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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兴华: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主要矛盾及其转化——一个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方法论的视角

2018-04-28 卫兴华 昆仑策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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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主要矛盾及其转化,首先应正确理解和运用诸如历史唯物主义方法、抽象力方法、历史与逻辑方法等马克思政治经济学的方法。以分配领域研究为例的分析表明,按照马克思政治经济学的方法论原则,将效率与公平的统一放在分配领域是不适当的,应是生产效率与分配公平的关系。学术界已有研究对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主要矛盾及其转化的解读存在认识上的误区。正确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主要矛盾及其转化必须将需求侧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的新特点与供给侧不平衡不充分发展的新特点统一起来。


  一、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方法问题


  政治经济学的方法是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打开这门科学理论体系的钥匙。《资本论》和马克思的其他经济学论著,体现了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思想方法,也体现了科学抽象方法。我们读《资本论》,会强烈地感受到它的历史唯物主义方法。


  在《资本论》第一卷第一版的序言中,马克思就讲了这么一段话:“为了避免可能产生的误解,要说明一下。我决不用玫瑰色描绘资本家[1]10和地主的面貌。”这里的问题是,为什么马克思讲这个话?为什么可能产生这样的误解?因为当时工人运动存在不同的派别,有的小资产阶级社会主义者,不是把资本主义剥削制度的存在和发展看作是社会发展的历史必然,似乎是产生于资本家的理性缺失,因而咒骂资本家。恩格斯在为《资本论》第一卷写的书评中讲:“拉萨尔的全部社会主义在于辱骂资本家,……在这里我们看到的情况恰恰相反。马克思[2]先生明白地指出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历史必然性”。


  资本论》深入地解释了资本剥削雇佣劳动剩余价值的阶级对立关系,但它没有辱骂和谴责资本家。马克思指出:“我的观点是把经济的社会形态的发展理解为一种自然历史的过程。……同其他任何观点比起来,我的观点是更不能要个人对这些关系负[1]10责任的。”  就是说,既然资本主义的产生与发展是一种客观的必然的历史过程,就不能要资本主义国家的资本家和地主个人,为资本主义剥削制度承担责任。《共产党宣言》中还肯定了资产阶级反封建主义中的革命作用和它大力发展了生产力的历史作用。


在《资本论》中还有一段话说资本主义榨取剩余劳动的方式比奴隶制、封建制有进步性,有它的特点。讲了三条,第一条是资本主义榨取剩余劳动的方式有利于生产力的发展。


  第二条是有利于社会关系的发展。所谓有利于社会关系的发展,不仅仅是指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发展,马克思看到资本主义出现了一些新的经济关系。马克思把资本主义新出现的股份制和工人合作社,叫做在资本主义方式内部对资本主义的扬弃,把股份制看作是走向社会主义的过渡点。目前新的社会关系,在当代资本主义国家发展得更多了,进一步发展了,马克思没有看到的一些新现象出现了。马克思看到的那个资本主义是无计划的。二次世界大战后许多资本主义国家也搞经济计划,劳动时间缩短了,而且建立了比较系统的社会保障制度。这些新的发展如果按照马克思的观点来看,不是离社会主义更远,而是离社会主义更近了,也可以说这是新出现的在资本主义制度内对资本主义的进一步扬弃,也可以说是走向社会主义的新的过渡点。以上是马克思讲的有利于生产力的发展,有利于社会关系的发展的两点内容的说明。


  马克思讲的第三条,是有利于为新形式的社会制度提供社会条件。资本主义发展给社会主义提供了物质和社会条件。与奴隶制、封建制等剥削制度相比,资本主义虽然也剥削剩余价值,但是它比起以往的旧制度来有其进步性,这是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但是有的学者错解历史唯物主义观点。他认为,某种社会制度包括一切剥削制度,既然是必然产生和存在的,是由当时的生产力状况决定的,其剥削制度就是合理的、公平的、正义的。这样理解并不正确,应分清历史唯物主义的真实内容。马克思主义认为,不能用道义原则来说明社会历史发展过程,剥削制度的产生不是由于剥削阶级的道德、正义、公平等理念的缺失,而是历史必然性,是符合经济发展规律的。只能用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生产关系适应生产力发展的规律予以说明。而剥削阶级及其学者,则认为该制度是天然合理的、公平的。有的号称马克思主义的学者,竟然将这种辩护性观点,当作马克思主义的观点。我国理论界对马克思主义历史唯物主义观点存在不少的误解、错解。


