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含小区/企业/公共机构……我区最新一期“红黑榜”出炉!
近日,我区最新一期
生活垃圾分类“红黑榜”出炉!
除了小区,
还首次对全区公共机构、
企业垃圾分类情况进行通报。
(点击图片查看大图)
嘉丰万悦城小区里垃圾分类点干净整洁,分类有序
去年3月开始,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半个月会对各小区垃圾分类检查结果进行打分、排名、公示,检查结果靠前的以“红榜”形式通报,靠后的以“黑榜”形式通报。
今年3月起,该项检查进一步拓展到各类公共机构和企业,由行业主管部门牵头开展行业内单位自查,重点检查分类设施、分类宣传和分类质量等内容,按照分类质量高低排定“红黑榜”。
在对全区公共机构、企业
进行垃圾分类现场检查时发现,
多数单位能结合自身实际情况,
严格执行垃圾分类。
一起来看看红榜企业的好做法:
良渚街道永旺梦乐城组建垃圾分类管理小组,统筹垃圾分类工作,利用店长会议、张贴各类宣传标识等形式,积极宣传垃圾分类知识。对于垃圾分类不合格的商户,拒绝接收其垃圾,直到商户整改合格后,再允许其垃圾桶进入垃圾房。
I ❤ Yuhang
为做好生活垃圾治理工作,
我区持续开展专项执法行动,
对投放、收运、处置等各环节,
在居住区、沿街商户以外,
加大对综合体、农贸市场、
企业等重点场所执法检查力度,
重点整治分类管理责任不落实、
分类不正确、收运处置不规范等问题,
试点推进对个人不按规定投放的执法查处,
以执法倒逼前端分类深化。
针对生活垃圾的处理,
也有对应的管理条例。
若违反《杭州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
将被责令改正,
拒不改正的个人最高不超过200元,
单位最高罚款不超过5000元。
《杭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
(二):乱扔果皮等废弃物,处以20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
(四):乱倒垃圾等废弃物,处以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杭州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
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对个人处二百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垃圾分类,
需要我们共同参与和努力!
内容支持/区城管局、区融媒体中心
编辑/一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