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内容因违规无法查看 此内容因言论自由合法查看
文章于 2018年1月3日 被检测为删除。
被微信屏蔽
其他

还原历史的真实面目——中芭《红色娘子军》维权

2018-01-03 综 合 昆仑策研究院

(点击上方【昆仑策研究院】可关注)



  这两天,中央芭蕾舞团跟冯远征就《红色娘子军》的版权撕得热闹。《红色娘子军》是中国当代的经典剧目,相继被改编为电影、戏剧、芭蕾舞剧,其故事情节和舞台造型,早就深入人心。


  很多网友因此提到了一个疑问,“红色娘子军”这样的集体记忆,版权是否应该属于梁信一人?


  红色娘子军版权到底该归谁? 


  1958年,梁信4昼夜就写出《红色娘子军》


  1960年拍摄的电影《红色娘子军》,其编剧主要由梁信老先生一人完成,这一点应当是没有异议的。


  2011年,87岁高龄的梁信接受《新快报》采访时,讲述了自己的创作过程。他说,《红色娘子军》的创作直接取材于娘子军老战士的口述。报道原文如下:


  接到转业漠河的命令后,梁信……心情郁闷的他想起了自己原来战斗过的地方——海南的琼崖。……因此,他……直奔海南而去。


  机缘巧合的是,这一趟他找到了老战友娘子军连连长冯增敏,“冯增敏帮我从当地农村找来了十几个尚健在的娘子军战士,我一看,她们那时候已经个个都是白发苍苍的老太太,后来和她们聊天,我发现交流起来特别困难,因为她们都只会方言还有少数民族的语言,为了收集第一手材料,我在深山老林中一呆就是3个多月,带着翻译和每一个老战士聊天。”


  梁信回忆说,多少年来,红色娘子军的故事就在他的心里萦绕。但始终没有想好怎么来写这段故事。现在一下子就有了,就用一个女战士的成长历程作为主线。四天四夜,梁信闷在招待所里写出了电影文学剧本《琼岛英雄花》。


  梁信的作品得到了大导演谢晋的赏识,谢晋邀请梁信前往上海聊一聊剧本,“正是那一次会面,《琼岛英雄花》这部剧本有了一个后来响彻全中国的名字——《红色娘子军》。”


  不过上述《新快报》的报道中有一处破绽,因为娘子军老连长冯增敏不太可能是梁信的战友。梁信1926年生于吉林,1945年参军,随解放军第49军146师一路南下,但146师最后只打到广西,并未在海南作战,1952年才进入海南驻守。而冯增敏则一直战斗在海南,解放后任朝阳、博鳌人民公社副社长、琼海县妇联会主任等职,已不是军人。


  另外一篇《南方日报》的报道,则说梁信创作红色娘子军有三个来源:


  “当我担任解放军一四六师的宣传队长时,在我的队里,有七八个女战士,她们都是女奴出身的人。我们一起在战场上将近两年,行军路上,围着火堆闲谈,谈她们的家庭、生活、遭遇。当时我偷偷地在脑子里记住了一两个重点人物,特别是那个地主家庭里奴隶出身的,后来成为吴琼花原型的那位女战士。”


  正是这位饱受地主折磨、十几次逃跑的丫头不屈的性格,让梁信看到了像后来剧本中所写的吴琼花似的那双眼睛:“火辣辣燃烧着刻骨的仇恨,与旧社会势不两立!”


  1953年,梁信到广州工作后不久,就着手搜集海南早期革命领导干部刘秋菊的生平事迹,这让梁信脑海中形成了早期传奇式的“吴琼花”。


  1958年到达海南后,梁信了解到一位无名娘子军的事迹,她悲惨的遭遇、倔强和爱憎分明的性格,让梁信想起另一位广东的劳动模范。就这样,凭借“一条阶级感情的红线”和作者的阶级同情心,梁信确立了“女奴——女战士——共产主义先锋战士”的吴琼花形象“三层次”。


