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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发布丨余杭区机构改革方案公布:共设置党政机构37个!

余杭发布 2019-09-17

今天,余杭区委、区政府召开全区机构改革动员大会,对全区机构改革工作进行动员部署,标志着余杭区机构改革工作进入全面实施阶段。


市委常委、区委书记张振丰作动员讲话,他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论述,深刻认识深化机构改革的重要性紧迫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以高度的政治站位、强烈的政治担当,高质量完成我区机构改革各项任务,为推进“三个全域”建设提供坚强组织保障,奋力开创余杭高质量、可持续、快发展新局面。

区委副书记、区长陈如根主持会议,阮文静、沈昱、张俊杰、祝振伟、李忠誉等区四套班子领导参加大会。


张振丰指出,地方机构改革是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环节,是一项极为重要、极其严肃的政治任务。


1

要明确深化机构改革的总体要求,坚决贯彻党中央的部署要求,全面准确把握中央关于深化机构改革的指导思想、目标、原则和任务,把“六个坚持”贯穿于机构改革的各方面和全过程,提高党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的能力和定力,确保机构改革沿着正确的方向推进;

2

要突出“最多跑一次”改革牵引,把深化机构改革与“最多跑一次”改革结合起来,相互促进、相得益彰,形成总体效应;

3

要切实增强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坚持总体设计、重点突破,把所有机构改革放到一个大盘子里统筹谋划、一同部署、整体推进;

4

要全面落实“法治化、标准化、数字化”要求,依法依规完善机构职能、履行机构职责、管理机构编制。


张振丰强调,我区机构改革的目标任务已经明确,接下来关键是抓好组织实施。区级各部门要按照省市委和区委的部署要求,把握政策标准,紧盯时间节点,抓住关键环节,周密安排、精心实施,有组织、有纪律、有步骤推进,确保高质量完成机构改革任务。

1

要明确区级机构改革工作重点,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机构职能体系,使机构设置更加科学、职能更加优化、权责更加协同、监督监管更加有力、运行更加高效;

2

要把握机构改革组织实施总原则,把“先立后破、不立不破”原则贯穿于机构改革组织实施全过程,确保各项工作有条不紊、平稳有序、无缝衔接,确保干部队伍思想不乱、人心不散、干劲不减;

3

要抓好转隶组建这一关键环节,新组建部门领导班子要担起责任,抓紧集中办公和挂牌,抓紧开展人员转隶工作;

4

要抓住“三定”这一“牛鼻子”,把“三定”工作重心放在定职责上,着力整合优化内设机构,合理配置人员编制,明确“三定”工作程序。

区直单位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对党忠诚、政治坚定,扛起责任、勇于担当,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团结共事、凝心聚力,齐心协力推动工作落实。


张振丰强调,各级各部门要把深化机构改革作为当前一项极其重要、极其严肃的政治任务来抓,作为检验党员干部党性原则强不强、“四个意识”牢不牢的一块试金石。把党的领导贯穿机构改革的全过程和各方面,确保各项改革任务落地见效。

1

要提高政治站位,自觉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党性原则和全局观念,自觉做改革促进派、当改革实干家;

2

要明确工作责任,形成各司其职、层层负责、逐级落实的责任链条;

3

要严明纪律规矩,严格执行机构改革的各项纪律,强化监督和执纪问责,保障改革顺利推进;

4

要为推进改革营造良好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陈如根作动员大会小结,就重点要抓好的关键环节工作提出要求:

一是要以“先立后破、不立不破”为总原则,稳妥有序做好转隶组建工作,确保无缝衔接、不留空档。

二是要优质高效做好“三定”工作,厘清职责边界,深化简政放权,确保平稳有序。

三是要提高站位统筹做好工作,严肃纪律、服从大局,突出重点、统筹兼顾,确保机构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




 余杭区机构改革这样改 ★

区级党政机构设置情况

机构改革后,共设置党政机构37个。党委机构11个,其中,纪检监察机关1个,工作机关10个。政府机构26个,其中,办公室和工作部门24个;市级部门派出机构3个,其中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余杭分局、市医疗保障局余杭分局计入机构限额,市生态环境局余杭分局不计机构限额。

 

