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法意推荐|《政治与法律评论》第七辑:帝国与国际法

2016-07-25 本刊编辑部 法意读书
法意|导言


政治与法律评论》创刊于2010年,是由北京大学法治研究中心和中山大学政治哲学与英美宪政研究中心联合编辑的法学学术期刊。《评论》致力于对西方与中国的政制与法律传统研究,提倡对法律问题和公共政策进行政治过程或政治哲学分析。《评论》坚持学术自主、自尊和自律,坚持兼容并包、思想自由。


秉持着一贯的问题意识和研究进路,本辑关注帝国与国际法问题,共有12篇文章。本期推送的是导言部分,各篇文章将会陆续推出,敬请期待!



《政治与法律评论(第七辑)》导言


 

《礼记·大同篇》有云:“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关于将“天下”作为一种普世主义秩序观的思考在中国古已有之,至今不绝。而立天子,设封建、郡县,直至万国朝宗,“天下”的思考与制度实践相互契合,浑然一体,形成了人类历史上最具持久连续性的天下秩序。然而近代以来,中国的这种普世秩序受到了来自另一套西方文明的普世秩序的挑战。这种挑战不仅是中西文明两种普世秩序的冲突,而且是古典与现代两种不同普世秩序构想之间的冲突。而中国为了从古典转入现代,不得不放弃其全部古典普世秩序的信仰,经历了痛苦的将天下秩序改造为西方现代普世秩序所必须之民族国家秩序的过程,将古典普世主义的思考降低为地方性知识。由此,今天我们用来思考中国的知识大体上都是在西方现代民族国家形成过程中产生的知识体系,而这些知识体系是以均值化、同质化的现代西方民族国家为想象对象,越出民族国家范围的问题就变成了国际关系和国际法问题。国内和国际的分野撕裂了原有的“天下”图景,只有用国内和国际两个概念才能拼凑出一个相对完整的理解世界的知识图景。


△天下为公

然而问题在于,近代以来无论我们如何用民族国家的理论来改造中国,我们都只能在话语上将中国叙述或想象为一个民族国家,而事实上的中国依然维持晚清帝国的领土、人口的规模以及由此带来的文化、经济、社会乃至政制秩序的多样性。这种内在的冲突和张力始终伴随并困扰着现代中国。换句话说,我们是用西方民族国家的理论来描述中国作为帝国的事实,必然导致一个根本性的问题:即根据民族国家模型产生的现代西方理论判断,中国无法成为一个正常国家。而如果中国长期无法成为正常国家,必然会从根本上摧毁中国人维持自身文明和发展的自信心。迈向正常国家则必然面临着如何正视中国作为帝国的事实问题。经济如此,法治如此,宪政如此,民主亦如此。由此,我们面临着根本性的选择:要么按照西方民族国家理论,放弃事实上的帝国并将其改造为西方意义上的民族国家,从而实现与西方普世秩序的接轨;要么捍卫作为事实的帝国秩序,由此改造西方民族国家的知识体系,进而重构中国的知识体系,构造一个与帝国相匹配的知识体系和制度体系,并以此来建构新的普世秩序。近代以降,这两种主张始终交织在一起,前者从地方自治论到当代的海外流行的联邦论以及肢解中国的七国论,虽然是潜流但不绝如缕,后者从主张中学为体、西学为用到批评言必称古希腊以至于提出第二次启蒙运动,虽然屡遭批判但依然前赴后继。

在这两条道路之间如何选择不是一个理论问题,而是现实问题,即虽然联合国拥有一百多个民族国家,但全球秩序从来都是按照帝国秩序建构的。从西方民族国家建构的全球殖民体系、到二战后建立了两大阵营以及三个世界的划分,后冷战时代经历了短暂的新罗马帝国时代到目前的后美国时代。中国从古典秩序转向现代秩序的依赖,始终处于帝国秩序的支配之下。事实上,从民国政府在巴黎和会的遭遇开始,中国人就已经放弃了民族国家平等建构国际秩序的西方理论幻想,而对参与并建构世界的帝国秩序始终拥有清晰的认识。实际上,这种清晰的帝国意识很大程度上源于中国几千年天下秩序中形成的政治本能。从中国革命乃是世界革命的一部分到三个世界的建构,从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到围绕“一带一路”战略建构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中国崛起带来的不仅仅思考尺度的变化,更重要的是对民族国家尺度下形成的知识体系挑战和重构。民族国家基础上形成的现代知识体系是我们思考当下世界的出发点,但必须要把这些知识放在帝国的尺度中重新思考。在这个意义上,对当下中国具有参考意义和价值的可能不是民族国家兴起和启蒙时代的思考和知识体系,而是此前从罗马帝国到前现代基督教帝国的秩序建构,此后西方殖民体系依赖的全球秩序建构和全球治理的思考。正是在帝国思考的视野和尺度,使我们有能力重新发现被民族国家想象所遮蔽的西方帝国传统和知识,重新思考西方民族国家理论中的帝国遗产,这对于我们认识中国过去、现在与未来,认识西方文明乃至全球秩序,无疑是具有重要意义的地方性知识。

