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五逆谤法之极重罪人,弥陀本愿救与不救?
逆谤除取——净土宗学一论题
犯五逆谤法之极重罪人,弥陀本愿救与不救?
《大经》第十八愿言:
不论何人,只要念佛,必生极乐;唯除五逆谤法。(取意)
《观经》下品下生言:
五逆恶人,临终念佛,往生极乐;灭除五逆重报。(取意)
同是五逆,《大经》唯除,《观经》摄取,如是相违,古之大德,会通两经,有十六家;而以净土宗昙鸾、善导两祖之解释,最为有名,以其最为圆满,契理契机故。
接下来的讲稿(请详见“附录一”)文字都很浅显,可以不必多加解释,只要细心看个一两遍,就能体会其中的道理,所以,今晚我只是带大家一方面念,一方面消解文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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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逆除取”这是净土宗教理讨论的题目,犯五逆跟谤法的人,是世上最为深重的罪人,世上的罪再也没有比这两种罪更深重的了。
这两种罪人阿弥陀佛到底是救还是不救呢?
《无量寿经》“第十八愿”说不论任何人,当然就是不论有罪无罪、罪轻罪重,只要他念佛,愿生极乐,就必定往生极乐,可是五逆跟谤法除外。但是《观无量寿经》下品下生却说,造了五逆极重罪的恶人,在临终的时候若能回心念佛,也能够往生极乐世界,当下灭除五逆的因与五逆的果报。
同是五逆,《大经》说“唯除”,《观经》却是“救度而摄取”,这种彼此相违、矛盾的经文,到底如何会通与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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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之大德,会通两经,有十六家”:
也就是在唐朝以前,融会贯通这两种道理的高僧大德,总共有十六位。其中,就以本宗的昙鸾大师、善导大师这两位祖师的解释最有名,同时也是最为圆满,因为这两位祖师的解释契理又契机,没有偏颇,没有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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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我们在会通这两部经的这两段不同的内容时,也必须依这两位祖师的解释为标准。
昙鸾大师单复说
首先看昙鸾大师的解说。
《往生论注》卷上末《八番问答》第二、三问答(《往生论注》第65页)言:
问曰:“《无量寿经》言:‘愿往生者,皆得往生;唯除五逆,诽谤正法。’《观无量寿经》言:‘作五逆十恶,具诸不善,亦得往生。’此二经云何会?”
答曰:“一经以具二种重罪:一者五逆,二者诽谤正法。以此二种罪故,所以不得往生。一经但言作十恶五逆等罪,不言诽谤正法;以不谤正法故,是故得生。”
问曰:“假使一人具五逆罪,而不诽谤正法,经许得生;复有一人,但诽谤正法,而无五逆诸罪,愿往生者,得生与否?”
答曰:“但令诽谤正法,虽更无余罪,必不得生。何以言之?
经言:五逆罪人,堕阿鼻大地狱中,具受一劫重罪。诽谤正法人,堕阿鼻大地狱中,此劫若尽,复转至他方阿鼻大地狱中。
如是展转,经百千阿鼻大地狱,佛不记得出时节;以诽谤正法罪极重故。
又正法者,即是佛法。此愚痴人,既生诽谤,安有愿生佛土之理!
假使但贪彼土安乐而愿生者,亦如求非水之冰、无烟之火,岂有得理?”
“昙鸾大师单复说”就是昙鸾大师会通这两种文义看似相反的内容而举出“单复”的论说。
“单”就是“一件”,只犯一件重罪;“复”就是“两种”,犯两种重罪。《八番问答》是昙鸾大师《往生论注》卷上有名的八对问答,我们这里只举出其中第二、第三问答来说明。
第一个问题说,愿往生都能够往生,可是《无量寿经》和《观无量寿经》的说法不同。昙鸾大师回答,因为《无量寿经》所讲的是二种罪,所以不能往生,而《观无量寿经》讲的只是一种罪,所以还能够往生。
第二个问题依据第一个问题的回答,反向推问,既然犯一种罪,而不是两种罪,所以能够往生。
那么如果有人只犯谤法这一种罪,也能往生吗?