  这个说法似乎更加可信一点。


  “红色娘子军”一词创造者另有其人


  然而问题在于,早在1957年,就有一篇同样题为《红色娘子军》的纪实文学,在《解放军文艺》杂志上发表了。


  这篇纪实文学的作者名叫刘文韶。刘文韶1934年生,1950年参加解放海南岛的渡海作战,1956年在海南军区政治部做宣传工作,创作了报告文学《红色娘子军》;后来曾任《红旗》杂志驻深圳记者站站长,深圳市委政策研究室主任,1996年从深圳市委副秘书长的位置上离休。


  2003年,刘文韶对南方日报介绍了他发掘故事的过程:1956年,广州军区政治部发出开展建军30周年征文活动的通知,当时在海南军区政治部做宣传工作的刘文韶受命到海南负责征文事项。一次在查资料的时候,刘文韶正巧从一本油印的关于琼崖纵队战史的小册子中发现有这样一句:“在中国工农红军琼崖独立师师部属下有一个女兵连,全连有一百廿二人。”这30字给了他很大的震撼。


  “因为在中国工农红军的历史上,女指挥员和女英雄是很多的,可是作为成建制的完整的女兵战斗连队,过去还很少听说过。我觉得这是一个重大题材,于是就到她们活动过的乐会县采访。……”“女兵连的老同志很多牺牲了,革命材料保存的很少,有关资料就是琼崖纵队战史小册子上这一句话。很幸运我找到了女兵连的连长冯增敏,采访了她4次,后来又找到了十来个女兵连的女战士,还专门拜访了琼崖纵队的负责人冯白驹将军,当时他是广东省副省长,记忆力很强,提供了很多材料。如果当时没有去挖掘这些材料,我想以后恐怕就更难挖掘了。”


  “红色娘子军”这个词也是刘文韶创造的。当年刘文韶“创造”它的时候,只是想着战史记载的“女兵连”不够响亮,冯白驹将军说的“女子特务连”因为有“特务”二字让人感觉不够革命。


  “我想应该从更大的主题和背景来考虑,把它作为我们解放军的一个建制连队的代表来定位。我考虑到中国历史上从花木兰到杨 家将,一直以来就有‘娘子军’的说法,为了说明现在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红军,所以就加了‘红色’两个字,当时都喜欢用‘红色’两个字来代表革命。”


  好素材加上好题目,刘文韶创作的报告文学《红色娘子军》很快发表在军队最高文艺杂志《解放军文艺》上,与陈毅、肖华等军队领导的文章同列在1957年8月号的目录上。报告文学马上在全国引起轰动,李贞将军为此写了书评推介,1962年,上海文艺出版社又以单行本的形式在全国发行了《红色娘子军》。


  很快,有电影厂看上了红色娘子军。上海天马制片厂找刘文韶改写电影剧本,片名就叫《红色娘子军》,八一厂则找了当时在广州军区专业搞创作的郭梁信。


  “当时广州军区也知道有这两部片子,军区的意见是我这个叫《红色娘子军》,他那个叫《琼岛英雄花》,我们各自都有自己的电影制片厂,就由我们自己来协调怎么办。正在我基本完成剧本改稿的时候,听说八一厂已经确定要拍郭梁信的本子《红色娘子军》了,我想不可能同时拍两个同一片名同一题材的本子,也为了避免引起不必要的矛盾,便没有把我的本子拿出来给天马制片厂。”


  那个时代,人们脑子里还没有冠名权意识,刘文韶正忙于自己带兵训练的本职工作,一听八一厂用了郭梁信的本子,心里也没在意,当时也没有想到,八一厂至少应该在片头加上“本片取材于刘文韶的报告文学《红色娘子军》”。


  1961年,梁信编剧、谢晋导演的八一厂电影《红色娘子军》引起极大轰动,1964年,中央歌剧舞剧院芭蕾舞团(中央芭蕾舞团)根据同名电影改编创作了芭蕾舞剧《红色娘子军》。“琼花”扮演者白淑湘在芭蕾舞台上破天荒地塑造了英姿飒爽的“穿足尖鞋”的中国娘子军,1971年,中国舞剧团集体改编并演出了革命现代舞剧《红色娘子军》,彩色芭蕾舞影片《红色娘子军》成为“八大样板戏”之一在全国轮番上映。


