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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集中开展货运车辆违法行为专项整治的公告
关于集中开展
货运车辆违法行为专项整治的
公告
为全面排查整治安全生产风险隐患,防止重大安全事故发生,营造平安有序的社会环境,经研究,自2022年4月2日至2022年9月2日,杭州市公安局余杭区分局、余杭区交通运输局、余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余杭区市场监管局等联合开展专项整治,集中针对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违停、占道场外交易等违法行为进行联合执法。结合疫情防控要求,特此公告:
一、健康码非绿码或14天内有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经历史的货运车辆驾驶员及同行人员来余杭接送货物、过境、滞留的,根据相关防疫要求严格采取隔离管控措施;
二、货运车辆存在非法营运、超限、超载、违停、占道场外交易等违法行为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从严从重处理;
三、货运车辆长时间滞留严重影响正常生产秩序和交通秩序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顶格处置。
杭州市公安局余杭区分局
杭州市余杭区交通运输局
杭州市余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4月2日
来源/杭州市余杭区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编辑/周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