罗马帝国的知识和构造是西方理论中一笔最为丰富的遗产。事实上,早在古希腊时代,城邦便始终处于帝国联盟秩序之中,波罗奔尼撒战争中雅典的失败形成了对内雅典对外斯巴达的历史意识,而希腊城邦构造不敌亚洲帝国秩序,使西方开始认真思考帝国秩序。这样,罗马共和国和帝国的张力很大程度上是传统城邦秩序和吸收亚洲秩序之间的张力。随着罗马的扩张,罗马支配的领土和人口倍增,罗马人民也渐渐萌生出一种新的支配意识。在共和制度尚可保全的情况下,罗马史家们将由此产生的支配结构称为“罗马人民的治权”(Imperium Popupi Romani)。在这种支配结构下,罗马人民获得对城邦内政和外交事物的最终决定权。但罗马的扩张,同时也极大破坏了罗马共和相对平等的财产和身份制度,社会的分化进一步激化为数次内战,这些争斗最终终结为奥古斯都的元首制(princeps)。通过压抑元老院的权威和罗马人民的权力,奥古斯都为罗马赢得了新的和平,而这种和平的代价则是罗马治权转换为罗马帝国(Imperium Romanum),在此过程中,imperium从单纯的表达政治权威,演化为一种地域和军事治理结构,而罗马共和制下的罗马人民,以罗马城邦的名义,对其他政治单位的多元支配关系,也随着行省化的过程,演变为大一统的罗马帝制。以罗马人民/罗马城邦为中心的特权支配不复存在,罗马演变为围绕元首为中心的一统帝制,在此基础上,一个广阔、多元的罗马帝国最终呈现出来。但元首制并不等同于个人专制,共和制度虽然名存实亡,但不代表彻底隐匿。奥古斯都之后的罗马历史,见证了罗马帝制内部政体结构的逐渐转换,罗马共和最终在君士坦丁时期演变为希腊化君主制。借此罗马元首得以摆脱掉共和政体结构和法律体系的束缚,以其最高的立法权获得其绝对优越地位。而伴随着imperium的历史演化,罗马普世主义也渐渐成形。这种意识早先萌发于亚历山大远征的希腊化时期,并首次通过波利比乌斯写作《历史》探索已知世界(oikumene)被纳入罗马统治的原因的方式进入罗马人的时空意识,自此,罗马帝国成为了世界秩序意义上的帝国构造。

罗马帝国的兴衰

最终的政治权威、多元的领土帝国、君主制,这便是罗马imperium留给后世的空间想象和政治遗产,这一遗产凭借罗马普世主义而获得其文明价值,并最终由基督教填充其具体内涵。这种想象和遗产并没有在西罗马瓦解后消失,而是伴随着加洛林帝国的复兴重新进入欧洲的政治语汇,并最终在神圣罗马帝国那里再次现形。而帝国扩张必然导致君主制的罗马经验,更是主导了欧洲近代早期关于政体制度的辩论,自由和帝国的不协调促使启蒙学人们断言“大国无法共和”,这种张力已扩散至新的自由大陆,以至于当汉密尔顿写作《联邦论》导言时也不得不感慨“这个帝国的命运......”。正是在欧洲反对神圣罗马帝国的斗争中,人文主义法学家们借助对imperium的新解读发展出近代主权概念,从而打破了后罗马的统一政治空间,在欧洲大陆产生第一批共和国和领土国家。


之后的故事表现为两个复合且相互塑造的历史进程,一个是欧洲帝国—主权国家—民族国家的转型,以及在此基础上确立的欧洲大陆的公法体系,二是欧洲的对外扩张,以及在此基础上形成的英、法、西、葡等殖民帝国。前一个历史过程是个去中心的历史过程,它力图将欧洲多元差异的、普世的、君主制的帝国,转化为单一平等的、特定领土内的、共和的国家。这一过程在荷兰等国通过直接的资产阶级革命而完成,而在英法等国则表现为向上反抗帝国及其教权,向下约束和制衡封建势力的绝对主义国家建设。但民族—国家去中心的趋势,致使欧洲近代早期产生的王朝国家,最终通过各种形式的资产阶级革命完成了从君主制向共和制的转化。这种以民族-国家为内核的现代政体,在内部借助公民权的概念完成了新一轮的政治整合,因此在本质上是个人主义的。而随着欧洲商人阶级造反贵族阶层,欧洲帝国也完成了从军国主义向商业帝国模式的转化,在此基础上构建自由平等的贸易体系成为帝国扩张的重要手段。然而仔细考察现代帝国构造便会发现,“民族国家+国际法”的二分式帝国想象,即所谓的平等国家的公法体系,甚至在欧洲国家内部而言,都仅仅是一个神话—“威斯特伐利亚体系”最后被证明不过是“霸权国家构造的帝国体系”,面临新的正当性问题。

