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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亭友:如何认识十九大报告关于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新论述

2017-10-30 汪亭友 昆仑策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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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提出是十九大报告的最大亮点,也是最重大的理论贡献,明确了我国发展新的历史方位,明确了党和国家未来发展的宏伟蓝图、根本任务、战略安排,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一次里程碑式的伟大飞跃,是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梦想的光辉旗帜。


  对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做出新判断新概括,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内容,也是这一思想赖以形成并确立的国情基础和根本依据。


  判断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根据,是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了变化,即由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的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转变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这是我国人民长期努力奋斗的结果,也是我国不断发展的生产力促使社会主要矛盾发生部分质变的表现。


  新中国成立以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的物质文化生产能力有了巨大的跃升。到2016年,我国已经是世界第二经济大国、最大货物出口国、第二大货物进口国、第二大对外直接投资国、最大外汇储备国、最大旅游市场。无论是社会生产力、综合国力、科技实力、人民生活水平,还是国际地位和全球影响力都迈上了一个新的大台阶。我国用几十年的时间走完了发达国家几百年走过的发展历程,实现了从站起来到富起来的巨大飞跃。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前30年的状况相比,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与此同时,我国人民在物质文化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的基础上,对美好生活的追求也在发生着改变,有了更高层次的更为全面的需求。正如习近平同志在报告中指出的,我国稳定解决了十几亿人的温饱问题,总体上实现小康,不久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日益广泛,不仅对物质文化生活提出了更高要求,而且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长。同时,我国社会生产力水平总体上显著提高,社会生产能力在很多方面进入世界前列,更加突出的问题是发展不平衡不充分,这已经成为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主要制约因素。


  因此,不管从供给还是从需求方面看,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相对于过去有了一个质的变化,需要我们党从实际出发给出新的概括,以根据新的矛盾状况确立党的中心任务和努力方向,消除制约我国发展和人民需要的主要要素。


  社会主要矛盾发生变化并没有改变我国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我国仍然是一个发展中国家。


  必须认识到,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没有改变我们对我国社会主义所处历史阶段的判断,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没有变,我国是世界最大发展中国家的国际地位没有变。这个是清醒的,也符合我国发展的实际和在国际上的定位。


  一方面要看到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取得历史性的成就,党和国家事业发生了历史性的变革,国际地位和全球影响力显著提升,另一方面也要看到我国仍然是一个发展中国家,依然存在不少制约国家和社会发展的难题、短板,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突出。比如,发展质量和效益还不高,创新能力不够强,实体经济水平有待提高,生态环境保护任重道远,人口、资源、环境压力越来越大。民生领域、社会领域、法治领域、意识形态领域、党的建设领域等也有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实现民族复兴,成为现代化强国还有较长的一段路要走。


  正因为如此,我们全党要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基本国情,牢牢立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最大实际,牢牢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努力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全党要增强忧患意识,做到居安思危,要充分认识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绝不是轻轻松松、敲锣打鼓就能实现的,必须准备付出更为艰巨、更为艰苦的努力。


  要从变与不变、部分质变与总体量变的辩证统一中,正确理解我国进入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发生变化与初级阶段国情没有变之间的关系。


  矛盾是推动事物和社会变化发展的根本动力。当旧的矛盾克服以后,还会产生新的矛盾。在新旧矛盾的克服、转换与更替中,事物和社会的主要矛盾也会在一定的条件下发生转变,推动事物和社会发生量变到质变的演进。这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矛盾运动规律,是事物和社会变化发展的基本法则。当然,事物和社会的质变不是一下子完成的,需要经历一个量变到部分质变再到整体质变的过程。它是变与不变的有机统一。


  我国社会不断取得发展进步,是我们不断克服解决社会矛盾的结果。在这一过程中,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变化是必然的。这就需要我们研究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及时做出科学的判断和概括,以便适应社会矛盾的新变化,推动社会的发展进步。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经历着在总的量变过程中有阶段性和局部性的部分质变,再到整体质变进而发生质的飞跃的辩证过程。目前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是总的量变过程中有阶段性和局部性特征的部分质变。总的量变过程是指整个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阶段性和局部性特征的部分质变有两个时期。


  一个是从1956年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确立到1978年改革开放前,这是初级阶段的第一个量变到部分质变的时期。我国在一穷二白的基础上,建立了独立的比较完整的工业体系和国民经济体系,社会主义制度更加完善,社会主义政权更加稳固,为改革开放奠定了根本的政治前提和制度基础。


  一个是从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到2012年党的十八大,这是初级阶段的第二个量变到部分质变的时期。我国在经济文化比较落后的基础上,实现了从站起来到富起来的巨大飞跃,并准备迈入强起来这一新的时代,社会主义在中国焕发出强大生机活力并不断开辟发展新境界。


  在以上两个阶段性和局部性的部分质变的基础上,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开始发生变化。这个变化相对于初级阶段前两个时期的变化,是过去近60年总体量变与部分质变基础上的又一次质变。但这个质变,相对于整个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仍然是量变。因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目标我们还没有实现。可以想见,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将来还会有新的变化。整个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主要矛盾整体质变的完成,是要等到我国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之后。到那时,不仅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根本的变化,我国社会形态也会发生一次部分的质变,从初级阶段跃进到更高级的发展阶段。这是社会演进和历史发展的辩证法。


  总体看,十九大关于我国进入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有了新变化的重大判断和做出的重大结论,是我们党根据变化了的实际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原理进行科学分析得出的正确结论,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认识上的一次重大突破和重大理论创新,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要牢牢把握,深刻领会。


  (作者系中国人民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本文系中国人民大学21世纪马克思主义研究协同创新中心阶段性成果;来源:求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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