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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诉讼】守护“舌尖上的安全”,我们在行动

安康检察 2022-06-19



 2019年3月初,平利县检察院民行干警在一次超市购物中发现,超市散装区的很多散装食品没有标签标识或者标签标识内容不全,不少散装食品都存在只有包装日期而没有生产日期,而大多市民在购买时,都只粗略一看,常常把包装日期当成生产日期,存在食品安全隐患。


散装食品

随后,干警发现此种情况并非一家超市存在。为保障广大消费者吃的放心,吃的安全,平利县检察院民行部立即行动,对此展开了一系列调查。经调查发现,城区内及县城周边超市销售的炒货、果脯、杂粮、干货、咸菜等散装食品,均未在容器及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以及生产经营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或者标注内容不全,仅标注食品名称、价格、重量、包装日期、保质期等信息,侵犯了广大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同时存在食品安全隐患。 




为了保障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平利县检察院收集固定相关证据,随后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并及时查处违法行为。

收到检察建议后,县市监局立即组成工作组,依法对县域内超市销售散装食品存在的标识标签问题进行了执法检查。针对存在的违法行为,依据《行政处罚法》、《食品安全法》等相关规定进行了行政约谈,并下达了限期责令整改通知书。为进一步规范全县食品经营单位散装食品标签标识,统一散装食品监督管理工作,县市监局针对全县范围内可能存在的散装食品监管问题,下发了《关于依法开展销售散装食品标签标识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散装食品专项整治行动,对存在问题的食品经营单位限期整改到位,依法打击散装食品销售违法行为,彻底消除散装食品市场安全隐患,保障全县人民“舌尖上”的安全。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平利县检察院提醒广大消费者:购买散装食品尽量到正规商店,选择盛放在有卫生隔离防护措施的食品容器中并且在显著位置或隔离罩上有标签标识的商品,同时要查看散装食品标签标识是否齐全、规范,食品名称、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等重要信息是否有标注,尤其要分清食品的生产日期、包装日期、保质期等,不要购买无标签、无标识食品重要信息的散装食品。另外,消费者购买散装食品要主动索要购物凭证及相关依据,并妥善保管好,如果遇到纠纷,购物凭证就是维权依据。 


散 装 食品??

散装食品,又称"裸装"食品,是那些没有进行包装即进行零售的食品。散装食品因节省了繁琐的包装,降低了食品的价格,且买多买少、随意方便,很受消费者欢迎,无论在商场超市,还是在集贸市场,均随处可见;散装食品主要包括面食、肉食、腌制品、糕点等,品种繁多。

原来整包在出售时拆包散开使食品呈现以最小单位进行的包装,或零星出售不加包装的食品。

散装食品的市场份额占全部食品的半数以上,如粮食、干果、水产品、肉类、酒类、调味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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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平利县人民检察院

◆编辑:市院政治部宣教处 杨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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