢复45周年”系列报道之六

新高考,在改革中迈向新时代

本社记者 王健


       又是一年高考季。

  6月7日,除上海延期外,万众瞩目的2022年高考如期拉开帷幕。全国约1188万考生,带着万千嘱托,怀揣着自己的青春梦想,走进了高考考场。虽然高考每年都在进行,看似是年年岁岁花相似,但持续不断的新高考改革正在让这个“保留曲目”常唱常新。自2014年《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印发至今,全国29省份(除新疆、西藏外),加入新高考阵营。8年的探索与实践,高考综合改革的设定已日臻成熟。新高考的改革成效,正持续受到社会关注。


  29省份进入新高考时代  1977年,我国高考制度恢复。从此,高考的改革就从未间断过:  1999年实行了“3+X”科目改革;2002年普通高校招生第一次实现全面网上录取,同年北京市进行了自主命题的尝试;2003年开始部分高校自主招生试点改革;2010年7月,《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颁布,正式推出“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方针。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以前所未有的决心和力度,推进全面深化改革,高考改革也在向更深层次迈进。  2013年11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作出了全面部署。2014年8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上强调,考试招生制度是国家基本教育制度,必须通过深化改革,促进教育公平,提高人才选拔水平。一个月后,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要求各地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构建“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模式。  上海市、浙江省成为首批试点,两地分别出台高考综合改革试点方案,从当年秋季入学的新高一学生开始实施;三个月后,12月16日,两项配套政策——《关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加强和改进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意见》出台,被舆论认为是“自1977年恢复高考以来国家在教育领域实施的最全面、最系统的顶层设计”。  自此,我国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全面启动。  3年后的2017年,北京市、天津市、山东省、海南省被纳入第二批高考综合改革试点;2018年经教育部批准,江苏、福建、湖南、湖北、重庆、广东、辽宁、河北等8个省份启动高考综合改革;2021年,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广西、贵州、甘肃高考综合改革提上日程;2022年6月27日,河南、山西、内蒙古、四川、云南、陕西、青海、宁夏等省份公布了高考改革方案,从2022年秋季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启动实施高考综合改革,从2025年起普通高考将实行“3+1+2”模式……  从2014年9月到2022年7月,八年、五批次,全国已有29个省(区、市)启动高考综合改革,这也意味着以“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为主要方向的新高考体系基本形成,我国绝大部分省份已经进入了新高考时代。  