  我们知道,马克思主义历史唯物主义把社会历史的发展看作是自然的历史过程,即是客观的、必然的发展过程,不能用道义的原则来解释某种社会制度的存在和变迁,来解释剥削制度的产生,它是必然的过程,不是由于道义的缺失产生了剥削制度。而且在不同的制度下,在不同的历史时代,不同阶级,都有自己的公平合理标准、价值标准。在奴隶社会,连著名学者亚里士多德也认为奴隶制度是合理的、公平的,更不要说奴隶主阶级了。在资本主义制度下,资产阶级及其辩护学者当然认为资本主义制度最合理、最公平。甚至在劳动群众中也会有人认为资本主义是合理的、公平的,是资本家养活了工人。每个不同的统治阶级,都有自己的公平原则,并成为该社会的主流观点。但是我们不能把剥削阶级的公平思想、公平原则,当作马克思主义的思想原则,要把这两者明确分开。


  马克思既赞扬了资本主义发展生产力,肯定了它比奴隶制度、封建制度更进步,但是他又揭露了资本主义的剥削制度实质,特别是一百多年以前那种残酷的剥削制度。谈到资本原始积累,大家知道英国历史上“羊吃人”的故事,把个体农民赶走,变成牧场,又强迫这些失去土地的农民变成雇佣劳动者。资本原始积累是用血和火的文字写入历史的。因此,马恩从没有讲过资本主义剥削制度是合理的、公平的、正义的,反而是持批判态度的。但国内有学者竟将马恩批判的资产阶级辩护性观点,作为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唯物主义观点进行宣传。恩格斯曾尖锐抨击了这种观点:“现代资本家,也像奴隶主……和封建主一样,是靠占有他人无酬劳动发财致富的,……这样一来,有产阶级胡说现代社会制度盛行公道、正义、权利平等……这一类虚伪的空话,就失[3]去了最后的立足之地”。 列宁曾批判过修正主义者认为资本主义进步,因此“揭露它的贪得无厌和残酷无情就毫无意义”。“我们要说的是:资本在喝你们的血,它将喝干波斯人和所有人的血,只要不推翻它,它就将继续喝血,这是一个真理。而且我们还要补充这一点:没有资本主义的发展,就没有战胜资本主[4]义的保证。”


  这个问题涉及怎样认识我国出现的两极分化问题,为什么会产生两极分化?学界有不同的观点。有的说是由于腐败、垄断产生了两极分化,有的讲是由于城乡差别、地区差别、行业差别等。而刘国光、程恩富、吴宣恭等认为是私有制经济占比超越公有制经济的结果。事实上,几十亿、几百亿、几千亿元的富豪,是大私营企业家。我国还有学者不但否定资本主义有剥削,还说工人工资拿多了就剥削了资本家。理论是非完全颠倒了。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另一个方法,是科学抽象方法。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卷序言中讲:“分[1]8析经济形式,既不能用显微镜,也不能用化学试剂。二者必须用抽象力来代替。”我们研究经济问题,研究经济形式不能像自然科学那样,用实验室来研究,只能用抽象力来代替。抽象力和抽象法是否等同?不少的学者把它等同了。而且有一个不正确的解读,包括原苏联著名学者。他们认为政治经济学和自然科学不同,不能用实验室,只能用抽象法。好像自然科学不用抽象法,可用实验室,而政治经济和社会科学只能用抽象法。其实这样的理解是有问题的。我们知道科学抽象有两种,自然科学在实验室也要运用科学抽象进行研究。政治经济学研究经济问题不能在实验室来研究,只能用抽象力。抽象力是什么?是思维的抽象,逻辑的抽象,是另一种科学抽象。比如说剩余价值是利润、利息、地租的抽象,价值是交换价值或是价格的抽象。这个抽象不是实验室实验出来的,也不是用化学试剂试出来的,而是马克思运用抽象力提炼出来的,是用一种思维逻辑的抽象力抽象出来的。原苏联著名经济学家列昂节夫也把抽象力与抽象法等同。


