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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一县政府的“生意经”:将他人土地重复出售,悄悄建了廉租房

陆炎 人我场
2024-09-24

“不撤诉,不给办,让你破产。”2019年,时任江西省南昌市安义县国土资源局局长张江疆不满江西雄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雄鹰公司”)通过诉讼维权,在与雄鹰公司法定代表人龚兆汉的通话中笃定地说。

龚兆汉没有妥协。那时他还没意识到,在县城,一名科级干部究竟意味着什么。

雄鹰公司很快尝到了恶果:50亩商业土地被“一地三卖”后,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权人名称变更登记被无故拒绝;申请办理“土地转移登记”遭无限期拖延;公司负责人龚兆汉、龚细长等四人因“寻衅滋事”入狱。


被拖到破产边缘的雄鹰公司。

历经多年诉讼,雄鹰公司因“续贷失败”导致资金链断裂,衍生出巨额债务,从一家“十亿级”的明星民企,被逼到破产边缘,“军民融合”梦想破灭。

雄鹰公司的遭遇,被坊间戏称为“科级干部撩翻‘十亿级’民企”,惨痛的代价,再次佐证了民间谚语——民不与官斗。


「“十亿级”军民融合民企」


2004年,龚兆汉、龚细长等六兄妹成立了江西雄鹰实业有限公司,后又成立江西雄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位于江西省安义工业园,占地面积460余亩,注册资本9800万元,主要经营范围为建筑铝合金、航空铝合金等的生产、销售。

巅峰时,雄鹰公司曾实现年产值12亿元、年纳税1511万元,总资产超10亿元,是江西最大的铝型材企业之一。

公开资料显示,该公司曾拥有465项国家专利,建筑门窗标准体系被江西省建设厅采用作为江西省建筑门窗标准;航空铝合金制备新工艺通过江西省国防科工办鉴定,取得了国家相关军工产品生产许可证,并与知名军工企业达成战略合作及产品供销协议。


雄鹰公司曾经的辉煌。

雄鹰公司是全国第一家具有法定认可检测资质的铝合金企业,全国第一家同时设立院士工作站和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民营铝合金企业,江西省第一家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的铝合金企业,江西省第一家获得高新技术企业称号的铝合金企业,同时也是引领铝型材行业在安义县生根发芽的首要功臣。

在2018年前的江西乃至全国铝材行业,雄鹰铝业曾是一个如雷贯耳的品牌。公司成立以来,多位中央领导、省委领导曾专程前往公司视察指导工作。

人怕出名,猪怕壮。2004年,安义县政府为“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邀请龚兆汉“为民营经济发展”贡献力量。双方同意,由安义县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代表政府出资50万元、雄鹰公司出资450万元,双方成立“安义县中小企业担保投资有限公司”。

虽然,该公司法定代表人由龚细长担任,但龚细长并未参与公司经营,而是由安义县中小企业服务中心负责实际经营。

2007年11月,基于担保公司效益较好,安义县中小企业服务中心要求增资,并用50亩商业用地作价1050万元和现金750万元进行入股增资,雄鹰公司则以700万元现金进行增资。增资后,安义县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总出资额为1850万元,雄鹰公司总出资额为1150万元。

此后三年,该公司因“代偿”担保对象的借款等原因,出现159万元的亏损,以及数百万元难以实现的债权。基于此,2011年6月,经安义县政府安府办字[2011]42号《批复》同意,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以高于出资额90万元的价格,即1940万元将其在安义县中小企业担保投资有限公司的全部股权及财产转让给雄鹰公司,其中就包括50亩作价增资的商业用地。

不曾想,雄鹰公司响应政府号召与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合资成立公司,不仅亏钱,还为公司埋下祸根。


「土地证更名遭拒牵出“一地三卖”」


2011年7月22日,国家规定“担保公司不得冠以‘投资’之名”,经安义县工商局审核,“安义县中小企业担保投资有限公司”更名为“安义县中小企业担保有限公司 ”。

2015年7月10日,又是因为政策调整,安义县中小企业担保有限公司更名为安义县振兴中小企业非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称“振兴担保公司”)。

2016年8月,雄鹰公司名下一笔抵押贷款到期,银行批准向雄鹰公司续贷后,雄鹰公司向第三方借款3700万元用于“过桥”。取回土地证后,他们带上“变更登记”所需证据材料向不动产登记局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权人名称变更登记(将“安义县中小企业担保有限公司”更名为“安义县振兴中小企业非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

不曾想,南昌市自自然资源与规划局公开承诺“60分钟内办结”的“简单业务”却被拖了3年之久。

2018年9月29日至2019年6月25日,历经安义县法院、南昌铁路运输法院及南昌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三次判决,均判决振兴担保公司胜诉,最终经强制执行,安义县自然资源局于2019年9月10日才履行判决,完成更名。