“选拔”学生的同时增加其“选择”权  高考制度承载着国人的许多期盼,影响着高等教育资源的分配。因此,在考核内容、命题方式、组织形式、招生报考等方面,高考都在进行着不断的改革与尝试。  “新高考改革从科目设置、评价方式、录取办法等方面全面发力,目的在于破除‘唯分数论’,评价选拔综合素质全面又有创新精神的学生,同时引导基础教育实施素质教育,形成教育和评价选拔的良性循环、良好生态。”谈起新高考改革的初心,21世纪教育研究院院长熊丙奇表示在8年的改革过程中,他切实感受到新高考改革在扩大学生选择空间、培养学生选择能力及综合评价对学生综合素质提升等方面带来的成效。  教育部高校学生司相关负责人介绍,从目前的六批高考改革省份公布的各省份高考综合改革方案看,总体框架是一致的,考试科目及安排上大致可分为两种模式:“3+3”或“3+1+2”,第一批和第二批改革试点省份采取的是“3+3”选考模式,前面的“3”为语文、数学、外语3科,后面的“3”是考生要再从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等科目中自主选择3门作为高考选考科目。  从第三批改革开始,有关省份充分考虑本地原有高考模式、生源数量、基础教育发展水平等因素,提出了“3+1+2”的选考模式,“3”依然为全国统考科目语文、数学、外语,所有学生必考;“1”为首选科目,考生须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物理、历史科目中选择其中一科;“2”为再选科目,考生可在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地理4个科目中选择两科。这样的微调,“进一步突出了物理、历史两个科目在高校自然科学和人文社会科学大类人才选拔和培养中的基础作用,使改革更加精准地对接地方实际,更好满足当地学生成长和人才培养需求。”教育部高校学生司相关负责人说。  无论哪种选考模式,新高考最大的特点就是在“选拔”的同时增加了“选择”。  值得注意的是,这次高考综合改革不再划分文理科,文科、理科的概念将淡出历史舞台。这其实是一个重大的变化,体现了学生文理兼顾、全面发展的美好愿景,有利于学生学其所好、考其所长。学生自选考试科目,无疑是这次改革的一大亮点,满足了学生的自主选择意愿,尊重了学生的选择权,是对学生学习兴趣的最大尊重和保障。  与学生选择自选考试科目相对应的是高校自定选科要求。高校被要求根据改革方案,结合自身办学定位和专业培养目标,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个科目中,提出招生分专业(类)等级考试科目的要求,并提前两年向社会公布。  “这次高考综合改革促进了高中教育与大学教育关系的变革,基础教育与高等教育的连接将发生重大变化,从单一的分数对接走向多元对接。改革也大力推进高中与高校合作育人,高校与高中阶段学校可以尝试联合开发课程、共建共享教育资源等。”有评论指出。  除了考试科目,一系列配套的改革举措已经相继启动,如高考命题方式、自主招生、高考加分政策、录取方式等方面的改进或变革。如2016年,除北京、上海、天津、江苏、浙江5省市外,其余26个省份均选择全国统一命题试卷。而到了2021年,自主命题17年后的江苏卷也退出了历史舞台。从2021年开始,江苏语数英高考开始启用全国卷,仍继续自主命题的省市仅余京津沪浙四地。  高考改革路上的新困惑新挑战  高考改革作为全社会关注的高利害改革,面临一些新问题,必须妥善处理。  “整个高考改革,除了科目设计改革之外,陆续的改革配套必须跟上。”熊丙奇认为,“尤其是要尽快建立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综合评价多元录取机制,否则的话,‘唯分数论’是难以从根本上扭转的。”  事实上,为了改变以往单一的考试分数评价录取机制,新高考改革已经在逐步推行普通高校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综合评价多元录取机制。  在高职招生的改革中,已经充分体现了多元综合评价的改革元素,但在本科高校招生范围内,综合评价则更多体现为对高校在录取阶段使用中学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提出原则性要求。但在具体实施中发现,在实行平行志愿并大力度缩小投档比例的情况下,依据中学综合素质评价客观记录和考评结果,对已经投档的考生作出退档的决定,实际上可行性不强。一些省市在统一高考招生主体模式以外开辟了“面试+实践考核”的综合评价招生模式,但仍然面临组织比较复杂、管理难度大等新问题新挑战。  “唯分数论”之所以大行其道,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社会舆论普遍认为,高考目前是中国最公正的制度。而与此同时,高考又“一考定终身”,加剧了高考的痛苦竞争。  对此,熊丙奇指出,高考制度恢复45年来,大家都非常明确地知道高考的价值。它对于整体促进高等教育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但是,从高考按分数录取的现状导致了“唯分数论”这样的一个严重的问题,加剧了基础教育的内卷。学生的学习负担无法有效减轻,关键就在高考是指挥棒。  “一旦谈到基础教育的学生负担沉重,存在严重的应试教育的时候,大家都说要推行高考改革,希望能够建立多元的评价体系和推翻‘唯分数论’。但是真正推行高考改革时,社会舆论又反对说,分数面前最为公平,好像成了绕不出去的循环。”熊丙奇说,“其实高考改革分两部分,一部分是考试改革,一部分是录取改革。社会舆论有时候容易误导我们老百姓,进行高考改革,建立多元评价体系,不是说不要分数了,变成靠关系和权力入学了,根本就不是这回事。高考改革的核心,是高考的功能改变。我们目前的高考是选拔考试,真正合理的高考是评价考试。因此,我建议统一高考不变,包括高考的时间、考试的内容都可以不变,但是录取方式发生改变。中国的大学实行依法治校,真正建立起公平公开透明的招生制度,在高考后,大学自主提出达到多少分数可以申请我们学校。比如说,北京大学提出全省范围排在前1‰的考生可以申请北大,到时达到这个要求的学生就有更多大学可以申请。”  至于“一考定终身”的问题,早在2013年,《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就提出探索“外语等科目社会化考试一年多考”。2014年《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又规定,“各地要合理安排课程进度和考试时间,创造条件为有需要的学生提供同一科目参加两次考试的机会”。为此,2014年,先行试点的上海、浙江两省市外语考试提供两次机会,其中浙江选考科目也提供两次机会。  目前,考试次数的改革主要体现在外语科目以及学业水平考试的选择性考试,实施多次考试机会。“实行多次考试机会,本意是让考生排除‘一考定终身’的弊端,分散心理压力,并发挥首次考试的诊断反馈作用,这一点在问卷调查中得到相当数量学生的认可,长远看是个方向。”浙江师范大学教师教育学院教授边新灿发现,在实施过程中,也有部分师生反馈多次考试打乱了一部分学生的学习节奏,增加了学生的学习负担,从而产生焦虑。  教育部权威数据显示,2021年我国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57.8%,“十四五”规划又提出“十四五”期间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要提高到60%。我国高等教育进入世界公认的普及化阶段,但显然民众对高考改革的新期待也更高。  目前,经过8年的发展推进,新高考改革的大局已定,所有省份加入改革序列也未来可期。相信只要我们在推进改革过程中正确处理好各种关系,新高考的预期目标就一定能实现。


编辑:狄磊 芦佳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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