面对这一由恐惧的意向所编织的现代“丛林世界”,后发国家除了奋起直追别无选择,而正是新旧霸权国家之间的权力冲突,导致了两次世界大战。站在两次大战的废墟上,面对盎格鲁—美利坚以及苏联两个政治集团,以及将西德纳入盎格鲁—美利坚体系,以对抗苏联带来的安全威胁的政治现实。后冷战时代以来,西方世界的秩序图景呈现为三个union—美国、欧盟和俄罗斯—的冲突和互动。而这种互动从一个更广阔的空间来看,则表现为作为唯一超级大国的美国/美洲岛对整个欧亚大陆的战略布防,它靠着经济全球化战略完成以美国为中心的全球产业链规划,并凭借美国在欧洲、中东和亚太地区的盟友体系打击“野蛮国家”、维持势力均衡、维护地区安全。美国这个曾经的世界边缘,最终成为了世界的新中心,它成功复活了罗马普世主义,却避免了走向君主制的厄运,凭借其共和—帝国(广阔、多元)的政治身体,再造了新罗马的共和(对内管理)—帝国(对外支配)。




△美国、俄罗斯、欧盟

这便是我们生活于其中的世界。多重且交汇的时代境遇催生出中国思想界的普世意识,但对于如何做出自己的思想贡献而言,我们显然还没有充分的知识准备。这种知识匮乏不仅体现在我们无法对中国和世界的关系进行新的界定和认识,更在于我们对中国自身缺乏深刻的理解。从作为事实帝国的中国出发,我们主张一种主体意识,并在此基础上试图重新理解和阐释中国,以及构想中国的世界秩序。我们深信,未来中国将既不是欧洲近代以来的以民族国家为内核的殖民帝国,也不是美国的共和—帝国,甚至不是冷战之后的各种联邦或者联盟,因为它们无非只是一种“地方性知识”。这不是盲目的自大,因而不妨碍我们学习它们的历史经验,吸取他们的历史教训,而是更加激励我们对古今中西的治理和统治智慧进行更加通透和审慎的研习。这也不是宣扬民族主义,因为我们知道中国并非一座孤岛,中国的发展也绝非仅惠及自己,而是和其他国家结成一个更深切的“利益—命运”共同体,而中国的发展经验和理论也必将不断丰富、完善和发展现有的思想资源,并成为人类探索自己政治意识和政治命运的宝贵财富。

正是基于对上述问题的思考,我们组织了本期专题,重点关注历史中的帝国及帝国经验、民族国家与国际法所拼凑出的“现代帝国秩序图景”以及关于帝国研究的理论三方面的问题。其中,孔元、高杨、佀化强、刘阳阳等人的文章从罗马帝国和中世纪基督教世界秩序入手,深入探究历史中的帝国秩序之形成和发展过程,力求从中汲取帝国的经验;肖文明、杨肯、康向宇等人从不同角度展开了对以民族国家与国际法秩序为想象蓝本的现代帝国秩序的思考,揭示出民族国家在这样一个世界秩序中的文化自觉以及这种“国家/国际”二元论背后所隐含的国家文化与文明的冲突;最后,孙璐璐和刘天骄翻译了阿兰·德毕努瓦和詹妮弗·皮茨关于帝国研究的文章,两篇文章旨在提醒我们,关于帝国的研究并没有过时,帝国的理念依然是构成我们世界秩序想象的支配性力量。

罗马建成非一日之功,帝国是一个民族的功业,而天下秩序则是世界上所有人的事业。对此,我们须采取一种开放的态度,正面回应中国作为事实帝国的问题,为中国的和平崛起提供相关制度理论和理论范式的知识储备。我们期待本辑所收录的文章能够为学界对帝国与国际法问题的思考提供一些启发,并对构想“中国道路”作出贡献。

《政治与法律评论(第七辑)》目录
  • 强世功

  • 执行主编:佀化强  孔元

【主题:帝国与国际法】
  • 孔元: 混合政体与罗马帝国的崛起

  • 高杨: 从独裁官到元首制

  • 侣化强: 基督教与早期战争理论:从西塞罗到奥古斯丁

  • 恩斯特·H. 坎特洛维茨: 中世纪政治思想中的“为国捐躯”

  • 刘阳阳: 不能承受之重—从《亨利五世》中的良心责任看基督教和平主义与正义战争观

  • 康向宇: “美利坚帝国”的代表制论争(1765~1857)

  • 杨肯: 作为领土问题的自决

  • 阿兰德毕努瓦: 帝国的理念詹妮弗皮茨帝国与帝国主义的政治理论

【论文】
  • 黄锐杰:革命“前史”:以两次“封建”之变为中心

  • 肖文明:作为文化行动者的现代国家

【书评】
  • 陈颀: 文明冲突与文化自觉

  • 王希 强世功 许楠: 原则与妥协:对话美国宪法(下)


如果对本书感兴趣,请点击“阅读原文”查看更多精彩内容。

责任编辑:韩笑    技术编辑:韩笑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