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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 | 四川省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检察院:把法治的“种子”种在群众心田

黎志飞等 民主与法制周刊 2022-10-26

文/本社记者 黎志飞 张星川 王通

来源:《民主与法制》周刊2022年第29期


四川省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检察院:把法治的“种子”种在群众心田


法安天下,德润人心。近年来,作为2016年—2020年四川普法先进单位,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通川区检察院)始终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在检察办案实践中能动履职,不断加大普法宣传,切实担负起“谁执法谁普法”之责,以润物无声的智慧、久久为功的韧劲,积极引领社会法治意识,让法治“种子”在群众的心田生根发芽。


法治宣传入“家门” 保障社会高质量发展

针对不同的群体受众和区域法治生态的薄弱环节,通川区检察院利用主题检察开放日、上门走访、主题讲座、专场活动等方式,把法治宣传下沉至最基层,法治赋能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成效已经彰显。

  “不要轻易点开陌生链接。”“不要拨打不明短信涉及的可疑咨询电话。”“不要向陌生人提供的银行账号内汇款、转账。”这是通川区检察院检察干警在乡镇“赶场日”现场教授群众如何识别诈骗陷阱、如何防范。为发挥法治在精准扶贫、乡村振兴中的积极作用,增强贫困户的法律意识,2016年以来,通川区检察院依托“法治赶场日”“送法下乡”等活动,深入碑庙镇、北山镇等贫困乡镇,开展预防职务犯罪、民法典、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和养老诈骗等法治宣传活动30余场,发放法律宣传资料5000余份,让基层群众体验到了“家门口”的法律服务。

  碑庙镇锣鼓村,是通川区检察院定点帮扶的贫困村。一直以来,由于法律知识匮乏,该村妇女和留守儿童在遭受犯罪侵害后,却不知道如何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2019年“三八”妇女节之际,通川区检察院在四川省检察院牵头组织和实地指导下,到该村农民夜校,开展“关爱女性成长,法治服务脱贫”检察开放日主题活动,通过法治节目演绎、播放宣传片、赠送图书及“做暖心妈妈,培育优秀儿女”主题讲座等形式,就保护女性合法权益以案说法、答疑解惑,送上普法“大餐”。

  作为达州市检察机关知识产权检察职能集中统一履行试点院之一,通川区检察院持续加大民营企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一方面,通过检察官送法进企业、发布典型案例等方式,增强全民知识产权意识;另一方面,加强点对点法律援助,引导企业强化风险防范意识,主动收集、固定被侵权证据,推动形成依法保护知识产权、服务创新驱动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

  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是护航高质量发展大局的“总抓手”。2019年4月,通川区检察院与区工商联会签《关于建立健全检察机关与工商联沟通联系机制的实施意见》,出台《依法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全面深化“检企共建”常态化。利用主题检察开放日、上门走访等方式,开展安全生产、知识产权、涉民营企业案件司法政策等法律知识宣传13次,为企业健康发展提供精准法治服务。

  疫情防控进入常态化后,通川区检察院的检察干警主动走访达州新世纪百货商场、达州老地方餐饮有限公司等受疫情影响较大的8家民营企业,宣讲最高检服务“六稳”“六保”《意见》精神,解读复工复产政策以及传染病防治法、劳动法等法律知识,助力企业有序复工复产。


办案即普法 庭审现场变成“普法课堂”

“检察官,我自愿认罪认罚,真心悔过,恳请对我从宽处罚。”涉嫌故意伤害罪的犯罪嫌疑人刘某某对办案检察官说。从拒不承认犯罪事实,到自愿认罪悔罪、主动赔偿被害人并争取谅解,这种“转变”在通川区检察院办案中屡见不鲜。而这得益于该院对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三重”推广机制。

  通川区检察院有关人员对记者表示,所谓“三重”推广机制是指,“一重受理前宣传”,在受理案件审查起诉前,要求侦查机关向涉罪人员释明认罪认罚制度内容;“二重监管场所学习”,在看守所循环播放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宣传片,加强被监管人员日常教育学习;“三重当面释法”,要求办案检察官在首次讯问中,与犯罪嫌疑人“面对面”做好释法析理工作,重点阐明罪名和认罪认罚制度内涵、法律后果等。2020年以来,通川区检察院刑事案件认罪认罚适用率均在86%以上。

