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面前,三个老板哭了,只有一个在笑!
这种共性问题的背后,是对新政细节的梳理和理解。
萤火关注微信生态与“互联网+”,更关注这两个领域中的2B企业。
我们将用连载的方式,呈现一组与2B企业息息相关的“营改增”报道,希望能为大家带来一些帮助。
营改增,改什么?
进销项税额抵扣,怎么抵?
17%、13%、11%、6%……都是什么税率?
税率看起来涨了,你所在行业的税负是不是更重了?
……
昨天,萤火推送了一篇《营改增后,2B企业的进销项抵扣、微信红包报税方法,都在这里了》,大致介绍了此次营改增的情况。这次营改增还有一个亮点,就是房地产、金融、建筑、服务业这四大行业首次全面纳入营改增范围。
这四大行业,不仅要面临上述那些“烧脑”问题,而且根据行业属性导致抵扣率不同,可谓“几家欢喜几家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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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二手房增值税方面,新税制根据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四城市设计了两套税率:
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以销售收入减去购买住房价款后的差额按照5%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
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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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保险行业来讲,营改增会对保险公司的税负和业务模式产生较大影响。传统保险行业竞争较为激烈,客户以个人居多,且面临着保监会的严格监管,因此对于非免税的险种(如车险,财产险,意外险等),提高保费转嫁增值税的可能性较低。
与此同时,由于大部分赔付支出(如医疗费用,标的物毁损赔付),都可能难以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抵扣,此消彼长之下,保险公司的税负将有上升的风险。
此外,保险业目前仍然存在政策不明确的地方。再保险是保险公司用于降低风险的常见业务模式,在再保业务中,分入保费收入是否缴纳增值税,分出保费是否可以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再保摊回手续费如何进行税务处理等,目前由于未出来行业细则,均不甚明确。
附:营业税和增值税区别表
项目 | 营业税 | 增值税 | |
计税原理 | 每增加一次流转,全额缴纳营业税,实行价内税 | 在流转中,对新增价值征税,实行价外税 | |
计税基础 | 营业额=收入 | 销售额=营业额-销项税=增值税下确认的收入 | |
应纳税额 | 营业税×税率 | 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 |
税率 | 3%,5% | 税率 | 6%,11%,13%,17% |
征收率 | 3% | ||
进项税 | 不涉及 | 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可抵扣 | |
发票 | 不区分普票、专票 | 专票可抵扣,普票不行 |
以上是第二篇内容。如果大家在“营改增”的实操中,有踩过什么“坑”,或有哪些成功经验可以分享,欢迎在后台留言给我们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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