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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综合自 法务之家 互联网
借钱是再平常不过的了,朋友熟人或亲戚遇到难事,求到家里向你借钱,有时不免替人救急。但就是因为借款人与欠款人不了解一些事情,致使发生一些不必要的纠纷。
借钱时有8件事情是需要弄清楚的,
如法院受理要先有合同;
涉及刑事犯罪的法院不受理;
担心借款人无法还款可约定其他资产抵债
……
民间借贷很多时候是在亲朋好友之间进行,所以大家也比较随意。现在最高法院告诉你,将来你们如果发生了纠纷,要上法庭,法院受理是有条件的,根据最新《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的规定,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也就是说,借钱出去的时候要签订能够证明双方存在借钱事实的书面证明,明确借贷双方的权利义务,有了这些法院才受理纠纷。
在民间借贷中,往往伴随着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非法经营等犯罪行为,这就已经不是简单的民间借贷纠纷了,法院会把此类案件交给公安或检察机关来管。若人民法院立案后,发现民间借贷行为本身涉嫌非法集资犯罪的,就会驳回起诉。
所以大家在借钱之前,最好对借款人的身份、真实性进行判断。
3、要看清合同是否有效
自然人之间借款合同只要涉及以下一点就能生效:
(1)以现金支付的,自借款人收到借款时;
(2)以银行转账、网上电子汇款或者通过网络贷款平台等形式支付的,自资金到达借款人账户时;
(3)以票据交付的,自借款人依法取得票据权利时;
(4)出借人将特定资金账户支配权授权给借款人的,自借款人取得对该账户实际支配权时;
(5)出借人以与借款人约定的其他方式提供借款并实际履行完成时。
p2p平台仅提供媒介服务,出了问题后,投资人和借款人要求其承担担保责任,人民法院不会支持。但是p2p平台明确表示其将会提供担保,出了问题后,出借人要求其承担担保责任的,人民法院会支持。所以,投资人投资网贷时要看清楚平台是否担责,否则利益受损后将无法维权。如果平台公开承诺提供本息担保,记得一定要截屏。
在借款时,你先看看这个借款人有没有什么值钱的资产,比方说房子、车子、奢侈品等等。在你们签订借款合同的时候,同时再签另外一个合同,大概内容就是如果将来他还不了钱,你就可以拿他的这些值钱的东西来抵债,法院也可支持你。
之前,企业与企业之间相互借钱是不被法律认可的,现在最高法院认可了企业之间的借款行为,但是也是有规定的,不能天天借,最后发展成企业不搞别的生产经营了,专门搞借贷生意,这是不允许的。
第一,合同里没有写明利息多少的;
第二,利息超过36%的;
第三,利息在本金中扣掉的,利息就不能算本金了;
第四,借款人可以提前还利息,提前还的话可以不用按照合同约定的利息来还,根据你借款的实际时间来算利息。
8、民间借贷合同无效的5种情形!(第3点无比重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四条规定: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一)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又高利转贷给借款人,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
(二)以向其他企业借贷或者向本单位职工集资取得的资金又转贷给借款人牟利,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
(三)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
(四)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
(五)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的。
在现实生活中,有些人存在一个认识上的误区,认为自己反正不参与非法活动,借钱给他人,他人如何使用这些钱,是否用于非法活动与自己无关,自己只要按约定收钱就行。这种认识是不正确的,后果是严重的。
如果明知借款人借款用于赌博、走私、诈骗、贩毒、吸毒、制假贩假等非法活动,仍予以出借的,法律将不予保护,出借人不仅不能通过法律手段要回借款,可能还会受到民事、行政乃至刑事法律的制裁。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90条规定: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我国《合同法》第二百零六条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11规定: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予保护。对双方的违法借贷行为,可按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三款及《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试行))第163条、164条的规定予以制裁。
这第163条规定:“在诉讼中发现与本案有关的违法行为需要给予制裁的,可适用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三款规定,予以训诫、责令具结悔过、收缴进行非法活动的财物和非法所得,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处以罚款、拘留。……”也就是说,法院可以对原、被告训诫、责令具结悔过、罚款、拘留,对于原告借给被告用于非法活动的钱可以依法收缴。最终结果就不仅仅是血本无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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