昙鸾大师就说不能,理由有二:
第一、因为谤法的罪很重。
第二、既然谤法,可见他不信佛所说;既然不信佛所说,怎么会信有极乐、信有弥陀的救度?怎么会信善有善报、恶有恶报?怎么会认为自己是一个罪恶之人、会堕入地狱、必须接受弥陀的救度呢?
总之,他既然没有这种观念,当然就不信,怎么可能愿往生而得往生呢?
谤法的罪怎么个重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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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师说诽谤正法之人——“堕阿鼻大地狱中,此劫若尽,复转至他方阿鼻大地狱中,如是展转,经百千阿鼻大地狱”。
“此劫若尽”:
就是说我们这个娑婆世界如果毁坏的时候,就有水、火、风三种灾难,火烧初禅,水淹二禅,风吹三禅,我们这个娑婆世界经由成住坏空,就毁灭消隐而成为空相,当然阿鼻地狱也毁坏了。但是,阿鼻地狱中因重罪而受报的众生,并不因为娑婆世界的阿鼻地狱毁坏了就离开了阿鼻地狱,而是又从娑婆世界的阿鼻地狱转到另外一个世界的阿鼻地狱中,去继续接受阿鼻地狱的罪报。等到那个世界也毁坏了,又辗转到另外一个世界。
这样来来去去,到什么时候才能够出离阿鼻地狱呢?
“佛不记”:
也就是说释迦牟尼佛并没有明说什么时候、几劫之后能够离开阿鼻地狱。可见诽谤正法的罪非常重,以致果报非常深远,不晓得什么时候能够受完。
关于“佛不记得出时节”,《法华经》就说:
“其有诽谤,如斯经典……其人命终,入阿鼻地狱,具足一劫,劫尽更生,如是展转,至无数劫。”
这段经文是说,如果有人诽谤像《法华经》这样的经典,这个人命终就会堕阿鼻地狱,具足一劫,这一劫受完还要辗转,再接受同样地狱的果报,以至于无数劫。无数劫就是很难算出几劫、几十劫、几百劫或几千劫。可见,谤法的罪报之苦难以想象、不可思议。任何的罪,造了以后,尚有解救之法,唯有谤法的罪是万万不可造的。
相反的,如果信佛法,进一步信受弥陀救度,他的功德也是无量、无数、不可称、不可说、不可思议的大。
昙鸾大师认为《大经》第十八愿所抑止者,具造“五逆”与“谤法”二罪(复罪);而《观经》所摄取者,仅为“五逆”一罪(单罪),而无谤法,以无谤法故,尚有佛缘,能入救度之道,回心念佛,即得往生。但若“谤法”,虽无五逆,也不得往生,何以故?有二,一者谤法之罪远比五逆深重。二者谤法即是诽谤佛法,现前既已诽谤佛法,不信佛说,则无愿生之心,故谤法之人不得往生。
以上所言“谤法不生”,有二因:一者罪重,二者无愿生之理。
然主要在于“无愿生之理”,若回心愿生,亦得往生。
第二个回答最后说——“假使但贪彼土安乐而愿生者,亦如求非水之冰、无烟之火,岂有得理”。
意思是说,你既然不信有极乐世界,不信有阿弥陀佛的救度,不相信佛所说,可是却因贪受安乐而想要到那种安乐的地方去,也是不可能的,就像“求非水之冰、无烟之火”。
什么叫“求非水之冰、无烟之火”呢?
也就是说你若要求生极乐世界,你就要相信有极乐世界、有阿弥陀佛呀!如果不相信的话,那么你要念什么、求生何处呢?因为你没有所念的对象,没有所去的地方啊!同样的,没有水哪有冰呢?你不肯定有水而想求冰,那是不可能的;同样的,火必定有烟,没有烟的火也是不存在的。
也就是说,他内心不认为有极乐、有弥陀的救度,那么,他贪彼土安乐,只是概念性的心情而已,并非出自内心的信受。所以,昙鸾大师说“此愚痴人,既生诽谤,安有愿生佛土之理!”
来源:《第十八愿讲话》
作者:释慧净
朗诵:佛星居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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