  2019年以来,结合“醉驾”“帮信”和偷越国境等轻微刑事犯罪急剧增加、严重刑事犯罪持续下降的犯罪结构变化态势,通川区检察院全面贯彻“少捕慎诉慎押”的刑事司法政策。为了避免轻微刑事案件“不诉了之”,该院精心打造“检察宣告室”,对200余名当事人进行公开宣告送达不起诉决定书,并当场训诫、责令具结悔过,既让涉罪人员体会到刑法的威慑,又增强了警示教育效果。

  “用身边案教育身边人,是我们落实办案就是普法的又一重要举措。”通川区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副主任白玉对记者介绍,该院加强与区法院、区纪委监委等部门协作,建立“庭审警示教育”工作机制,精选社会关注度高、具有典型教育意义的案件,组织涉案部门和群众代表旁听庭审,将庭审现场变成“普法课堂”。


助推社会治理循法而行、依法而治

良法善治是推动基层社会治理的基础。坚持普法常态化,通川区检察院结合检察业务工作、群众关注热点,在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6·26国际禁毒日、12·4宪法宣传日等重要节点,以典型案例展板、宣传手册、法律咨询等形式,开展主题法治宣传教育,在群众心中播撒法治的“种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正悄然形成。

  信访无小事,件件系民心。通川区检察院将新时代“枫桥经验”融入信访接待,将每周三设置为检察长接待日,由院领导轮班接待来访群众,及时收集人民群众诉求,解答法律困惑。同时,在12309检察服务中心安排专业能力强、办案经验丰富的检察官坐班,通过法律专业知识来化解来访者的不满和心结。通川区检察院严格落实最高检“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制度,坚决做到“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并引导信访群众在法治轨道上反映诉求、维护权益,用心解决来访群众合法诉求,让百姓在信访中感受到了“检察温度”。

  “我们始终秉持‘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平赢公信’理念,按照应听尽听原则,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作为听证员参与检察听证,让当事人把事说清、听证员把理辩明、检察官把法讲透,帮助群众化解法结、心结。”通川区检察院综合业务部主任刘青松介绍,2019年以来,该院共开展检察听证29件。2022年4月,在办理杨某某因琐事与相邻的叔叔婶婶发生纠纷引发故意伤害案时,通川区检察院将听证会现场搬到案发地北山镇丰登村,并邀请村民代表参加。听证会上,杨某某与被害人签署刑事和解协议书,检察官对杨某某训诫教育,听证员一致同意检察机关的相对不起诉决定,圆满化解了邻里纠纷,恢复了被破坏的邻里关系。


铸造法治宣传品牌 引领社会法治风尚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花朵、民族的未来。通川区检察院依托达州市检察院“巴渠佑苗”未检品牌,以“阳光雨露工作室”为重点,持续加强“检校共建”,与达州市工读学校、达州市职业高级中学、通川区第八中学等学校,合作共建涉罪未成年人观护、青少年维权岗、“阳光少年”等法治教育基地,让普法触角从“社会”向“校园”延伸。

  为帮助未成年人系好人生“第一粒法治扣子”,通川区检察院9名院领导和检察官兼任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监督落实“一号检察建议”,推动中小学校建立强制报告、教职员工入职查询等制度以及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牵起了检察官“法治副校长”与各中小学校的“情谊”。2016年以来,联合区教科局,开展“预防校园欺凌”“预防毒品犯罪”“防止性侵女童”等法治进校园系列巡讲78场,赠送刻录光盘200份,发放法治宣传手册3万余份,组织毒品案件观摩庭审、微电影展播等活动10余场次,实现“法治进校园”系列巡讲活动对辖区内53所中小学校6.6万名学生的全覆盖。通川区检察院的做法得到省妇联肯定,集体荣获“四川省三八红旗集体”称号。

  为引领社会法治风尚,通川区检察院倾力打造“牵牛花”法治宣传品牌,将普法宣传力量拧成“一股绳”,创建“融媒体工作室”,扩建“通川检察”新媒体矩阵,依托“两微一端”及报刊、电视台等媒体平台,广泛展播普法小视频,报道危害食品安全、电信网络诈骗、贩卖“两卡”等典型案件,让法治宣传“有声有色”。

  一分耕耘,一分收获。2022年5月,通川区检察院被四川省委、省政府表彰为“2016年—2020年四川普法先进单位”,是四川省检察机关唯一被授予该项荣誉的基层检察院;干警郑曼被中国关工委、中央政法委、司法部等五部门联合表彰为“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先进工作者”。这些熠熠生辉的光荣,既是“七五”普法宣传与检察司法办案一体推进的生动体现,也是他们坚守法治信仰、满怀赤诚之心、真诚服务群众的最好见证!


编辑:狄磊 芦佳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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