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秘战争》|法律已经成为美国经济战的新武器!
阿里·拉伊迪著,法意译,中信出版社2019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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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美国陷阱》姊妹篇,用专业视角和大量案例深度剖析美国如何运用长臂管辖打击他国企业,提升本国企业竞争力。对于保护我国核心企业不被美国围猎、为认识和警惕美国经济霸权提供借鉴和参考。美国陷阱”事件亲历者皮耶鲁齐推荐阅读。
2、长臂管辖是为全人类伸张正义的超级英雄,还是维持全球霸主地位的秘密武器?了解美国长臂管辖的几个重要法令——《赫尔姆斯 - 伯顿法》《达马托法》《反海外腐败法》产生的背景和效力。帮助在“一带一路”倡议下走向海外过程中的中国企业,熟知美国长臂管辖所涉及法案的具体案例、操作手法,让中国企业避免进坑。
3、西门子、荷兰银行、德希尼布、法国巴黎银行、阿尔斯通、法国兴业银行等欧盟数十个企业是因为何种原因被处以巨额罚款?中国企业在涉及海外交易时如何做到合规?不同门类的出海企业如何避免成为美国狙击的目标?一旦出现隐患,运用何种手段能快速解决危机?法律从业者如何帮助本国企业建立合规制度、应对尽职调查?本书给出深度解读。
4、美国是如何利用高效的情报网络监视他国企业的?如何有效辨别潜伏在身边的情报搜集者,中国企业,尤其是跨国企业如何保护自身信息安全?本书提供参考方案。
5、 企业高管如何应对内部调查和内部听证会,避开美国司法体系的钓鱼执法?当美国检察官从宾客名单或者公司高层会见的客人差旅费用单中破解商业策略和企业研发计划时,普通员工又该注意哪些实用的抗风险指南?
6、欧盟为对抗美国司法长臂,出台了《欧盟阻断法案》,其中有经验也有教训。本书为政策制定者提供参考依据,呼吁尽快制定适应本国的应对策略,形势严峻、刻不容缓。
法律已成为美国发动经济战的一个隐秘武器。数十年来,欧洲企业不断遭遇美国司法部和相关金融监管机构的重拳打击。被控贪腐或违犯禁运条例,与古巴、利比亚、朝鲜、伊朗等国进行贸易的企业被罚以数额高达数亿甚至数十亿美元的罚金。只要在国际贸易中使用通用货币美元,企业就可能被迫面对美国司法的制裁。西门子、荷兰银行、德希尼布、法国巴黎银行、阿尔斯通、法国兴业银行等企业是被美国罚款最多的10家企业。
2001年9月11日标志着这场经济战的开端:“9.11”之后美国当局投票通过了一系列标榜可应用于全世界的法律,并升级了一些旧的反恐、打击犯罪、反商业腐败的法律。我们把这一系列法律称为域外管辖法,或者通俗地称为“长臂管辖法令”。本书用三个部分剖析了美国长臂管辖的几个重要法令,它们产生的背景和效力;美国曾经最亲密的盟友——欧盟的跨国企业是如何受到侵害的;最后重点写了美国的企业在最严法令制约下,是如何在全球范围内保持持续领先地位的。
阿里·拉伊迪
政治学博士,法国国际关系和战略研究院研究员。曾出版多部著作:与德尼·兰沃合著的《经济战的秘密》,瑟耶出版社; 《被卷入经济战的国家》,瑟耶出版社,该书荣获2010年法国图尔高最佳经济金融类书籍;《世界经济战史》,佩林出版社。他还是法国24小时电视台的评论员,《经济情报访谈》节目的负责人。
作者用两年时间走访、调查完成了本书。本书深入分析了美国在经济竞争领域开辟的新战线具有何种威力,以及法律是如何被当成美国的重要武器,一步步动摇欧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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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说我的《美国陷阱》是从亲历者的角度叙写,使读者了解到美国是如何运用法律打击别国战略企业的,拉伊迪的书则从专业研究的视角剖析了美国的长臂管辖机制。他援引了大量例证说明了美国是如何使用法律武器打击欧洲企业并使本国企业从中获益的。我向更多想了解美国这种经济战争新武器——长臂管辖法令的中国读者推荐这本书。
——“美国陷阱”事件亲历者 皮耶鲁齐
目录
一、“山姆大叔”的域外管辖
1. 《反海外腐败法》——全世界围捕腐败企业
2. 颁布法令以实现经济制裁
3. 极端保守的司法兵工厂
4. 案归检察官而非法官
5. 法国议员的愤慨
6. 法国法律的美国化
二、美国法律:无可替代的经济战武器
7. 被瞄准的欧洲企业
8. 空客公司,美国检察官的下一个目标 9. 审判者与逐利者
10. 盎格鲁-撒克逊系律所的主导地位令人不安
11. 以吸取全球经济信息为目的的法律
三、华盛顿坚决要使欧洲经济处于其从属地位
12. 处在经济战前线的美国情报部门
13. 腐败,一种过时的做法!
