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末读史】唐山大地震死亡人数是如何披露的?
我1965年大学毕业后进新华社做了记者,从当记者那天开始,就把“实事求是”定为自己必须恪守的工作原则,坚持及时、真实、客观地报道新闻事件,先后参与了许多国内外重大事件的报道。1976年7月28日,唐山发生了举世震惊的大地震,地震发生后,新华社领导立即派我赶往唐山做现场采访。
在唐山灾区采访期间,我每天奔走在满目疮痍的瓦砾中,亲眼目睹了众多家庭房倒屋塌亲人罹难的惨状。当时正值炎热的夏季,酷暑中到处散发着尸体腐败的气味,整个唐山从南到北到处是生存者痛失亲人的嚎啕哭声。几天采访下来,我凭借一个新闻记者的直觉感到,这场震惊世界的大地震的死亡人数绝不是十万八万的小数目。于是为了真实反映这场浩劫造成的灾难程度,我在及时报道地震现场情况和广大军民团结一心抗震救灾英雄事迹的同时,以一名新闻记者的职业责任感,开始想方设法了解死亡人数。然而由于当时历史原因造成的种种限制,我以及全国各路记者始终没有采访到官方统计的死亡数字。一直到唐山大地震抗震救灾工作全部结束,有关部门也没有公布人员死亡情况,死亡人数就像谜一样萦绕在人们心头。
◆唐山大地震时,没有专业救援工具,战士们只能用双手救人。
一转眼三年时间过去了,唐山大地震死亡人数依然扑朔迷离、讳莫如深,由于时间拖得太久,引得国内外各种猜测、议论不断……1979年11月17日至22日,全国地震工作会议暨中国地震学会成立大会在大连市棒棰岛宾馆召开,我作为新华社当年参加过唐山大地震报道工作的记者,受领导指派到大连参加会议报道工作。
会议按照预定程序进行得很顺利,最后一天,有关方面领导向与会的地震专家们通报了三年前唐山大地震的死亡人数。听到这个数字,出于新闻记者的职业敏感,我立即觉得这是一条极为重要的新闻信息,是全国和全世界等待已久的重大新闻,同时认为:自己作为参加会议报道的记者,有责任把这条消息发出来,把真相告诉全世界。基于这种认识,我抓紧时间写好了一篇题为《1976年唐山地震死亡24万多人》的稿件,迅速送给担任大会秘书长的国家地震局一位处长审核、签发。由于稿件直面拖了三年之久的死亡数字,为了能够获得批准,送审时我向秘书长提出了三条理由:1、地震发生已经三年了,伤亡情况应该报道,因为中国广大人民群众始终非常关心,同时外国人也很关心,再不报道我们会更被动;2、几年来国内外猜测不断,传言很多,对地震死亡人数众说纷纭,如果不在这个召开全国地震会议的时候报道,各种传言会更多;3、地震是一种自然灾害,与政府行为无关,在这样一个时机进行报道,比较自然。
秘书长认真看完稿件,听了我的要求和理由,有些犹豫,问我:“你这篇稿件一定要今天发吗?”看着秘书长有些拿不定主意的目光,我心里明白,他是想把稿件带回北京请示更高的负责人,我非常理解他的心情。但作为新闻工作者的使命感告诉我——必须努力争取将此稿发出!于是态度十分坚决地说:“我觉得一定要今天发,因为新闻讲时效性,不能发过时的消息!”秘书长听完我的话,又看了一眼手中的稿件,依然在犹豫,我立即补充说:“这是自然灾害造成的死亡,并不是人为因素所致,与政府和专业部门没有直接关系。如果等回到北京后再经过各级领导层层审阅,新闻的时效性将大打折扣。”看着我真诚的态度,秘书长也觉得我说得有道理,就同意了我的意见,拿起笔在稿件上签了字。
得到批准后,我立即将稿件传往北京新华社总社对外部。上个世纪70年代末的通讯不像现在这样发达,条件有限,我只好拿着电话边读稿,边让北京的同事做记录。当年我写稿子的时候还有一个小秘密。那次会议上,有关方面将1976年唐山地震为什么事先没有预报出来作了总结,讲了三个理由:一是帮派体系干扰;二是没有明显前兆;三是地震预报科学不发达。而我在写稿时,有意去掉了第一个原因,因为我认为,第一个理由是把政治因素往自然灾害上靠,有些牵强,就把它删掉了,稿子中就写了后两条理由,没想到,后来新华社发稿时把那两个原因也去掉了,所以在对外公布的稿件中,就没有了这样一段文字阐述。以下是新华社1979年发出的稿件原文:
“新华社大连十一月二十二日电
在一九七六年七月二十八日发生的唐山大地震中,总共死亡二十四万二千多人,重伤十六万四千多人。这两个数字是唐山、天津、北京地区在那次地震中死伤人数的累计。这是今年十一月十七日至二十二日在中国地震学会成立大会上宣布的。
唐山地震的震级为七点八级,震中裂度为十一度。地震发生的地点是人口密集的工业区,发生的时间是三点四十二分五十六秒(北京时间),正当人们沉睡的时候。地震部门事先未能发出预报。由于这些原因,它所造成的损失是很严重的。”
◆1979年新华社发稿。
这一消息发出后,顿时引起很大的轰动,我也被说成了新闻界对外公布唐山地震死亡人数的第一人。后来经常有人问我:“你当时为什么这么强烈要求报道地震死亡人数,还主动向秘书长提出自己的理由。”每每我都回答:“其实原因很简单——就是一个新闻工作者的责任心!”那时对这件事,我是这样认识的:“当时虽然地震发生已经三年多了,但与地震相关的报道还是很多,因为那几年我国地震发生的比较频繁。因此地震报道也是一个热门话题,大家都非常关心。我之所以要求公布死亡数字,源于我对党的方针政策的了解,对新闻工作者职责的明晰,对什么该报,什么不该报,有一个基本判断,如果我觉得应该报,从国家整体利益出发,我会做出判断,遇到重大新闻,写不写是我作为记者的职责问题,至于上级有关领导签发不签发那是另一回事,但作为新闻工作者,在新闻事件的报道方面,该坚持的我一定要坚持!该争取的也一定要争取,决不能有辱使命!”
对唐山大地震死亡人数报道后,我对灾难性、突发性事件报道更加关注,并进行了认真研究和思考,逐渐形成了自己的观点,我认为:自然事故肯定与政府无关,责任事故则能反映政府管理上的一些问题,如果发生事故能够及时报道,可以迅速引起有关部门重视,分析原因、总结教训。如果不及时报道,难以敲响警钟,引以为戒,弄不好还会导致同样灾难连续发生。因此我一直呼吁:对于灾难性、突发性事件,即使是人为的原因,也要及时报道,只有这样,才能使人们深刻吸取血的教训,才能使政府进一步提高行政能力,才能使事故的发生频率降低再降低。
◆震后的唐山市区。
值得称道的是,国内许多主管领导和新闻界同仁与我有共识,经过大家的不断努力,我国对灾难性、突发性事件的新闻报道逐步放开,尤其2003年“非典”以后有了很大进步,一些相关制度也逐步完善起来。2008年“汶川5.12”大地震发生后,我国从中央到地方各类新闻媒体立即行动,及时、准确、公开地连续报道了与地震有关的一切重大新闻,赢得了全世界的广泛赞誉,这些报道向世人昭示,我国灾难性、突发性事件的新闻报道机制已经完全建立。
(徐学江,新华社原副总编辑)
出处|党史博采
编辑|苏 静
责编|武春霞 王宗志
编审|胡振江 杜根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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