  刘文韶说,虽然他的报告文学是红色娘子军的最早版本,但是报告文学本身文体的限制束缚了文学性和流传度,经过文学加工后的艺术形象更容易被大家接受,所以报告文学至今很少人提起,而电影和芭蕾舞剧却成为了经典。


  那么问题来了,刘文韶的《红色娘子军》1957年8月就发表在解放军规格最高的文艺杂志上,然而在所有的公开报道中,梁信都没有提到过自己曾受到这部作品影响。


  而且,梁信说自己与谢晋关系亲密,却不知道谢晋所在的天马厂曾经联系过刘文韶?


  此外,刘文韶和梁信的作品中都出现了“琼花”这个名字,是否只是一个巧合?


  更复杂的是,根据北大学者孔庆东的文章,其实在1954年就已有根据民间故事编成的琼剧版《琼花》,1955年底在地方剧团演出,1957年初定名为《红色娘子军》,1958年经修改后于次年4月公演。


  琼剧版《红色娘子军》的作者之一吴之,是很著名的剧作家,吴之特别强调,琼剧和报告文学没关系,他是后来才知道刘文韶写的报告文学的,所以不存在谁影响谁的问题。


  孔庆东说,可见“红色娘子军”这个题材,已经在地方上深深地扎根,深受当地人民的喜欢。


  吴之的调查采访过程,跟刘文韶很相似。他向冯白驹将军走访调查,冯将军对他讲了女子军连的作战过程,以及最后的分散隐蔽,冯白驹还把女子军连成立的讲话原稿整理出来给了他。


  由此看来,争论《红色娘子军》最初的版权属于谁,创作过程中是否存在借鉴甚至抄袭,已经不重要了。这个大IP,应该就是特殊时代下的集体记忆、集体创作的结晶,但愿后人的利益之争不要损害到作品本身的传播。




  尊重艺术创作——《红色娘子军》年谱:


  1954年,广东琼剧《琼花》开始创作演出,1957年初定为《红色娘子军》。 

  1957年8月,刘文韶根据《琼崖纵队战史》编写的报告文学《红色娘子军》在《解放军文艺》上发表。

  1959年5月7日,《海南日报》副刊连载琼剧《红色娘子军》剧本。

  1959年9月,海南人民出版社出版发行了琼剧版《红色娘子军》。

  1961年,梁信的电影剧本《红色娘子军》摄制完成并上演。

  1964年9月,中芭根据电影剧本改编的芭蕾舞《红》剧首演。              

  1972年,根据舞剧改编的京剧《红色娘子军》上演,其后陆续有沪剧、豫剧、汉剧等诸多版本上演。


  查阅历史,比梁信电影剧本更早,并有文字记载可查的《红色娘子军》家谱中,最值得关注的是原娘子军连连长冯增敏同志于1957年7月为纪念建军30周年而写的回忆录《红色娘子军》、刘文韶同志1957年8月的报告文学《红色娘子军》、琼剧《红色娘子军》剧本。而洪常青、南霸天等人物和姓名早在琼剧中已存在了。


  1963年,周总理看完中芭演出的舞剧《巴黎圣母院》后说:“你们已经演了十年西方、苏联的芭蕾舞剧了,是不是可以创作一个革命题材的剧目?或者,你们可以创作苏联的十月革命,或者是法国巴黎公社?”


  1963年年底,中宣部、文化部在北京市召开“音乐舞蹈座谈会”,经讨论,决定创作排演芭蕾舞剧《红色娘子军》。1964年1月,文化部副部长林默涵电话通知中芭,要求将电影《红色娘子军》改编成芭蕾(《红》剧编导李承祥《证词》)。