14. 动荡不安的欧洲
15. 陷入瘫痪的法国
这是19世纪末由皮埃尔·阿扎里亚和保罗·比才创立的一家法国公司的故事。这家公司从制造电缆、电器、电池起步,逐步拓展到生产用于水利工程、核设施、建筑工程和交通设施(道路、桥梁等)的涡轮机。1968年,这家公司兼并了电信公司阿尔卡特,开始涉足电话、计算机、手机、网络连接器等业务。1969年,它兼并了阿尔斯通——一家生产机车和发动机的公司,并于三年后建成了当时全世界最快的列车——TGV高速列车。在此期间,它还接管了对建筑和公共工程部门颇为重要的企业总公司,即万喜集团的前身。此后,这家公司还把建造大型民用和军用船只的大西洋造船厂收入旗下。1982年,法国社会党人对这家公司进行了国有化,但这并没有使它的庞大胃口和光辉梦想受阻。1983年,它兼并了汤姆森半导体公司的电信业务。1986年,它进入民用核工业领域,收购了法马通公司(即阿海珐公司的前身)40%的股份。柏林墙的倒塌使这家公司如遇风口,它雄心勃勃,想要征服世界。
这家公司就是CGE(法国电力总公司)。它是一个庞大的企业集团,与国际上的众多竞争对手相比毫不逊色。在20世纪80年代早期,CGE是法国工业的骄傲。它参与了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的国家重建,从而使法国免于经济停滞,迈入了大国的行列。CGE的竞争对手是美国通用电气、德国AEG(电器品牌)和西门子等世界巨头。这是一个真正的法国成功故事,当然,首先应当归功于各高等专业学院培养出的精英(尤其是工程师)。这些聪明的头脑与战后法国领导人的政治远见实现了完美的融合,两者共同重建了法国的工业和经济主权——此前在“二战”中,在被德国占领的六年里,法国的工业和经济都曾遭到严重破坏。
但在诞生一个世纪后,CGE已经荡然无存。它在1987年的私有化运动中被拆分,变成了几家独立的公司:阿尔卡特、万喜、西技莱克、汤姆森、大西洋造船厂、阿尔斯通……但这些后继者的命运却与CGE截然不同,它们一个接一个地步入衰败的境地。阿尔卡特始终默默无闻,在与美国朗讯进行了灾难性的合并后,它投入了芬兰公司诺基亚的怀抱。同样,大西洋造船厂在与韩国STX集团分道扬镳后,被纳入意大利芬坎蒂尼集团麾下。在经历了长期无望的挣扎后,汤姆森品牌被一位试图重振计算机和平板电脑业务的法国投资者收购。阿尔斯通也不再属于法国:能源业务被出售给美国,而交通业务被出售给德国。一代传奇CGE就此谢幕。
20世纪90年代末到21世纪初的这段时间不仅对CGE是致命的,对整个法国的工业也造成了巨大的冲击。法国工业企业纷纷“外逃”到更欢迎它们的国家和地区,只留下了失业问题、排外情绪和民粹主义的升温。但是人们却迟迟没能察觉到这一切,直到阿尔斯通被拆分后,法国国家领导人才如梦初醒。2014年,阿尔斯通能源业务被出售给美国通用电气公司,引发了法国国民议会的不满。在野党的右翼党派成员希望举行辩论,甚至要求成立一个调查委员会。但是,由于他们缺乏政治决断,这一请求最终不了了之。三年后,阿尔斯通的处境跌入谷底,又将交通业务出售给德国企业西门子。这一次,法国议员终于不再袖手旁观。国民议会和参议院都行动起来了,每一个人都开始讨论法国去工业化的原因:波旁宫成立了一个调查委员会,卢森堡宫也派出了一个调查团。
2018年春天,两院提交了各自的报告,尖锐地批评了奉行自由放任主义政策的政治精英和行政人员。人民运动联盟党议员、调查委员会主席奥利维尔·马莱克斯写道:“经过6个月的调查,我十分确信,在批准通用电气收购阿尔斯通这一决定上,法国未能保护本国的国家利益。”马莱克斯指责法国外交部、财政部和司法部之间缺乏协调,并强调某些高层官员存在失职行为。他还指出:“阿尔斯通案暴露出法国对美国的域外管辖司法程序缺少认识。”
