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3月25日起,新冠病毒抗原检测临时性纳入浙江医保

余杭发布 2022-04-27


记者从浙江省医疗保障局获悉,今天(3月25日)起,新型冠状病毒抗原检测试剂及相应检测项目临时性纳入我省基本医保医疗服务项目目录。
浙江医保局官网截图

《浙江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切实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提出,新增新型冠状病毒抗原检测价格项目,公立医疗机构抗原检测价格5元/次,抗原检测试剂(含采样器具)零差率销售,按照“抗原检测项目+检测试剂”的方式收取费用,合计收费不超过15元/次。

公立医疗机构单纯进行抗原检测的,不得收取门诊诊查费、一般诊疗费;患者自测的,不得收取新型冠状病毒抗原检测费用。

在定点基层医疗机构发生的新型冠状病毒抗原检测项目及检测试剂,临时性纳入医保基金支付,按甲类管理,支付范围限发热门诊或具有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影像学特征的患者。
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新型冠状病毒抗原检测试剂的费用,纳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历年账户支付范围。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可用于支付参保人员直系亲属在医保定点零售药店购买新型冠状病毒抗原检测试剂费用。


看余杭APP疫情防控互动求助平台

如果您在疫情期间有困难、需求、建议,该如何正确寻求帮助?请下载看余杭APP,进入余杭区疫情防控互动求助平台,有任何与疫情有关的问题都可咨询。

▲扫描二维码进入看余杭APP

疫情防控互动求助平台

▲扫描二维码下载看余杭客户端

实时了解疫情动态信息

 抓疫情、促发展!余杭防疫生产两手抓两不误 区委常委会分析全区经济形势 转给长辈!老年人关心的疫苗接种问题都在这里了



来源/杭州日报

编辑/周颖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