  1964年1月底,在中宣部、文化部领导下,中芭建立芭蕾舞剧《红色娘子军》创作组,2月5日,创作人员和主要演员十多人前往海南岛采风、体验生活、创作剧本。途经广州时与电影《红色娘子军》剧本作者梁信座谈,梁信支持将电影剧本改编为舞剧剧本(事实上在那火红激情的年代,每个人都希望为那个时代、为国家做贡献。当时任何文艺工作者如能有机会参与这类工作,都毫无疑问会感到十分光荣和自豪,梁信怎会例外?哪会如他子女现今在电视上满口否认他当年曾热情表态支持中芭改编创作舞剧的事实,正如梁信自己所言:一部《红》剧改变了他的人生,因为原本他要被下放黑龙江漠河边境的,却因《红》剧被照顾留在大城市广州工作生活了,他该感谢谁呢?!)。


  中芭三位编导(李承祥、蒋祖慧、王希贤)随即到海口集中进行讨论,由李承祥执笔写出舞剧剧本大纲。剧本大纲拿回北京后,就交由林默涵副部长、赵沨院长等领导审查。1964年4月初,创作组完成剧本创作,结束体验生活,回北京开始舞蹈创作排练。(《红色娘子军》创作组系列简报及“工作小结”——1964年)


  芭蕾舞剧《红色娘子军》的艺术创作是完全不同于电影形式的,这就是为何1964年梁信与中芭创作组在广州见面后,他提出的一些舞剧创作建议都未被中芭采用的原因。舞剧从电影剧本借鉴的主要是大革命年代的背景、主要人物的斗争故事。但表现方式却完全不同于电影,是一项艺术上的全新创作。当时在中宣部、文化部的牵头和领导下,国家调集了全国的力量包括部队资源(总政、广州军区、北京军区等)都来帮助和支持舞剧创作。而创作队伍又集中了当时全国最优秀的艺术人才,包括编剧、芭蕾舞、中国舞、戏曲、武术、音乐、舞美等,拿今天话来讲这是一支艺术的“梦之队”。


  海南采风回京后,中芭全体演员都投入到舞剧的创作排练中,除了舞剧的主创人员分别负责创作主要舞段之外,全体演员也分成若干小组,参与创作设计各自扮演的不同角色和群舞的动作,众所周知,由于舞蹈艺术表现形式的独特性,它是需要集舞蹈形象、音乐、舞台美术、文学、造型、视觉艺术等多方面的综合性创造而成的,故《红》剧这部独具创新、符合芭蕾特殊语言的中国芭蕾经典,是汇聚了无数艺术家和演职人员心血和智慧的作品。在彩排试演时,部队领导提出舞台上演员像娘子不像军的意见后,剧团随即组织全体演员下部队受训,经过部队精气神的训练,才使舞剧娘子军的形象在舞台上光彩夺目。五十多年历经几代更替,娘子军的奋斗精神代代相传,包括下部队受训已成每代演员的必修课。而舞剧也在代代相传中被不断打磨,并焕发出不同的艺术创新气息,每个不同时代演员的表演风格,都成就了艺术再创作的无限过程,这就是芭蕾为何被称为是活的动感艺术的魅力所在!


  1964年9月,舞剧首演,周恩来总理观看演出后特别高兴地说:“我比你们保守了,我原来考虑,你们用芭蕾的形式表现中国的题材有点困难,没想到你们的演出如此成功。”1964年10月8日,毛泽东主席观看演出后评论:“方向是对的,革命是成功的,艺术上也是好的。”


  综上所述便不难看出芭蕾舞剧《红色娘子军》,是那个年代在国家积极推行文化艺术百家争鸣、百花齐放的大时代背景下,在党和国家主要领导及中宣部、文化部直接参与和领导下,集全国歌舞剧编导、作曲家、舞台美术设计等各专业人员开展的体现国家意志的集体创作行为。它是特定历史时期凝聚文艺界集体智慧和心血的集大成之作,是国家创作意志的集中反映。舞剧在党和政府的安排下,从创意构思到改编创作,再到排练、合成、首演以及之后一代代的打磨演绎,无不凝聚了老、中、青几代艺术家和剧团多年来的集体智慧与心血,所有主创人员以及参加此项工作的演员、演奏员、舞美技术人员都为该剧的创作付出了辛勤汗水和青春热血。


