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科技人才政策信息(2018年第1期)
一、重大活动
◆1月8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在北京隆重举行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大会,党和国家领导人习近平、李克强、张高丽、王沪宁出席大会并为获奖代表颁奖。习近平为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王泽山院士和侯云德院士颁发奖励证书,李克强代表党中央、国务院在大会上讲话,张高丽主持大会。此次大会共授奖271个项目和9名科技专家。
◆1月9日,国务院副总理刘延东召开科技工作座谈会,强调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奋力谱写建设创新型国家和科技强国新篇章,对做好新时代科技工作提出新要求。全国政协副主席、科技部部长万钢和有关部门、地方的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二、科技人才政策
◆1月23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积极牵头组织国际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方案》,会议强调,牵头组织国际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要按照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要求,以全球视野谋划科技开放合作,聚焦国际科技界普遍关注、对人类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影响深远的研究领域,集聚国内外优秀科技力量,量力而行、分步推进,形成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标志性科研成果,提升我国战略前沿领域创新能力和国际影响力。
◆1月24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改革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的意见》,提出通过建立健全适应行业特点的全科医生培养制度,全面提高全科医生职业吸引力,加强贫困地区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改革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
◆1月4日,国家外国专家局 外交部 公安部公布《外国人才签证制度实施办法》,进一步扩大人才签证发放范围;进一步放宽人才签证有效期限和停留期限;进一步提高人才签证申办效率;免除申请费用。
◆1月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 科技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国资委办公厅 中科院办公厅 国防科工局综合司印发《关于支持中央单位深入参与所在区域全面创新改革试验的通知》,从提高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健全科技成果转化机制、促进创新人才合理流动、扩大高等学校办学自主权、健全国企创新激励制度、大力推动军民融合创新、健全改革任务落实机制等七个方面进行了安排。允许中央部门所属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探索采取年薪制、协议工资制、项目工资等灵活多样的分配形式,引进紧缺或高层次人才。支持科技人员创新创业。
◆1月25日,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防科工局印发《国防科学技术奖励制度改革方案》,提出适当调减奖励项目数量、严控特等奖和一等奖数量;增设国防科技创新团队奖、加大对发明成果的奖励力度;改申报制为提名制;完善评价体系,突出发明专利申请导向、完善成果分类评价体系;增设基础和前沿技术专业评委会;建立专家动态遴选机制、优化评审专家结构、完善评审专家回避制度;强化监督管理;强化奖励的荣誉性、引导民口单位积极参与。
三、地方科技人才工作
◆1月3日,河南省出台《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引导高校毕业生“下得去”,多渠道开发高校毕业生基层工作岗位。保障高校毕业生“留得住”,健全高校毕业生基层工作保障措施。支持高校毕业生“干得好”,发挥高校毕业生基层项目示范引领作用。促进高校毕业生“流得动”,畅通高校毕业生基层工作流动渠道。
◆1月4日,海南省印发《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实施办法》,职业年金所需费用由单位和工作人员个人共同承担。单位缴纳职业年金费用的比例为本单位工作人员缴费工资基数之和的8%;个人缴费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基数的4%。
◆1月11日,浙江省发布《关于高水平打造高技能人才队伍的意见》,从聚焦领军人才、载体平台和体制机制三方面提出14项工作任务。计划到2022年,全省高技能人才占技能人才的比例达到30%以上。从国外引进一批优秀高技能人才和职业培训优质机构,开展联合办学。引导鼓励企业建立高技能人才津贴制度。建立劳动者终身职业培训制度。