耗时三年,安义自然资源局才完成土地证使用权人变更。

这场诉讼,是雄鹰公司与安义县自规局的相关领导结下“梁子”的始端。

诉讼期间,雄鹰公司惊愕发现:案涉50亩国有出让土地,早就被建起了廉租房和其他公司的厂房,出现了“有证无地”的怪事。

这让雄鹰公司又陷入“一地多卖”连环诉讼的漩涡之中。


「部分被“卖”土地已盖起廉租房」


“该土地作为雄鹰公司的固定资产,仅用于抵押贷款,且土地证一直能正常用于抵押贷款,所以根本没想到会被卖掉。”龚细长说,如果不是“无故拒绝办理更名手续”,都没有往这方面去想。

证还在,地去哪了?雄鹰公司找来江西省众合勘测规划有限公司湾里分公司对争议地块进行测量。结合勘测结果及相关信息明确,涉案的50亩国有土地,分别在2012年至2014年间被安义县国土资源局“卖出”。

其中22亩土地,在2012年被建设成凤凰安居花园(廉租房)9栋楼房;另外28亩土地,则被卖给了江西伟星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下称江西伟星公司),该公司用围墙将这部分土地圈进厂区范围,并建设了一栋厂房。


涉案部分土地被盖起廉租房。

就凤凰安居花园所占用土地,南昌铁路运输法院于2019年7月作出《行政判决书》,确认安义县不动产登记局给安义县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颁发不动产权证的行为违法。

与此同时,法院还判决撤销安义县人民政府向江西伟星公司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判决生效后,安义县不动产登记局已撤销了为安义县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颁发的土地证。

就伟星公司所占用土地,2019年4月,南昌铁路运输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法院认为,振兴公司已经举证证明其名称变更的过程及拥有合法土地证的事实,并提供现场照片及第三方勘测图纸用以证明其权益受到侵害,振兴公司土地与伟星公司土地存在7.9139亩土地的重叠,最终判决撤销颁发给伟星公司的涉案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2019年12月11日,南昌铁路运输中级法院裁定“原审判决基本事实认定不清”,该案被发回重审。

2020年12月21日,南昌铁路运输法院作出重审《行政裁定书》,认为“担保公司与第三人相邻的两宗土地之间有一条天然灌溉水渠,水渠两岸分别有较宽空地,客观上重叠‘可能性’也不大。因而,就现有证据,不能证明案涉土地使用证登记行为与原告存在公法上的利害关系,认定担保公司不具有原告资格”,遂驳回担保公司的起诉。

此后,本案经南昌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重二审(终审)、再审,均以振兴担保公司“不具有原告主体资格”裁定驳回起诉,令28土地去向至今成谜。


「材料“残缺”仍确定“7.89亩重叠”」


“有证无地”一事经媒体披露后,2022年6月17日,江西省优化营商环境办公室(简称江西省营商办)带领江西省国土资源厅等部门工作人员上门与雄鹰公司负责人核实调查,雄鹰公司提出了包括“要求全部公开伟星实业的地籍资料(土地证、坐标表),彻底查清被侵占的50亩土地并归还企业”等诉求。

当月23日,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出具报告认定,雄鹰公司地块与伟星实业地块证载宗地坐标系不一致,不存在重叠情形。

随后,雄鹰公司方面提出异议。8月19日,江西省自然资源厅重新委托江西省自然资源测绘与监测院出具《关于安义县三宗地叠加分析报告》,认定雄鹰公司地块与伟星实业地块存在重叠,重叠面积约7.89亩。


官方称,雄鹰公司7.89亩土地确实被“卖”给别的公司了。

报告指出,雄鹰公司地块(产权证号为安义国用(2007)第10555-2号,更名后编号为赣(2019)安义县不动产权第0002222号)、伟星实业地块(产权证号为安义国用(2014)第10948号)及凤凰纱业地块(产权证号为安土国用(登开2015)第D022号)三宗地相对位置叠加进行分析认定,雄鹰公司地块与伟星实业地块存在重叠,重叠面积约7.89亩。

虽然该分析报告未能明确“被侵占28亩”的事实,但实现了从“无”到“有”的突破,明确了50亩土地被“一地三卖”甚至“一地多卖”的事实。

同时,江西省检察院南昌铁路运输分院基于该份“新证据”,正式介入法律监督,为解开“土地消失案”迎来曙光。

“凤凰安居花园与伟星公司共用其中一面围墙,除去凤凰安居花园所占部分,其余均被伟星公司所侵占。”龚细长认为,伟星公司占地约240亩,现安义县自然资源局只提供该公司87.22亩土地资料及坐标表用于比对,隐瞒了上百亩的土地的地藉资料,自然无法得出准确的“重叠数据”。

基于此,雄鹰公司向安义县自然资源局申请公开伟星公司所有地籍材料,但该局以“为由”,至今尚未提供。



2023年8月17日,江西省检察院南昌铁路运输分院正式受理了振兴公司的申请。8月底,振兴公司收到了《办理案件检察人员通知书》,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之中。

“我们希望最终能有一个好的结果。”龚细长对此次监督充满期待,“有证无地”怪象将得以破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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