区委职能部门和区政府工作部门在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上,与中央、省市基本对应。同时,适应余杭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在机构限额内因地制宜设置了部分机构,优化调整一些领域的机构职能。

摄/应召平


统筹推进其他各项改革

深化区人大机构改革

加强区人大对社会建设、司法、预算决算、国有资产管理等的监督职责,完善区人大专门委员会设置,更好发挥其职能作用。


深化区政协机构改革

推进人民政协履职能力建设,加强人民政协民主监督,优化区政协专门委员会设置,更好发挥其作为专门协商机构的作用。


深化群团组织改革

健全党委统一领导群团工作的制度,按照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的要求,进一步优化群团组织机构设置和职责。


支持和鼓励群团组织承接适合其承担的公共服务职能,促进党政机构同群团组织功能有机衔接,探索群团组织机关综合性设置。


坚持眼睛向下、面向基层,将力量配备、服务资源向基层倾斜,更好适应基层和群众需要,充分发挥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


深化事业单位改革

将完全、主要和部分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全部纳入改革范围,全面清理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将行政职能划归行政机构。


除行政执法机构按照中央部署推进改革外,不再保留或新设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


结合党政机构调整,撤并整合职责相近、设置重复分散、规模过小的事业单位,同步划转涉改部门所属相关事业单位。


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理顺同主管部门的关系,逐步推进管办分离,强化公益属性;主要为机关提供支持保障的事业单位,优化职责和人员结构,同机关统筹管理。


 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

落实中央关于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和省委、市委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打造“移动办事之城”,积极推进“数字政府”建设。聚焦发展所需、基层所盼、民心所向,突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更大力度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统筹推进机构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最大限度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


进一步深化“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构建“一窗通办、就近能办、移动可办”线上线下一体的政务服务体系。依托“互联网+政务服务”,打破信息孤岛,持续推进移动办事服务端建设,着力覆盖医疗、教育和水电气等公共服务领域;科学配置服务能级,推动量大、面广、直接服务群众的事项向基层便民服务网点延伸。


进一步简化投资审批和商事登记流程,全面优化营商环境。创新完善事中事后监管,积极推行“双随机”抽查监管机制,完善信用约束机制,推动执法监管“一次到位”。加快政府管理理念转变,探索“事前管标准、事中管达标、事后管信用”新型政府管理模式,持续推进政府治理机制现代化。


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按照减少层次、整合队伍、提高效率的原则,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统筹配置行政处罚职责和执法资源,完善“部门专业执法+综合行政执法+联合执法”的行政执法体系,进一步加强和创新执法监管。


大力推进科学执法。全面梳理和精简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事项,实行清单化管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规范执法职责。改进执法方式,提高执法效能。


大幅减少多头执法。做好部门所属执法队伍和执法职责的整合,实现一个部门原则上设置一支执法队伍。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等5个领域综合执法工作的部署要求。加大跨部门跨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力度,优化执法事项,切实解决执法扰民、执法真空等问题。强化行政执法属地监管责任,承接好上级下放的执法事项,实行局队合一体制。健全完善区、镇街行政执法统筹指挥机制,更大范围整合基层执法力量,在镇街逐步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


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可追溯、可问责机制和执法人员不作为、乱作为的退出机制,完善执法程序,严格执法责任,加强执法监督,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深化镇街机构改革

按照构建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要求,整合基层审批、服务、执法等方面的力量和职能,统筹机构编制资源,不照搬上级机关设置模式,综合设置镇街机构,实行扁平化和网格化管理。深化“基层治理四平台”建设,推动问题在一线发现、矛盾在一线解决,着力构建覆盖区和镇街、功能集成、运行协同的基层治理新体系。


稳妥有序推进机构改革组织实施

全面贯彻落实“先立后破、不立不破”原则,把握好改革发展稳定关系,对照时间表和路线图,有组织、有纪律、有步骤推进机构改革组织实施,不讲条件、不打折扣、不搞变通、不开口子,确保机构、职责、队伍按照改革要求及时调整到位,高质量完成改革任务。


区委、区政府召开全区机构改革动员大会后,迅速组织开展新部门组建、人员转隶和“三定”规定制定等工作,2019年3月底前全面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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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支持/余杭区深化机构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余杭晨报

文字/胡彦斐  制图/江舟

摄影/周铭   编辑/唐文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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