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4期】纠纷化解不收费,领域专家来帮您——矛盾纠纷诉前调解便利多!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依法治国进程的不断推进,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日益增长,为深入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具有高效、便民、灵活优势的诉前调解制度便孕育而生,并在基层法院得到了广泛运用。
富阳法院自上而下高度重视,整合人力物力,积极主动开展诉前调解工作,并及时引入移动微法院、在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等多种方式加以推进,得到当事人一致认可,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截止2018年10月中旬,我院共计引调案件3910件,引导当事人司法确认1595件,司法确认率达40.79%,涉案标的达2.9亿余元。
Q1
什么是诉前调解?
法院主导下诉前调解是人民法院的一项特色制度,它是根据当事人自愿原则,法院在纠纷受理前委托专门的资深调解员或者相关调解组织进行调解,调解成功后直接由法院出具相关的民事法律文书,无需再进入复杂的诉讼程序,从而经济、迅捷地解决各类民商事纠纷,平和化解矛盾,切实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诉前调解案件流程
立案庭接收当事人材料之后,诉讼服务中心认为适宜调解的纠纷且征得当事人同意后,由法官将案件转至立案庭内设置的人民调解工作室,由人民调解员通知当事人到法院立案庭进行调解。
适用诉前调解程序的案件调解时间不超过30天,若调解不成就直接进入诉讼程序。
02
诉前调解适用范围
可采用诉前引调的案件类型繁多,主要包括婚姻家庭纠纷和继承纠纷、劳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和工伤事故引起的权利义务关系较为明确的损害赔偿纠纷、宅基地和相邻关系纠纷、合伙协议纠纷及诉讼标的额较小的纠纷等等。
03
诉前调解的优势
1、人员专业。主持调解的调解员来源于退休法官、退休警官、仲裁员、律师、人民陪审员和人民调解员等,素质优秀,经验丰富,能够及时成功地解决当事人之间的纠纷。
目前诉前调解主要包括:由退休资深法官、陪审员组成的特邀驻法院人民调解;各乡镇调解委员会设立的社会调解;专职律师调解;公证调解;保险、物业等行业调解。
2、成本低廉。诉前调解时,当事人无需预交案件受理费,同时诉前调解案件,省去了法院送达副本、庭前质证、庭前调解、开庭审理等多个环节,大大节约了当事人的时间成本。
3、化解及时。诉前调解进一步健全了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对更好地缓和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将当事人之间的矛盾消灭在萌芽状态,化解在诉前,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也是能动司法、和谐司法的体现。
4、效力确定。诉前调解案件一旦调解成功,各调解组织调解员会积极引导当事人申请司法确认,通过司法确认程序赋予人民调解协议以强制执行力,同时也增强了当事人对人民调解组织的信任度。
04
诉前调解与“ODR”系统的结合
在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简称ODR),作为我省总结推广提升新时代“枫桥经验”六大工程之“互联网+社会治理”重点项目,兼具在线咨询、在线评估、在线调解、在线仲裁、在线诉讼五大服务功能。
随着与“互联网+”技术的融合,诉前调解也插上了信息技术的翅膀,开启线上模式。在诉前调解编立引调字号后,可以选择通过“ODR”系统导入在线矛盾多元化解平台,管理员将结合各调解人员的专业方向将相关案件分配相关的调解人员,调解人员通过远程视频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提升案件处置的便利度,也大大增加了调解成功率。同时,对于调解成功的案件,调解员引导当事人通过“ODR”平台进行司法确认,由审判员进行线上司法确认。
打官司不仅只有“对簿公堂”一种方式,在深入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的大环境下,高效运用诉前调解的优势,定纷止争才是王道!
崇德尚法 缜思笃行
富阳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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