  以上就是中芭创作《红》剧的经过。……


  1966年“文革”开始后,《红》剧被作为“样板戏”在全国范围被大量复制演出。“文革”结束后,有“样板戏”标签的《红》剧,自1976年开始,停演长达十六年。1992年,中央芭蕾舞团开始尝试复排《红》剧。


  1993年2月,在上级文化部没有明确发文指示可以演出的情况下,中芭冒险自行复排《红》剧并到广州演出,梁信观看了演出并与中芭演员进行交流,同时提出付费问题,中芭答应将根据国家规定,共同协商解决。


  1993年3月20日,时任中芭团长的李承祥同志回复梁信,并根据当时的法规和梁信方面的意见,提出了双方商讨过的几种方案,一是“根据《表演作品付酬标准征求意见稿》规定,应付给梁信同志1200元“基本演出报酬”,以后按演出收入陆续付给梁信“演出场次报酬”。二是 “看了您和刘处长草拟的合同书后,在十年内一次付酬也是一个办法,即一次性付给您3000元,十年届满再续签合同,另议酬金”。同时,李团长也表示:“采取何种方案,我们将尊重您的意见”。


  随后,在正式商谈时,双方都顾虑到当时复排《红》剧是冒着很大政策风险的,谁也不知道能演多久,甚至有随时被叫停等风险,双方都认为,应拿出一个既能保证梁信权益,又能一劳永逸而不需再协商付费的可行方案,最后双方商定,采用一次性付给5000元,永久了断双方之间的付费问题是最佳的方案,双方随即在1993年6月26日签署了一次性付给5000元,永久了断付费问题的《协议书》。


  该《协议书》第一条约定:中央芭蕾舞团在今后演出芭蕾舞剧《红色娘子军》的节目单、海报等宣传资料中注明“根据梁信同名电影文学剧本改编”字样,以保护原著之署名权。第二条约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五款和国家版权局“关于表演作品付酬标准的规定”中有关条款,中央芭蕾舞团一次性付给梁信同志人民币伍仟元整。第三条约定:根据国家版权局“关于表演作品付酬标准的规定”,梁信同志不再授予其它作者或法人以舞剧形式改编原著的权利(其它艺术形式不在其列),以保护中央芭蕾舞团演出《红色娘子军》享有专有表演权的权益。 


  以上是中芭就《红》剧与梁信缔约一事的历史还原。值得一提的是,缔约11年之后的2004年,值《红》剧首演40周年之际,中芭邀请梁信来京参加纪念活动,梁信因身体原因未能前来,但发来一封热情洋溢的贺信,信中说道:“每当我回忆起一九六四年在广州与中芭同志们相处的时光,至今尤令人神往。我深情祝贺芭蕾舞剧《红色娘子军》创作四十周年,衷心祝福芭蕾舞剧《红色娘子军》与日月同辉。你们的忠实战友梁信敬上。”


  案件审理回顾


  梁信创作的剧本《红色娘子军》早于1961年随电影面世。1964年,中央芭蕾舞团将其改编成同名芭蕾舞剧《红色娘子军》。


  1993年,双方根据1991年出台的《著作权法》“补订”协议书,由梁信授予中央芭蕾舞团著作改编权。双方约定,中央芭蕾舞团一次性付给梁信人民币5000元作为报酬。


  2011年,梁信将中央芭蕾舞团诉至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理由是2003年“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已满10年自动失效,但双方未有效续约,中央芭蕾舞团未经许可继续表演构成对其侵权。


  中国裁判文书网上名为《梁信与中央芭蕾舞团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显示,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认为,1993年6月双方签订的协议书“不属作品许可使用合同,而是双方就表演者表演改编作品给付原作者报酬的约定。”


  该院同时认为,2003年6月以后被告持续演出芭蕾舞剧《红色娘子军》“不构成未经许可使用侵犯原告著作权,但中央芭蕾舞团应依法向梁信支付相应的表演改编作品报酬,对梁信由此而产生的经济损失予以一定的赔偿。”


  据此,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在2015年5月作出判决,由中央芭蕾舞团赔偿梁信经济损失人民币12万元,并就未署名行为进行书面赔礼道歉。


  中央芭蕾舞团不服一审判决结果,选择上诉。2015年12月,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


  中央芭蕾舞团不服终审判决,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2017年10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驳回了这一请求。


  网友评论


  【网友评】左手判中央芭蕾舞团没有侵权,右手却判中央芭蕾舞团要支付侵权赔偿?!深植于广大人民群众心中的芭蕾舞剧《红色娘子军》将遭遇被迫停演的命运!


