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违规保健食品”!荆州中院建议→
“感谢荆州中院为我们送上这份沉甸甸的建议,我局党委一定高度重视,对于其中提出的问题及建议将会专题研究,在今后的执法过程中加强配合、加大力度,与法院共同筑牢保健食品安全防线。”近日,荆州中院将《关于加强保健食品市场监管的司法建议书》送到荆州市市场监管局法规科时,相关负责人如是说。
这是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高质量司法建议做实“抓前端、治未病”的又一个生动缩影。
据统计,2021年以来,全市法院共审理涉及“违规保健食品”索赔案件共126件,此类案件均系原告在荆州市范围内的零售药店、成人用品店等购买案涉产品后提出的赔偿诉讼。案涉产品主要存在产品批号不真实或违规、添加违禁成分、夸大宣传功效等方面的问题。
案涉产品在我市流通不仅破坏了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影响了行业的健康发展,同时也损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危害社会公共利益。荆州中院经过多方调研,发现这类产品屡禁不止与法律法规体系不完善、行政监管力量不足、经营者法律意识不强等原因有关。为此,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向荆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关于加强保健食品市场监管的司法建议书》,提出具体建议:
司法建议工作是人民法院能动司法的重要体现,是人民法院参与社会治理的重要方式,是人民法院提升司法公信力的重要手段。2024年1至6月,全市法院共发出司法建议41份,其中综合类司法建议29份,个案类司法建议12份。荆州法院继续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理念,将司法建议工作作为打好“诉源治理升级战”的重要抓手,为平安荆州、法治荆州贡献法院智慧和力量。
司法建议的N种打开方式
司法建议是什么?
司法建议是延伸司法审判职能,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制度机制、治理监督和具体工作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向有关单位提出科学决策、完善管理、消除隐患、改进工作、规范行为等建设性意见。
司法建议有哪几种类型?
司法建议分为个案建议和综合建议。个案建议针对个案中反映的具体问题提出;综合建议针对一定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中存在的普遍性、系统性问题提出。
哪些情况下可以发出司法建议?
(1)涉及经济社会发展重要问题,需要相关方面积极加以应对的;
(2)相关行业或者部门工作中存在的普遍性问题,需要有关单位采取措施的;
(3)相关单位的规章制度、工作管理中存在漏洞或者法律风险的;
(4)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受到损害或者威胁,需要有关单位采取措施的;
(5)涉及劳动者权益、消费者权益保护、环境保护等民生问题,需要有关单位采取措施的;
(6)其他执法司法机关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存在违法或不当行为,需要纠正或改进的;
(7)法律规定的有义务协助调查、执行的单位拒绝或者妨碍人民法院调查、执行,需要有关单位对其依法进行处理的;
(8)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裁定,需要有关单位对其依法进行处理的;
(9)发现违法犯罪行为,需要有关单位对其依法进行处理的;
(10)诉讼程序结束后,当事人之间的纠纷尚未彻底解决,或者有其他问题需要有关部门继续关注的;
(11)其他有必要提出司法建议的情形。
作者:欧阳庆 张倩
责编:任前臻
审核:张薇
2024年第11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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