参议员同样对因试图“拯救”阿尔斯通而将它卖给德国人的对策进行了质疑。“这笔交易在资本投入上对西门子极为有利,这显得颇为可疑。西门子不出一分钱就控制了阿尔斯通,而后者明明还拥有充裕的订单和稳健的现金流……但是,国家对铁路站点的维护却没有得到充分保障,并在未进行铁路鉴定的情况下就接受了这些条件,这仅在短短四年之内就变成了现实。”
法国正在摧毁自己的工业。那些本应该守护法国工业的人未能履行自己的职责。法国政界和经济界的领导人无法理解这个竞争白热化的世界,也未能看到竞争对手正在拼命打磨它们的经济武器。“如果一个国家连自己最基本的利益都无法保护,那就是彻头彻尾的盲目、短视和自私。”
在所有这些武器当中,法律是最有杀伤力的武器之一。人们天真地以为法律为正义服务,然而它却被用于其他目的:为大国的经济利益服务。虽然法国和欧洲的精英一直密切关注新兴国家(中国、印度、俄罗斯等),但他们没有发觉自己的主要盟友早已将司法的“兵器库”填得满满当当。这是一种极具侵略性的武器,具有巨大的威力,2010年之后,精英们为此吃尽了苦头。根据律师奥利维尔·德迈松·鲁热的说法,法律是“一种攻击性的武器,是经济战中可怕的子弹头”巴黎和纽约律师公会的成员,苏菲·瑟姆拉讲师将域外法定义为“一种大规模的司法经济武器”。
毫无疑问,最强大的司法经济“战士”是美国。自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美国将自己的惩罚性立法铺设到了全世界。这些法律打着惩罚践踏人权或支持恐怖主义的国家或组织的幌子,实际上却保护美国的经济利益,其中最突出的就是美国的《达马托法》和1996年通过的《赫尔姆斯-伯顿法》。这些立法的官方目的是,禁止企业与美国的敌对国进行任何贸易往来,从而摧毁它们。被美国列入黑名单的国家有:古巴、利比亚、苏丹、伊朗、伊拉克、朝鲜、缅甸……这些法律禁止任何企业与上述国家进行交易。这是一种彻头彻尾的强迫政策,企业如果不遵守法令,就会遭到美国政府的追捕。不服从这些法律的企业面临着很大的风险:针对它们的罚款可能高达数亿美元,在某些情况下甚至是数十亿美元。服从这种经济制裁是为了避免更坏的结果——被完全驱逐出美国市场。对于跨国公司,甚至是稍大一些的中等规模的企业来说,被赶出美国市场无异于被判处死刑。所有不遵守美国法律的企业都将遭受灭顶之灾。
如果美国法律仅仅适用于美国公司——正如此前几十年的情况一样,那么这个问题根本就不值得世界上其他国家关注。但是情况已经发生了变化。近年来,美国《反海外腐败法》以及针对违犯禁运令的行为的法律,即《赫尔姆斯-伯顿法》和《达马托法》,正在逐渐扩大其域外适用效力。它们适用于所有的企业和个人,“美国警长”打算将它的法律强加给全世界。在法学家布莱克·雷丁2007年撰写的一篇文章中,他将这种现象比喻成美国西部片中伸张正义的经典桥段,触犯禁令的罪犯将被驱逐到尚未开发的美国西部荒野中:“这是法律的长臂或美国法律在全球市场上适用的霸权风险。”
但是归根结底,为何不为一部与邪恶做斗争的法律击掌叫好呢——即使它是域外法又有何妨?为什么不感谢美国人为整个地球伸张正义呢?问题是他们的干涉行动是否全都是出于匡扶正义的目的,这一点还有待观察。如果真相确实如此,如果他们对正义的渴望是如此真诚,那么他们为什么不加入负责追捕战争罪犯的国际刑事法院呢?难道,商业活动中的公平公正在他们眼中比人权还重要吗?