  【网友评】以后三十年法律,溯及前三十年所谓权利,不顾及事实正义,中芭输了,作为判例,当年社会主义改造、公私合营等,都可以主张权利,进而要求国家赔偿了。国民党可以反攻倒算中共了!


  【网友评】看了上文,感到有些人钻到钱眼里,什么脸也不要了。即便以著作权法,梁的电影是否给原著付费了呢?芭剧仅因说了个由影剧改编,若应付费,那影也该付给故事内容的初创者。芭剧与电影的表达形式的巨大差异,称为创作更为恰当。纠缠下去,甚是无聊且无理。众所周知,芭剧是八个样版戏之一,著作权如何归属?贪天之功,只知抢钱的行为实令人不齿。这样闹下去,象类似八个样板戏之类的革命故事都没法讲了,即无法改成剧,也无法改成各类读物了。不同时期的事情应按照各自时期的规矩来处理才是恰当的。不能用今天确立的规矩来判定按过去规知做的事,这应是个常识。不然就会“今天否定昨天,明天否定今天”。都是法律党惹得祸。这种似是而非、不合情理偏偏可用法律处理的现象,只能是执法的悲哀。


  【网友评】他们闹所谓“版权”已经反复几次了。几年前,中芭就已经发过严正声明,把来龙去脉讲的一清二楚。孔庆东在《红色娘子军:中国戏剧发展纵论》一书里也将该剧本前后的创作来历一一道来。且看这种“版权”闹剧频繁上演吧!该“司法”事件实质为个人树碑立传,否认前30年创作历史和版权历史背景。诚然,梁某人当年也为人民做过好事,但和电影《董存瑞》导演郭维后来的思想变化有相似之处。国家京剧院(原中国京剧院)是根据芭蕾舞剧剧本演出了京剧版,那是不是今后也要给几方付“版权费”呢?这岂不荒唐?


  【网友评】法制来了,正义没了?


  【网友评】几代艺术家及国家领导人集体智慧的结晶,竟然成了无耻小人的个人成果?还要禁演《红色娘子军》?!小人唯利而图,必死无葬身之地,遗臭万年。大芭蕾永远锭放,经典立足存照,流芳千秋!


  【网友评】某法院对红色经典节目的判决令广大人民群众难以接受。


  【网友评】正义也许会迟到,但绝不会缺席!


  【网友评】中芭应该请几个好的律师,也不妨从前两年“狼牙山五壮士”名誉权纠纷案胜诉中得到启发。


  【网友评】红色娘子军是当时全国一盘棋的产物,版权应当属于国家,具体而言就是中央芭蕾舞团,所有的创作者都是职务性创作。难不成现在每奏一次国歌还要给聂耳先生后人提成吗?


  (来源:昆仑策网综合编发)




  【昆仑策研究院】作为综合性战略研究和咨询服务机构,遵循国家宪法和法律,秉持对国家、对社会、对客户负责,讲真话、讲实话的信条,追崇研究价值的客观性、公正性,旨在聚贤才、集民智、析实情、献明策,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斗。欢迎您积极参与和投稿。

  电子邮箱:gy121302@163.com

  更多文章请看《昆仑策网》,网址:

    64 40562 64 26243 0 0 11800 0 0:00:03 0:00:02 0:00:01 11799ong>http://www.kunlunce.cn

    http://www.kunlunce.com


  推荐友情关注:


共享国家意识形态中心【思想火炬】微信公众号



共享【e观沧海】微信公众号



【独立评论员郭松民】微信公众号


共享【思想大视野】微信公众号


共享【红色文化网(hswh1226)】微信公众号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