  上世纪五十年代我国翻译的列昂节夫的《政治经济学的对象与方法》一书中讲:“政治经济学与一切社会科学相同,是不能像物理化学那样来利用实验的。……而是用抽象的方法来代替的。”那就是说,自然科学可以用实验室研究,不必用抽象方法。其实,自然科学也要用抽象方法。历史上就有这样一个例子:大家知道,亚里士多德是有名的学者,他对物体的坠落,即从高空往下坠落物体,把现象看成本质。他的结论就是,重量轻的物体和重量重的物体从高处往下落的时候速度是不同的。一块铁、一块石头从高处往下落落得快,一张纸片、一片羽毛落得就慢,认为这就是规律。其实这样认识是错误的,后来的学者就纠正了这种错误。伽利略就提出了不同的观点,他提出:如果没有空气的阻力,下落情况会是怎样?如果设置一个真空的环境,不同物体从上到下坠落的速度是一样的。运用抽象法,就是要舍去那些非本质的干扰规律性的复杂的因素,抽出那个最本质的内核来。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都要运用抽象法即科学抽象。所不同的是,自然科学可以用显微镜、化学试剂,可以在实验室研究。而政治经济学所运用的抽象法只能是抽象力,即思维逻辑抽象。


  还有一个有关方法的问题。我们过去学政治经济学,包括从苏联引来的政治经济学,讲历史的方法和逻辑的方法。曾经有一种比较流传的观点,说恩格斯讲过,历史方法和逻辑方法是一致的。历史从哪里开始,理论逻辑也从哪里开始。这个说法并不全面,也不完全符合恩格斯的观点。我们从马克思的著作来看,他既用历史的方法,也用逻辑的方法,有的地方又将两种方法相统一,但是更重逻辑的方法。从历史发展来看,商业资本、借贷资本远在奴隶社会、封建社会就存在,是先有商业资本、借贷资本,后有资本主义的产业资本,但是马克思《资本论》中的逻辑结构不是从古代的商业资本和借贷资本出发,而是从产业资本出发。因为从理论逻辑来看,工业资本是资本主义“普照之光”。有了工业资本,才有资本主义制度。但是,马克思在某些地方又运用历史的方法,比如马克思研究货币的本质和职能,是从分析价值形式的发展开始的,是从个别的价值形式分析起一直分析到货币形式的产生。也可把历史的方法和逻辑的方法统一起来。


  例如,关于商品与资本主义的关系,可以从历史的方法来看:资本主义的产生是以商品经济的发展为历史前提的。《资本论》第一卷第四章一开始就讲:“商品流通是资本的起点。商品生[1]171产和发达的商品流通,即贸易,是资本产生的历史前提。”但在《资本论》中,又重在用逻辑的方法分析商品与资本主义的关系。商品是资本主义经济的细胞,资本主义一切经济关系都要通过商品市场关系来实现。而且,通过对商品的分析,建立了马克思主义的劳动价值论,而劳动价值论是剩余价值论的理论基础。要注意到马恩的原意,我们学习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一定要从系统性整体上把握。马克思指出:经济范畴按他们在历史上起作用的先后次序来排列是不行的,错误的。它们的次序倒是由它们在现代资产阶级社会中的相互关系决定的,这种关系同表现出来的它们的自然次序或者符合历史发展的次序恰好相反。逻辑的次序和历史的次序有时候恰恰相反。我们如果运用马克思主义的逻辑方法和历史方法研究中国经济社会问题,会有很多文章可做。


  二、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方法的运用:以对收入分配的研究为例


  我们曾经长期宣传一个关于分配原则的观点: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后来又进一步讲,初次分配重视效率,再分配重视公平。那就是说社会主义初次分配可以轻视公平,重视效率。笔者对学术界的这种流行的观点并不赞同。


  我们强调了发展生产力,但邓小平在强调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是发展生产力的同时,也强调要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逐步达到共同富裕,并指出这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过去在“左”的年代,我们忽视生产力发展,把重视生产力发展批判为唯生产力论,忽视社会主义不断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搞贫穷的社会主义。针对这个问题,邓小平提出社会主义本质论,这是正确的,是对马克思恩格斯理论的继承和发展。


  笔者一直主张既要重视生产效率,又要重视分配公平,把分配公平和效率统一起来。后来鉴于贫富分化趋势日趋扩大,马克思主义学者如刘国光等提出:效率与公平的天平应向公平倾斜。后来终于改变了原来的提法。两极分化就是因为分配不公平产生的,在已经出现了两极分化的情况下你还不重视分配公平,行吗?社会主义能够不重视分配公平吗?党的十七大改变了提法,提出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既要重视效率,也要重视公平,把两者统一起来,再分配更重视公平。


