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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敏侣 | 学思札记:我的《法理学》课程之旅

法意Nomos 法意读书 2020-10-16

法意导言

“什么是法律?”这个看似每个法律人都要面对的入门级问题,在北大法学院《法理学》课程中不是那么轻易的就能回答。暂时抛下具体的法律制度、法律规范和法律条文,法律对于我们国家、社会和人民而言,意味着什么?法,与我们每个人的内心和灵魂结构又有何种内在的本质关联?《法理学》通过一学期专题式的讲授与学习小组式的交流研讨,为学生开启了法律思维的新视野,同时也留下了独立思考的空间。本期推送将带来一份同学的课程修读短记,期以分享与交流通过《法理学》学习带来的知与理。



学思札记

我的《法理学》课程之旅

作者:姚敏侣


长呼一口气,眼神停滞了三秒,然后慢慢合上电脑,闭目冥想。


在论坛上提交了论文,这学期的《法理学》课程任务就告全部完成。如果此时采访自己的内心有何种感受,坦诚地说,有些如释重负,更有些不舍。



思绪倒回至去年九月,燕园尚未褪去盛夏的炎热。


初来乍到,在凡事都缺乏了解熟悉的聒噪之中,跟着学院制定的教学计划选课。但不夸张地说,《法理学》是在刚进学院时就有所耳闻的。不管是向师兄师姐们讨要“经验”,还是同窗伙伴们之间的相互督促,法理学一定是会被多次谈及。颇为有趣的是,“你这周法理学文献读完了吗?”在当时成为了我们见面打招呼的日常用语。


修读《法理学》却绝非像打趣时的那样轻松,足够磨砺人的心志。每周的阅读文献,常常令人读得“抓耳挠腮”。犹记得开学前几周,面对不能轻松应对的文献量,还有那些翻译而来的艰涩难懂的语句,抓不住文献中心思想和段落大意是常有的事,所以便需要投入更多的时间来回反复地阅读、划线和记录。然而,在每周上完一次课听完老师讲授之后,觉得自己理解又过于偏差和浅薄。“我和老师读的是同一本书吗?”类似的玩笑话往往会用来好好地自嘲一番。


在《法理学》学习中,阅读是获知的一方面,小组讨论也是答疑解惑的好方法,特别是来自不同学科背景的认知交流会显得更为可贵。记忆犹新,在讨论如何理解孟德斯鸠在《论法的精神》一书中“法”的定义时,有法语专业的同组同学解释了原著中“法”一词为何用复数用法,进而为理解“法的精神”作了新的注解。无论是聆听师长师兄的认知,还是倾听小伙伴们的见解,每周的讨论总能看见思维碰撞的火花,也总会有意料之外的获知惊喜。


《论法的精神》法文版


有别于传统的法理学学习框架,独特的授课与课程参与方式,还有无论悲喜每周都在那儿等着自己的阅读文献,构建了自己初识相遇《法理学》的印象。



当园子里树叶渐红,人影渐长,我也渐渐适应了每周文献阅读和写作的学习节奏,开始慢慢地参透蕴藏于字里行间中的思想家的智慧。这种阅读习惯的培养,像是打开了认识新世界的窗口,隐约看见了思想高地的光芒。


《法理学》上接受的新观点,首先突破的是自己对传统法律框架的认知。以往,习惯了接受法律实证主义和法教义学的教育,在分析任何法律问题的时候都会从具体的法律规定着手。可是,《法理学》这门课程会让你明白,法律不仅仅是条文规范本身。或者说,除了刻板的法律规定和政策命令,法律和其他许多客观因素都有关系,包括地理、气候、历史传统和整个社会的风俗民情。法律,与我们生活着的世界的每一寸土地、每一缕阳光和每一片汪洋都有着必然的关系。理解了这点,也就多少能够读懂麦金德、格老秀斯、施米特乃至孟德斯鸠。


地缘政治学家麦金德与其著《历史的地理枢纽》插图


其次,《法理学》课程能够帮助我们构建世界历史的认知视角,更为深刻地理解当下的国际格局与未来走向。当我们把法律视作工具理性的产物,将其等同于维持社会等级秩序的机器,我们便遵从了霍布斯、洛克的思维逻辑,在自然法哲学的道路上摸索前进。由此,我们更为深入地理解了私有制和市场国家,理解了法律在其中所发挥的作用。此时,我便会为自己窥见了“霍布斯世界”的冰山一角而喜悦良久,像极了孩提时在角落里发现了一块世界地图的拼图。


紧接着,我们会继续探寻法律在政治哲学中的影子,拓宽自己的思维视野。我们会理解,深刻反思了法国大革命的托克维尔为何如此不屑于浪漫的文人政治,而推崇法律人的理性思维;也能认识到政治现代化进程中,政治自主性和法律公共政策是有多么重要。甚者,尝试着叩开柏拉图“理想国”的大门,去理解这个属于哲学家和护卫者的城邦……


每读完一本文献、听完一次讲授和上完一次专题,就像和历史上这些闪着智慧光芒的哲人和思想家进行了一场无声的交流,无不启迪和开发着自己的思维世界。这些是《法理学》课程里的“干货”,是自我充实获知上的启发。



倘若仅满足于增长见识,上面这些足够令人反复消化咀嚼。但《法理学》课程令人所体悟到的“理”,却远远不止这些。


当未名湖的水结成了冰,结课考试成为了检验获知的必要环节。今年的考卷中有这样一道令人难忘的试题——“如果告诉你好人不会有好报,你还会选择做一个好人吗?”


放之以前,出现这样的设问,想必我也只能用所谓道德和自律等粗浅作答、泛泛而谈,而正是法理学的思考方式,我才明白了这题中背后蕴含的大智慧。倘若我们遵循着《理想国》中苏格拉底与他人辩论的思维脚步,进入柏拉图的二分世界,所谓的问题便迎刃而解:“洞穴”之外的阳光引导着追求至善的人,赋予了他们从不放弃求知和求真的永恒价值和动力。“哲学家的教育”锤炼心智,将人内心的理性、欲望和激情调节得平衡有序。换言之,一旦他实现了“灵魂上的转向”,便可以摆脱功利主义和工具理性的桎梏。此时,他便可以和理想国里的哲人们一样,抛弃对“来世幸福”的幻想,得到内心的答案。


柏拉图与他的“洞穴之喻”


正是这样的《法理学》,让我不自觉地思考起了自己的人生态度和价值选择,开始关注金钱、荣誉和利益等万事万物的外表之下更为深刻的心灵秩序。“法理之学”,明“法”尚且不足,明“理”才是得道。此时的“理”,不仅是外在的、客观的规律联系和提炼,更是人内心的理性与求真。


正如苏格拉底所言:“未经审视的人生是不值得过的。”《法理学》不仅给人以思维认知上的启迪,同时也给人以灵魂深处的自省。



“法理学是什么?”


说到底,每人都会问自己这么一句。于我而言,是初见相识时思维火花的一瞬,是看见人类历史大气磅礴、上下求索中智慧与经验积淀的翻涌,是传道受业解惑的互动下关乎人生道路选择所扬起的风帆,也是叩开理性的大门,引导人追求永无止境万物之本、提灯找寻幸福真谛的光亮。

至此,她已远不止是一门课程。


作者介绍·姚敏侣

北京大学法学院2018级法律硕士,本科毕业于浙江大学传媒与国际文化学院。追求好看的皮囊可能被说是痴心妄想,做个有趣的灵魂好像还可以努力一把。


责任编辑:阿白

技术编辑:贤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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