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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大臣私藏龙袍是重罪

2018-02-04 十年砍柴 文史砍柴


龙袍,通俗地说是皇帝穿的衣服。一般是明黄色的衣袍上绣着九条龙,其实这只是皇帝衣服的一种。皇帝在祭祀时穿的冕服,重大仪式上会见众臣穿的朝服,上面绣龙,算是名副其实的“龙袍”,平时所穿的常服,未必是绣龙的黄袍。


在中国古代,龙袍已不仅仅是一种衣服,它是最高权力的象征,可以说就是皇权的标识,是皇帝一人所能享受的“禁脔”,其他人包括大臣,皇帝的儿子、兄弟,哪怕皇帝再宠信,也不能穿龙袍,连私藏也不行。这几乎是一条“高压线”,大臣如果触摸了这条高压线,重则处死,轻则流放。不但如此,唐代以后,连明黄色也是皇帝专用,大臣们再富贵,也只能“大红大紫”,着红袍用紫绶。


大家熟知的“黄袍加身”的故事,形象地说明这种禁忌。后周众将在陈桥驿将一件黄袍披在赵匡胤身上,发动兵变,逼迫周恭帝禅位,大宋自此建立。可见,黄袍是这次兵变中最重要的道具,也是无声地宣告——宣告最高权力转移到穿黄袍的赵匡胤手中。



《打龙袍》是一出京剧的传统剧目,讲述北宋仁宗年间,包拯奉旨陈州放 47 31236 47 14941 0 0 3656 0 0:00:08 0:00:04 0:00:04 3656粮,在天齐庙遇盲丐妇告状。此妇是真宗之妃,当朝天子之母,并有黄绫诗帕为证。包拯答应代其回朝辨冤。包拯回京后,借元宵观灯之际,特设雷强张继保灯戏,指出皇帝不孝。仁宗一怒,要斩包拯,老太监陈琳说破当年狸猫换太子之事,皇帝才赦免包拯,迎接母亲李太后还朝。李后责怪仁宗,命包拯代她鞭打皇帝。


包黑子再刚直,这事他还是拎得清,皇帝的龙体,他哪敢打?于是变通一下,脱下仁宗龙袍,鞭打龙袍象征着打皇帝。可见对最高权力的代表,龙袍比传国玉玺还要形象具体。



龙袍在中国古代有着至高无上的地位,源于中国的礼制文化。《礼记·乐记》:说“天高地下,万物散殊,而礼制行矣。” 孔颖达疏:“礼者,别尊卑,定万物,是礼之法制行矣。”礼制主要对人的身份进行划分和社会生活进行规范,从而维护尊卑、贵贱、亲疏等差序格局,进而维护社会运行的秩序。当然内容很多,但最显明者,也是老百姓感受最深的是对日常生活如衣食住行进行规制。


衣,排在第一,也就是说在日常生活中,衣冠最能体现“礼制”的精髓。


中华古称华夏,《左传》有言:“中国有礼仪之大故称夏,有服章之美谓之华。”可见重视衣冠是华夏文明的重要标志,对中国先民而言,衣冠除了有保暖、遮体、美观的实用价值外,另外一个更为重要的社会价值即表明穿着者的身份地位,以此来进行社会管理。所谓“衣冠之治”。《管子·君臣》明确地说: “衣服所以表贵贱也。”班固在《白虎通义》则认为圣人制作衣服是为“表德劝善,别尊卑也”。


经过蒙元入主中原近百年的岁月,中华的衣冠制度受到了一定的冲击。朱元璋建立明朝,将蒙古人驱赶到大漠以北后,一件重要的施政措施,就是恢复华夏严格的衣冠等级制度。《明史·舆服三》记载,明洪武三年(1370)颁布规定:


庶人帽,不能用顶,帽珠止许水晶、香木。十四年令农、纱、绢、布,商贾止衣绢、布。农家有一人为商贾者,亦不得衣、纱。


明朝对衣衫的面料、款式、颜色、花样等方面均有等级的限定。如面料的使用是, 高官用锦绣;士农用绸、素纱;商人只许绢、布,不准用绸纱。——这就是明代重农抑商国策的具体表现,你做买卖的,再有钱也不能和士和农民一样穿丝绸。


满清以异族而为中华之主,中国传统的衣冠样式大变,“剃发易服”是明清之际汉族士民最伤心的回忆。虽然明朝那种宽袖长袍的汉服不让穿,代之为骑射民族的马褂,但“衣冠之治”的内核和逻辑却是与明代一脉相承,甚至某些方面被强化。文武官员,其衣服补子上的动物图案,精确地表达主人品级。如文官:一品仙鹤,二品锦鸡,三品孔雀,四品鸳鸯,五品白鹇,六品鹭鸶,七品鸂鶒,八品鹌鹑,九品蓝雀。而黄色的龙袍,依然是只能皇帝才可以穿。


明朝武宗年间,大太监刘瑾权倾天下,飞扬跋扈。另一个不甘于被其欺凌的太监张永,和大臣杨一清合谋,除掉了刘瑾。其中的要害是向武宗皇帝告发刘瑾有不臣之心,想谋反。征得皇帝允许,派人抄了刘瑾的府第,查抄出龙袍、玉玺,这便坐实了刘瑾的谋逆之心。一个宦官,家里藏着龙袍想干什么?还不是觊觎最高权力么?糊涂如武宗,看到这样的证据,也就不能饶过刘公公了。正德五年(1510年)八月,刘瑾被判以凌迟。


▲多尔衮


满清能入关而定都北京,平定天下,摄政王多尔衮的功劳是最大的。多尔衮是顺治皇帝的亲叔叔,据说还让孝庄太后下嫁,是没有皇帝名号的最高统治者。他生前的威仪:


所戴之冠“帽顶用东珠十三颗,金佛前嵌东珠七颗,后金花嵌东珠六颗”,逢朝贺则八团龙服。其冠上的东珠比皇冠少一颗,朝服亦仅比皇帝少一龙。其府第“房基高十四尺,楼三层,覆以绿瓦,脊及四边俱用金黄瓦”,“府第之制高广比于皇居”。


多尔衮死后顺治帝下诏追尊其为成宗义皇帝,丧礼依帝礼。但不久后被顺治皇帝清算,掘墓鞭尸,挫骨扬灰,其中一条大罪状是多尔衮曾经宠信的正白旗大臣苏克萨哈等出来揭发多尔衮生前私藏御用龙袍等欲置于棺椁之中随葬。这当然只是顺治帝为了发泄对多尔衮的仇恨找到的理由,但如此理由能够堂皇地拿到桌面上来,可见这是一条共识:


僭越之罪,莫过于私藏龙袍。有此行为表明身为人臣(哪怕是摄政王),却有谋反的主观故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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