  十七大后好像统一了认识,但是可以说仍留下了两个问题需进一步澄清,我们搞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学者应该注意:一个是虽经过十七大把原来关于效率与公平的提法改变了,但是依然是把公平跟效率的统一放在分配领域,就是说社会主义的分配原则是要把效率跟公平统一起来。初次分配既要重视效率,也要重视公平,再分配更要重视公平。这里好像没有注意到一个问题,效率是什么?是生产效率,劳动效率。而生产效率、劳动效率是生产领域的问题,分配领域没有分配效率高低的问题。我们讲过这个分配效率高,那个分配效率低么?没有这个问题。分配领域只有分配公平与不公平,分配合理不合理的问题。效率高低是生产领域的问题,不应该放在分配领域。把效率放在分配领域,在逻辑上就不能成立。两极分化,贫富分化,就是从分配领域开始的,初次分配怎么能不重视公平?


  还有一个问题,有的学者也不赞成在出现贫富分化条件下还讲效率优先、兼顾公平。但是他们认为起先这样讲是可以的,那是用以反对平均主义的。但后来出现了两极分化,就不要再讲效率优先、兼顾公平了。而笔者的看法是,一开始就不应该这样讲。要知道,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初次分配只重效率,不顾公平,这是西方右翼学者的一个观点,西方的左翼学者和中派的学者也不赞同,甚至有些西方政府也没有接受这个观点,我们竟然引进来作为社会主义的分配原则。你说它是用以反对平均主义?这样的认识本身就有问题。难道平均主义就是分配公平吗?初次分配不重视公平,就是为了反对平均主义吗?那你就是把平均主义叫做分配公平了。平均主义也是分配不公平。不管劳动贡献多少好坏,分配都一样,实际上是劳动差的、少的,占有了劳动好的、多的一部分成果,是明显地不公平。按劳分配应该说是公平的,按劳分配可以促进效率,不是促进分配效率,而是促进生产效率、劳动效率,有利于把蛋糕做大,从而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所以,有的马克思主义学者主张为了反对平均主义,初期强调效率优先于公平是可以的,只是后来出现贫富分化就不应再那么讲了,应强调分配公平了。


  三、对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我国社会主要矛盾转化问题不同解读的评析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了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提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这是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重大理论问题。但理论界在解读上存在一些需要辨清的理论是非问题。


  第一个问题。笔者看到有的文章这样写,说任何社会的发展都要经历不同的历史时期,不同历史时期的主要矛盾都会发生转化,用以说明新中国在社会主义发展过程中,经历了不同的发展时期,所以主要矛盾要随之发生变化。但是我觉得这样的论断、这样的观点,值得探讨。为什么?


  我们就以资本主义社会制度为例来分析,资本主义发展经历了不同的历史阶段,西方国家从16世纪就进入资本主义社会,到现在21世纪,经历了五六百年发展过程,可分为多个不同的历史阶段。《资本论》把资本主义的发展分成三个阶段,要是按现在的实际发展来说,可以是四个阶段、五个阶段了。但就按马克思所划分的三个阶段来说,虽然有不同的发展阶段,但是资本主义的主要矛盾并没有随着发展阶段的不同而多次转化。资本主义的基本矛盾当然是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任何社会都可以说存在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但是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矛盾的表现形式,在不同的社会是不同的。资本主义社会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表现在经济上,就是生产社会化和资本主义私人占有之间的矛盾,表现在政治上,就是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的矛盾,这是资本主义的主要矛盾。尽管资本主义发展经历了若干历史阶段,但是你不能说每个阶段都有社会主要矛盾的转化。生产社会化和私人占有的矛盾始终存在,只是表现的尖锐程度会有不同罢了。这个矛盾引发了周期性的经济危机,主要矛盾并没有转化。所以不能说任何社会不同发展阶段主要矛盾都会发生变化。新中国建立以后,社会主要矛盾的提法或判断变化了好多次,有我们自己历史发展的特殊性,复杂性、曲折性。


  第二个问题。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转化的特点是什么?


