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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马南:惭愧,不解“国企混改”之大义

2018-02-01 司马南 昆仑策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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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惭愧,直到今天,我一直对“国企混改”缺少深刻认识,不知道为什么要这么干?更不理解带有“压力时间表”的大规模推进混改,到底有什么意义。这样的新闻看了,非但高兴不起来,反而心里生出些许担忧。


  细节上的事情就更不懂了,为什么主业处于充分竞争行业和领域的商业类国有企业混合程度最高?混合所有制企业户数占比达73.6%,还要积极推进混改,这是咋了?


  引入非公资本,搞混合所有制改革,这么大声吆喝,强力推进,迄今引入非公资本只有900多亿元,是缺这笔钱吗?


  私企、外企引入到国企当中来,混合了,便能增加市场活力么?便能增加企业动力吗?为什么是外企私企来“混改国企”,而不是国企混改私企外企?为什么是他们“混进来”,而不是我能“混出去”?


  假如那些“僵尸企业”搞一点儿混改也好理解,那些好好的盈利的状态不错的国企为啥也要混改?


  据说国企变成混合所有制企业之后才“符合现代企业治理的有竞争力能够培养竞争力和创新力的治理体系”,诚然不知道这种话怎么理解。



  一些挂着经济学家头衔儿的嘴巴到处吧叽,称国企混改是改革中最难的环节之一,这么难,坚持不松劲,是为了“国有企业做大做强”的初心吗?还是为了让中国的国企看上去符合某一类什么标准?谁的标准?谁制定的标准?


  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涉及到千家万户的利益,涉及到国家长治久安,所谓“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标准到底是什么?在哪里?


  作为国企改革历史的见证者,我对当年国企改革中大批职工下岗,对一部分国企中的“聪明人”,摇身一变而成了掏空国企、贱卖国企里应外合瞬间暴富的企业家,一直怀有深刻的警惕。如今的混改可以避免当年那种境况的出现,我还没有看到有力的证据。


  有在国企里工作的人,悄悄地跟我说,“好处,大大地有,就是员工持股……”


  见他喜形于色的样子,我就更糊涂了。国有企业,从道理上说属于全民资产,连我这个胡同大爷、隔壁王奶奶都有一份啊,你在这个企业里边工作,混改你便持股,全民资产,少部分人持股,这是哪家子的道理呀?这道理更讲不通了呀!


  我相信,只要有证据,只要讲逻辑,只要有方向,只要有标准,大家是能够想通的,但是,


  道理道理?

  标准标准?

  路线路线?

  细节细节?


  都在哪里?

  都在哪里?


  国有企业到底怎么改?


  习近平总书记有两段给力的话:


  一,国有企业是壮大国家综合实力、保障人民共同利益的重要力量,必须理直气壮做强做优做大,不断增强活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要坚定不移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着力创新体制机制,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发挥国有企业各类人才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激发各类要素活力。


  二,要坚持有利于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有利于提高国有经济竞争力、有利于放大国有资本功能的方针,推动国有企业深化改革、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坚定不移把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


  习近平总书记的这两段话,作为国企改革的总方向总策略,与现在大规模的混合所有制改革之间到底是怎么一个关系?


  我最怕的就是,趁着混改的机会,有人把在国企内部实现起来有一定难度的蚕食、输送、流失等问题,明目张胆地系列化、规模化、体制化、机制化。还有个担心,在混改的过程中,你改也得改,不改也得改,已经定了,大力推行之类的声音很大,而党委集体领导作用,职工代表大会民主管理制度一类的声音很小,甚至完全听不到。两个担心加起来就是一句话,担心有人借着混合所有制改革化公为私!


  因为这种情况发生过,因为这种情况当年发生恶果,今天依然在发酵,因为混改过程中活动的个别人,对他们的觉悟不敢高估,因为在混改过程中,法制监管其严肃性、强制性和不可逃避性,尚无证据证明确定无疑。因为私人资本的意志力与国企运作的方向并非总是一致,混改之后的所谓治理机制如何协调处理这一问题,尚未看出端倪,说白了就是谁服从谁的问题咋解决,不知道。


  在这里,我向大家推荐一篇文章。崔之元:《德国公司法中“共同决定”的历史起源与借鉴》,崔之元是一个道术很深的学者,他的文章有点绕,但道理其实很明白。他还有一篇文章是《关于“鞍钢宪法”与后福特主义》也从一个侧面反映了这个问题。


  十九大报告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决定中,关于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方面,在表述上有所区别: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决议中有“以管资本为主来推动国有企业改革”这个表述,而十九大报告中则没有了“管资本为主”这个表述。“管资本为主”这个表述,可能意味着不以管具体的企业为重点,而是以国有资本的保值增值为重点,这表现在国有资本可以分散投资到多种所有制的企业中,比如在证券市场购买私有企业的股票。极端的情况下,可以只有国有资本而没有国有企业,因为国有资本在其投资的每个企业中都不是大股东。


  假如国有资本在其投资的每个企业中都不是大股东, 如何把握企业的方向?如何做出与国有资本取向一致的重大决策?尽人皆知,在商界,投资者决定游戏规则,小股东的意志服从小股东的意志,在这种“钱决制”的规则之下,国资的核心利益如何得以保证?遑论做大做强?


  到底是怎么回事?实话说,我的脑袋一锅浆糊。为了不致引起误会,必须坦白地说,我绝对不是国企改革的反对者,国企改革存在的问题,大家是有目共睹的,问题是混合所有制改革,作为一再强调的国企改革方向之一,我们一时还看不清,弄不懂。


  拉杂记下,请教高明。


2018年2月1日早,写于北京东城南锣鼓巷8号


  (作者系昆仑策研究院高级研究员;来源:昆仑策网【作者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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