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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检察院下发《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 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安康检察 2022-06-19


近日,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关于疫情防控的有关安排和省委政法委《关于充分发挥政法机关职能作用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安康市院下发《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全市检察机关开展疫情防控工作作出进一步安排部署。


《通知》指出,全市检察机关要深刻认清当前疫情防控的严峻性和复杂性,牢记“国之大者”,把疫情防控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自觉扛牢政治责任,全力以赴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把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作为捍卫“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直接检验,在各级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与相关部门紧密配合,采取更加果断、有力和科学的措施,坚决严防死守,有效遏制疫情蔓延。

《通知》要求,全市检察机关要夯实工作责任,及时成立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落实检察长责任制。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完善疫情应急预案,确保疫情发生时有序应对。要全面做好疫情筛查,严格落实两级院机关人员以及机关外来人员进出检查工作。要加强重点部位防控,减少聚集外出活动,倡导就地过节,不搞大规模聚集。要加强疫情宣传引导,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等传染病防控知识宣传,发布健康提示和就医指南,提高干警的防疫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切实做好自身疫情防控工作。

《通知》强调,全市两级院要充分发挥刑事、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坚决打击涉疫违法犯罪行为,从严从快办理妨害疫情防控的案件,依法严惩“医闹”及伤害医护人员,生产、销售伪劣防治防护产品物资,囤货居奇、非法经营、严重扰乱市场秩序,恶意传播疫情谣言、故意编造传播虚假信息等违法犯罪行为,为疫情防控营造良好法治环境。要加强监管场所监督,两级院刑事执行部门要做好派驻检察人员的疫情防控工作,同时协助监管部门做好羁押场所的相关疫情防控工作。




来源:市院办公室

作者:晏陪陪

编辑:安康市人民检察院  杨业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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