  以往社会主要矛盾的转化,两种矛盾往往是相互对立和排斥的。而十九大提出的社会主要矛盾的转化,转化前后的两种主要矛盾不是相互排斥和相互对立的,而是一脉相承的、发展的,拓宽的。矛盾的两侧都发展了,提升了。原来讲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是低水平的,解决温饱问题的需求侧。落后的生产是落后的供给侧。而现在讲的社会主要矛盾转化的内涵,和原来的主要矛盾的内涵有个抽象意义的共同点:生产和社会供给不能满足人民需求的矛盾,只不过具体内涵发生了变化。原来需求是日用消费品也不能满足的低水平的需求,社会生产落后是绝对的落后。现在的需求提高和拓宽了,是广大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求,不再是低水平的解决温饱问题的需求。现在讲生产力已不再是落后的生产力,我国的国内生产总值已稳居世界第二。十九大报告提出,我国的“社会生产能力在很多方面进入世界前列”。因此,满足人民需要的供给方的水平与质量也大幅提高了。但比起发达国家、比起我们最后要实现的全面现代化目标来,生产力还是相对落后的。因而相对于美好生活的需要,我们的供给还不充分,不平衡。应当明确:所谓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是相对于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讲的。虽然我国的生产力有了很高的发展,但是相对于人民美好生活的需要还显得不够,供求不平衡,供给不充分。而且人民美好的生活需要已经不限于物质文化生活的需要了,拓宽了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生态等方面的要求也日益增长。大家都希望蓝天白云、青山绿水、环境优美、生活安全。


  第三个问题。进入新时代和社会主要矛盾转化的时间问题?


  进入新时代和社会主要矛盾转化,显然不是从十九大开始,是从十八大开始。从十九大的文件来看新时代也是从十八大开始的,十九大报告特别强调十八大以来五年的成就。但是进入新时代,社会的主要矛盾转化是难以按时间一刀切的,它是一个渐进的过程。生产力是不断发展的过程,很难一刀切。我们说从十八大开始转化,是从战略上的大体划分。实际上主要矛盾的转化,在十八大以前就慢慢的开始了,不能离开十八大以前的发展一刀切。发展与变化是互相衔接、互相联系的。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的转化也是相互衔接与联系的发展过程。十九大报告提出了社会主要矛盾的转化,但实际上的转化远在十九大前。社会主要矛盾的转化并不是十九大才认识到的,十九大以前中央已经逐渐认识到主要矛盾的内涵发生了变化。十九大前中央提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就表明已经认识到我们的供给结构和需求结构不平衡了。


  经过改革开放40年来生产力的快速发展,我国已消除了曾长期存在的短缺经济,已经由卖方市场转为买方市场,过去我们是“短缺经济”,现在是过剩与不足并存,低端低质产品滞销,高端高质产品不足。有些比较富裕的国人出境旅游,购买高级消费品,购买奢侈品。外国媒体报道,全世界40%几的奢侈品是中国人买的。大量国人到境外、国外购买高级消费品,大量的购买力流向国外,说明什么?说明我们高端、高质商品供给不足,出现新的高层次的供求不平衡,我们虽然也能够生产出一些高端高质消费品来,但是还不能充分满足人民的美好需求。所以在已经出现新的供求结构不平衡的现实情况下,中央正是因为已经认识到社会主要矛盾内涵的变化,才提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但是还没有正式提出社会主要矛盾转化的论断。对社会主要矛盾转化的判断,这是一个重大的理论问题和实际问题,不是随便能提的。


