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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诉讼】关注公共安全,探索公益诉讼新领域

安康检察 2022-06-19



近日,旬阳县人民检察院针对高层住宅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向旬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出了维护公共安全检察建议。


01

发现问题

旬阳县检察院在履行公益监督职责中发现,县城部分小区业主在对住宅进行室内装饰装修过程中,私自拆卸阳台、外窗、飘窗原有栏杆等防护设施,自行安装的栏杆不符合安全标准,部分业主在上述危险部位未安装防护设施。小区物业管理服务企业在管理活动中,发现业主存在影响建筑使用安全的装修行为,未能及时制止,导致部分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不符合国家标准《住宅设计规范》强制性规定,存在安全隐患,易发生儿童坠楼、高空抛物等安全事故,危及公共安全。



02

检察建议

办案干警通过随即抽查的方式对县城内的高层住户开展走访调查,收集固定相关证据后,向旬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该局

依法履行职责,对辖区内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中出现的影响建筑结构和使用安全的情形进行排查,督促相关业主就阳台、门窗等安装防护和防坠落设施,确保住宅装修质量及安全设施符合国家标准;同时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督管理,规范物业管理活动。该案通过宣告送达方式向住建部门送达检察建议书,并邀请县城大型物业服务企业代表参与旁听了宣告过程。

03

检察官寄语


公共安全是公共利益的重要体现,《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明确提出,要研究建立公共安全领域公益诉讼制度,而住宅安全设施是否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不仅关系着业主自身权益,更关乎着不特定群体的生命财产安全。一旦发生安全事故,诸如发生高空坠物,未成年人坠楼,儿童抛物,空调外机、防护设施、花盆坠落等,不仅会给他人带来巨大创伤,更会引发社会不稳定因素。

旬阳县人民检察院牢牢把握“公益”这一核心要素,紧盯民生热点问题,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扎实开展工作的同时,积极探索公益诉讼新领域案件办理,真正让检察公益诉讼成为保护公益的利器,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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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旬阳检察

◆编辑:市院政治部宣教处 杨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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