美国域外法的症结在于它的目的。这些法律真的像对外界宣称的那样高尚吗?我对此进行了调查,在许多观察者看来,美国法律的对外输出目的颇为可疑。它绝不仅仅是为了弘扬正义,制裁反民主的政体、腐败的企业和个人,它还有更多隐蔽性的目的。
安托万·加拉蓬是法国司法高等研究所的大法官兼秘书长,皮埃尔·塞尔旺-施赖伯是巴黎和纽约律师公会的成员。他们合著的文章是有关这一问题的为数不多的文献之一。“将域外管辖权称为一种全新的治理方式是恰如其分的。这是一种新的使用权力的方式:更加务实、有效,但也更加阴险,它将美国自身的利益和商业道德绑在一起相提并论,甚至混为一谈。”
对于研究这一现象的法国国民议会代表团来说,美国域外法确实是一种经济武器。议员们谴责这是一种“司法行政战争机器”
他们认为,美国的法律有两个目标:对目标公司的财务进行沉重的打击;削弱这些公司的实力,使它们在美国竞争对手可能进行的收购面前变得更加脆弱。这种域外立法是美国地缘经济战略的组成部分,被视为另一种制造战争和捍卫美国全球领导地位的手段。
这同样是法国反间谍组织的观点。2018年11月14日,《费加罗报》头版报道的标题是“美国是如何监视我国企业的”。文章披露了法国内政部安全总局的一份公文,这份文件认为:“事实表明,美国正在部署一项旨在征服出口市场的战略——特别是对法国。这一战略通过具有攻击性的、对美国的经济利益有利的政策而得以实施。”法国内政部安全总局尤其关注的问题是,美国法律被用作国家战略武器来破坏他国企业的稳定,并用其来搜集他国企业的关键信息。
全球“司法经济警察”的表现是如此“杰出”,甚至成功地让其他国家为美国经济体系的功能失调付费。2007年爆发的次贷危机是1929年经济危机后全球历史上最大的一次金融危机,而由此产生的负债中,有一部分是由各大外国银行负责偿还的。别忘了究竟是什么引发了次贷危机——是华尔街那些蹩脚的“魔法师”发明出的“金融鸦片”。2009—2017年,美国和欧洲各大银行因违犯美国法律和国际规范而被大西洋两岸的监管机构处以超过3 450亿美元的罚款。而欧洲银行为欧洲大陆的监管机构开出了数额高达220亿美元的支票。这仅仅占所有银行为解决与2008年金融危机相关的追诉而支付的罚款数额的6%。同一时期,美国监管机构从包括欧洲银行在内的主要国际银行手中拿走了1 900亿美元。这些大银行还向投诉它们的客户支付了1 330亿美元的赔偿金。欧洲银行总共向美国和欧洲的监管机构支付了1 250亿美元(超过各大银行罚款总额的1/3),18其中大部分钱款都流入了美国监管机构的口袋。
首先,请不要误解,本书的目的不是要为那些被美国追诉的公司开脱,也不是把它们看作受害者。这些公司因腐败而被追责时,其违法事实(以美国法律的标准来看)往往已经得到证实。许多证据都可以证明法国和欧洲的某些公司确实有违法行为。问题是,这种针对他国公司腐败行为的追诉是不是破坏外国竞争对手的稳定性和保持美国世界经济霸主地位的障眼法呢?由于与被美国制裁的国家进行贸易往来,许多欧洲企业付出了高昂的代价。而美国对古巴和伊朗的大部分制裁措施已经超越了国际法惯例。
事实上,无论是联合国、世界贸易组织,还是其他多边机构,都没有像美国对古巴、伊朗甚至俄罗斯那样实施如此严厉的惩罚……另外,一些国际法学家拒绝使用“制裁”这个术语。在他们看来,制裁应该是国际社会集体实施或通过司法途径实施的一种行为,而不是单个国家的行为。这些法学家更倾向于将其称为“单方面的经济约束措施” 19。但无论称其为措施还是制裁,结果都是一样的,例如对法国巴黎银行的巨额罚款。这家银行仅因为与伊朗、古巴和苏丹进行了美元交易,就不得不向美国财政部缴纳约90亿美元的罚款……而这些交易事实上还是被前述国际机构准许的。接下来,美国人列出的榜单上还有哪些公司?