  变化了的主要矛盾怎么表述?有一个需考虑成熟和科学表达的问题。实际上习近平同志的726讲话已经点明了这个问题,已经点明了十九大将要论述进入新时代和社会主要矛盾转化的问题。他一方面强调我们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没有变,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的国际地位没有变,但是特别提出要看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在不断变化的特点,强调“不断变化”。一个是“没有变”,一个是“不断变”。习近平有一个分析问题的方法,即“两点论和重点论的统一”。比如,十九大报告第一部分讲我们五年取得了巨大的成就,又讲我们存在的不足和困难,讲我们存在的诸多问题,讲我们发展的不够。报告的重点放在发展的成就上,这是重点论。又讲我们发展的困难与不足,这是两点论。但是会产生一个问题:十九大报告既讲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没有变,我国作为最大的发展中国家的国际地位没有变,又讲进入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发生了转变。这种“不变”与“变”有没有矛盾?没有!讲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没有变是根据什么?是根据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要经历一百年,这一百年的初级阶段我们要实现中国的全面现代化,先基本实现小康水平,再全面实现小康,最后全面实现现代化。初级阶段的发展目标和任务还没有完成,需要继续完成。从这个角度说我们还没有走出初级阶段,还处于初级阶段。所谓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没有变,还有一个根据: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主要经济特点是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一百年不会变。就是说我们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一百年不变。可以从上述两个方面说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没有变。另外,又讲中国仍然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这一国际地位没有变,也是有根据的。虽然我们生产力大幅度发展了,并解决了十几亿人口的温饱问题,我国经济总体已经达到了世界第二位。但是习近平同志讲了,2015年,我们的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只相当于全世界人均水平的三分之二,仅等于美国的七分之一,我们还存在几千万的低保人口,我们还有几千万的贫困人口温饱问题没有解决,所以我们还是最大的发展中国家。虽然存在上述两个“没有变”,同时也应看到,随着我国生产力的快速发展,人民收入水平和生活水平的显著提高,其需求结构发生了很大变化。而我们供给结构跟不上。从这可以表明:供求关系两侧发生了新的变化,因而导致社会主要矛盾发生转化。所以,尽管“基本国情”和“国际地位”两者没有变,但是社会主要矛盾变化了。


  第四个问题。也是一个重点问题。现在报刊都在宣传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的转化问题,但是存在解读上的差异。有的解读有问题。对社会主要矛盾需求侧的内涵大家比较好理解,主要问题是对供给侧的不平衡、不充分发展,该怎样正确理解。


  学术界对我国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供给侧的所谓不平衡、不充分发展的解读,大都侧重讲城乡不平衡、区域不平衡、收入不平衡等。但在笔者看来,作为社会主要矛盾内涵的不平衡、不充分发展,应该是针对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不平衡、不充分。就是高端高质供给与高端高质需求不平衡,供给不能充分满足人民美好生活的需要。不应离开需求侧孤立地讲这个不平衡、那个不平衡,否则就会偏离“不平衡不充分发展”的原本内涵。这是因为:


  第一,当前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是改革开放40年来生产的快速发展,生产供给扩大和水平提高的结果。但在需求结构大幅度转变与提高的情况下,我国生产与供给结构没有适时相应跟进,对高端、高质量产品供给还不充分,形成提高和扩展了的美好生活需求与生产供给的新的不平衡。如果离开了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的需求侧,离开新的社会主要矛盾的重要方面,孤立地谈这个不平衡、那个不充分,是言不中理的。城乡、区域不平衡以及其他多种不平衡,过去存在,现在存在,而且有所缩小,将来也不可能全部消除。这是老问题,与我国社会主要矛盾转化的新问题并无内在联系。


  第二,十九大报告讲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没有用城乡区域等不平衡解释过。习近平同志在其他地方讲不平衡、不充分也没有这样讲过。请注意:十九大报告第一题《过去五年的工作和历史性变革》在主要论述五年的巨大成就的同时,也讲到“我国的工作还存在许多不足”。讲了七个方面的不足,都用分号分开。首先讲:“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一些突出问题尚未解决,发展质量和效益不高,创新能力不够强”,实体经济水平有待提高等。这实际上就是讲社会主要矛盾的不平衡不充分及其主要表现。后面又接着讲另一方面的不足,“民生领域还有不少短板,脱贫攻坚任务艰巨,城乡区域发展和收入分配差距依然较大”等。显然可以看清:十九大报告是把作为社会主要矛盾内涵的“发展不平衡不充分”,与“城乡区域发展和收入分配差距较大”作为内涵不同的并列的“不足”问题提出的。不能将两者混淆,用后者解读前者。


  第三,我国进入新时代和社会主要矛盾的转化,使我国迎来了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以“我国社会生产力水平总体上已显著提高,社会生产能力在很多方面进入世界前列”为前提的。而我们诸多专家学者们却以我国生产力落后,还使用原始工具,乡村落后于城市、中西部落后于东部,产业不平衡等来解读作为社会主要矛盾主要方面的不平衡不充分发展,真有点文不对题了。


