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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杭区纪委公布举报电话,严查拒绝配合管控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

余杭发布 2020-10-26


关于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

工作中严肃有关纪律的通知


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过程中,全区党员干部必须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担当作为、遵纪守规,现将党员干部遵守有关纪律事项通知如下:


1.全区广大党员干部要遵守、落实上级和区委有关疫情防控的相关措施,特别是要带头遵守并教育引导家人遵守我区“十项从严”管控措施,主动配合人员排查、健康申报、道路交通管控、流行病学调查、体温检测和身份核查等各项防控措施,自觉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


2.各级党组织要加强对党员干部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教育管理。对在相关调查管控中不听劝阻、拒绝配合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现场工作人员可以进行制止和教育,记录在案并及时通报所在单位党组织。对不听劝导影响党员干部形象、干扰影响或者故意阻扰疫情防控管理行为的,甚至带头滋事造成不良影响的,必须要严肃处理;涉嫌违纪违法的,要从严从重查处,并视情追究所在单位相关领导的责任。


3.区纪委区监委将畅通情况报送渠道,对不配合检查等管控措施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将加大处置力度,做到反应灵敏、处理快速。


区纪委区监委举报电话:0571-86224495


中共杭州市余杭区纪委

杭州市余杭区监察委员会

中共杭州市余杭区委组织部

2020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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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支持/区纪委(监委)

编辑/孟婷

稿件统筹/唐文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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