尽管国际原子能机构的报告证明,伊朗遵守了伊朗核协议的规定,20但特朗普还是在2018年5月8日撕毁协议,拉开了经济战的序幕。21同日,美国驻德国大使敦促德国企业立即离开伊朗。美国财政部仅允许这些外国企业花几个月的时间收拾残局,到11月再离开。违反命令的企业将受到来自美国司法行政部门的追诉,这些追诉可能会导致巨额罚款,甚至让企业被彻底驱逐出美国市场。
那么,美国为何可以将本国法律强加于他国公司、起诉外国公司并对它们处以罚款,与此同时却没有任何人提出抗议呢?为了解答这个问题,首先必须了解美国域外法,如美国《反海外腐败法》《赫尔姆斯-伯顿法》《达马托法》……它们为什么会被制定,又是如何被制定出来的?它们针对的是谁?各国对“山姆大叔”的这种司法入侵做何反应?然后,有必要深入分析美国的司法程序为何可以对违犯禁运令的欧洲国家和欧洲企业进行制裁,包括西门子、阿尔卡特、阿尔斯通、德希尼布等公司,并有可能在未来波及欧洲航空工业的龙头——空中客车。最后,有必要探讨美国的经济战略,该战略不仅维护美国的经济利益,还发挥着“世界警察”的作用,使欧洲经济沦为美国经济的附庸,并禁止各国与伊朗等被宣布为“不可往来”的国家进行贸易。
为了撰写本书,我花了两年的时间进行调查。作为一名政治学家而不是法学家,我考察了法律如何被用作经济战的武器。我对能促使美国域外法输出的权力关系很感兴趣,并使用“域外法”一词来指代所有在全世界范围内具有效力的美国法律。
我与50多人进行了接触。大多数受访者都同意做证,前提是我要对他们的身份保密。访谈者包括律师、法官、高级管理人员、法国和欧盟的公职人员、警察、情报部门成员、政治家……其中有些人向我发送了机密文件,一些是应我的要求发送的,一些是主动寄送的。他们同意进行访谈,是因为他们认为时机已到——美国已经在这条路上走得太远了。他们认为,法国和欧洲不能再卑躬屈膝,只有采取强硬的政治措施,才能制止正在轰轰驶向欧洲并危及各国主权的、地狱般的美国经济战争机器。
最后还有一言:研究经济对抗现象绝不意味着鼓吹经济战争。依本人之见,事实正好相反。20多年来,我一直在研究经济冲突现象,认为这是由全球化引发的“病症”,而且随着不平等和不平衡现象的加剧,这一问题正变得越来越严重、紧迫,甚至失控。本书指出了实施经济战的某些做法——无论是国家、企业层面,还是个人层面,目的是提醒这个“病态”的世界,应当警惕经济的过度金融化,而且它还受到“相互竞争”的意识形态的破坏。超级全球竞争的“毒瘤”正在使人类迷失方向,摧毁我们的星球,摧毁地球上的生物,包括人类。它使一些人从事不道德甚至违法的行为。这不会为全人类带来任何收获,却会让我们失去一切。揭露这种邪恶,就是为了在一切追悔莫及之前,努力与之进行斗争。
*编辑:YUE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