  第四,请注意,十九大报告有这样一段论述:“必须注意到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是关系全局的历史性变化,对党和国家工作提出许多新要求,我们要在继续推动发展的基础上,着力解决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大力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习近平同志很重视这段内容,不仅强调“必须注意到”,而且在其他场合,一再提到这个说明。在参加十九大贵州省代表团的讨论会上,习近平同志说:“要深刻学习领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新论断,深刻学习领会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变化的特点”。再次强调指出:“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是关系全局历史性变化,党和国家工作提出了许多新要求,我们要深入贯彻新发展理论,着力解决好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更好满足人民多方面日益增长的需要”。他要我们深刻领会社会主要矛盾变化的新特点。这个新特点既包括需求侧美好生活需要的新特点,即不仅需要的档次提高了,而且需要的内容扩展了。也包括供给侧不平衡不充分发展的新特点。这方面的新特点绝不是历史上早已存在的城乡区域和收入等不平衡。其特点是高层次上的提高了的供给侧发展不充分,因而与提高了档次的需求侧不平衡。再者,更为鲜明的一点:习近平同志一再强调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是关系全局的历史性变化。而城乡区域等发展不平衡,并没有产生关系全局的历史性变化。


  第五,讲我国社会主要矛盾,无论转化前后都是从整体上着眼于全社会来解读的。原有的主要矛盾是以生产力绝对落后、人民群众绝对贫困为整体条件的。尽管党的十三大前有的地区和行业发展较快,并新建了一些新兴企业,工资收入和生活水平也有差别,但并不影响当时对社会主要矛盾的判断。同样,现在讲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转化,也从整体上着眼于全社会来论述的。尽管还有些相对落后的地区、农村,还存在贫富差别,但并不影响对社会主要矛盾转化的判断。


  第六,从实际经济生活看,人民群众希望能够供给质量更高、更安全的食品。这需要通过农村供应,但还供应不充分。你讲城乡发展不平衡,城市经济发展快于农村,讲区域发展不平衡等,能够说明和解读这方面的不平衡不充分发展吗?解决社会主要矛盾中的不平衡不充分发展,重在进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由重数量发展转为重质量发展。农村也要进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按照社会需求提高的变化,供给结构要进行相应的调整。比如说,人民需要质量和口感更好的水果,就需要创新供给。


  第七,在经济社会发展的现阶段,我国广大居民用于食品方面的支出占比降低了,而用于现代化高端消费品的支出占比提高了。国人到境外购买大量高端消费品和奢侈品,以及虽非高端产品但更新颖、多样化、质量和安全度更高的产品。这类产品,我国靠国内不能充分满足需要,能用城乡地区不平衡来说明吗?


  第八,全国需要大量圆珠笔。前两年,李克强总理透露,我们用的圆珠笔芯的圆珠自己生产不出来。国人都需要好的圆珠笔,但是小小的圆珠笔芯的圆珠还需要进口,解决这个问题需要特殊的高级钢材,我们没有。这种供求不平衡能用区域不平衡、城乡不平衡说明吗?现在已经解决了这个问题,太原钢厂能够生产这种钢材了。太原是中部地区,落后于东部地区,但它解决了这一问题上的不平衡不充分问题。


  第九,美好生活的需要,扩展到民主、法制、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这方面的供给不平衡不充分,更不能用城乡区域和收入等不平衡来解读。落后的山区,天更青,水更净,污染少,空气好,安全系数可能比城市高。因此,不平衡不充分应是指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高水平需要的不平衡不充分,不应离开这个针对性大讲这儿不平衡、那儿不充分。


  第十,应领会广大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发展的矛盾。广大人民群众并不需求豪车、豪宅和奢侈品,他们所需求的是如十九大报告所提到的“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需求“社会公平正义”。这方面存在民生短板,要靠发展补齐。这方面的发展不平衡,不充分,涵盖全国城乡和地区。


  实际上,关于解决社会主要矛盾不平衡不充分发展的途径,十九大报告已讲得很清楚。就是按照新发展理念,进行科技创新,由数量发展转为质量发展。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使人民日益美好生活的需要得到充分的满足,实现更高层次的动态供求平衡。决不能想象,依靠长期做不到的城乡平衡、地区平衡、收入平衡等,能解决作为社会主要矛盾主要方面的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那是悖理的。


参考文献

[1]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5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

[2]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6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2:255-256.

[3]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726.

[4]列宁全集:第46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0:14-15.

 

  本文系卫兴华教授在中国社会科学院举办的“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大讲堂(第一期)”授课稿,《当代经济研究》2018年第4期发表时做了删减和结构调整。


  (作者系中国人民大学荣誉一级教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协同创新中心研究员,主要从事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研究;来源:昆仑策网,原载《当代经济研究》2018年第4期【作者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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