◆1月16日,宁夏出台《关于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分配政策的实施办法》,事业单位可结合行业特点,自主确定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工资比例,自主决定绩效考核和绩效分配办法。允许高等(职业)院校、科研院所、公立医院突破区内事业单位绩效工资调控水平,单独制定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办法。
◆1月17日,湖北省发布《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建立职称专业动态调整机制,坚持把品德放在专业技术人才评价的首位。实行“水平能力测试+专家综合评审”方式。基层专业技术人才实行单独分组、单独评审、单独确定通过率。农民技术人才可参加种植、水产、畜牧、农业经济等职称评审。成立职称评审监督委员会,推行“双随机、两公示、四公开”制度。建立倒查追责机制。逐步实行网上申报、网上审核、网上评审。
◆1月19日,青海省印发《“青海学者”计划实施办法》,主要支持扎根青海、创新突破、贡献重大的自然科学、工程技术、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每2年选拔一次,每次选拔5名。其中,自然科学、工程技术领域4名,哲学社会科学领域1名。支持培养周期内给予科研资助经费及一次性住房补贴,按国家两院院士标准,兑现医疗保健、休假疗养、差旅待遇。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可延迟退休1-48个月。
◆1月22日,内蒙古发布《关于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分配政策的实施意见》,从六个方面进行了突破和创新:加大绩效工资分配激励。探索产权、股权、分红、协议工资等多种分配激励措施。鼓励科研人员通过成果转化获得收益。发挥科研项目资金的激励引导作用。鼓励科研人员和高校教师合理流动、创新创业。落实科研机构、高校在岗位设置、人员聘用等方面的自主权。
四、科技人才管理与服务
◆1月7日,科技部人才中心李普主任受邀参加“山东省科技工作暨科技人才工作会议”,并作题为《发挥科技人才作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报告。山东省科技厅领导班子成员、厅机关副处以上干部及直属单位班子成员,各地市科技局、国家级高新区、部分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省级农高区和科研院所的主要负责人等共178人参加。
◆1月12日,全国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联盟第一次理事会会议在京召开。来自全国科技创新联盟和全国科技创业联盟理事会成员总计62人参会。科技部人才中心主任李普就科技工作当前的形势、联盟的定位以及科技部人才中心为联盟发展所提供的服务等做了详细介绍。两个联盟理事会成员分别就2018年度工作计划的任务和分工进行了讨论,并形成了落实方案。
◆1月19日,科技领军人才创新(成都)驱动中心建设启动会暨人工智能创新生态发展论坛在成都举行。成都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胡元坤,科技部人才中心主任李普,成都市政协副主席、天府新区成都党工委书记杨林兴,科技部人才中心推荐的六位专家,成都市科技型企业负责人以及天府新区、市科技局相关领导等300余人出席活动。李普主任在启动仪式上致辞。
◆1月24至26日,应江西省科学院科技领军人才创新驱动工作站和江西省金溪县县政府邀请,科技部人才中心李普主任带领由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李佐军副所长、全国科技创新创业联盟副理事长王晓鸿、中科院上海有机研究所汤文君研究员及北京工商大学田红玉教授、中科院武汉情报文献中心吕新华研究员等一行12人,就协助制定金溪香精香料产业发展规划赴江西省金溪县,对当地香精香料产业进行了调研考察。
◆1月26日,由科技部人事司负责管理、科技部人才中心具体承担的科技创新战略研究专项“落实‘四抓’要求提升创新管理能力研究”课题召开开题咨询会,科技部人才中心程家瑜副主任介绍课题研究的设想。来自院所及高校的专家出席了咨询会并对下一步的研究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五、政策要点
◆国家外国专家局 外交部 公安部《外国人才签证制度实施办法》主要政策点:
1.进一步扩大人才签证发放范围。凡符合《外国人来华工作分类标准(试行)》中外国高端人才标准条件的,符合“高精尖缺”和市场需求导向的科学家、科技领军人才、国际企业家、专门人才和高技能人才等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外国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都可申请人才签证,外国高端人才标准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人才资源供求状况实行动态调整。
2.进一步放宽人才签证有效期限和停留期限。经省区市外专局确认符合条件的外国人才,将可获发5年或10年有效、多次入境、每次停留180天的人才签证,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也将获发有效期相同、多次入境的相应种类签证。
3.进一步提高人才签证申办效率。采取全程在线、立审立办方式,大幅压缩审核、审发期限,实现了四个“最”:一是最长有效期,也就是颁发有效期为10年的签证;二是最长停留期,也就是颁发停留期为180天的签证;三是最短审发时间,也就是申请次日即可颁发签证;四是最优惠的待遇,包括“零费用”办理,即外国人才及其家属免交签证费和急件费。
来源:锐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