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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人民检察院与国家税务总局安康市税务局签订检税合作框架协议

安康检察 2022-06-19

1月6日,安康市人民检察院与国家税务总局安康市税务局举行《健全工作机制加强检税合作框架协议》签订仪式。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万兴,市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张平出席签订仪式并讲话,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罗善斌宣读了《健全工作机制加强检税合作框架协议》,安康市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成刚主持会议。

王万兴检察长和张平局长代表协议双方签署了《健全工作机制加强检税合作框架协议》。合作框架协议围绕“联建共促强党建、联席会议畅沟通、联合打击涉税犯罪、强化执法司法衔接、强化数据信息共享、强化检税人才共建”等六个方面的内容,明确了双方的具体责任和工作内容。

安康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王万兴

安康市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 张平

张平在致辞中表示全市税务系统要提升站位,充分认识推进检税合作的重要意义,以签订检税合作协议为契机,扎实做好各项工作: 一是突出党建引领,促进合作高质量发展。全市税务系统各级各部门要主动加强与检察机关的联系对接,建立联建共促强党建工作机制,着力在精心培育联合党建工作品牌开新篇、创亮点,以党建凝聚检税工作合力,引领检税合作高质量发展。二是坚持常态合作,营造良好税收秩序。市县两级税务部门要强化合作意识,加强与检察机关的衔接,建立常态化联席会议沟通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共同研究有关重大政策性问题、重要工作部署,研判涉税违法犯罪形势,确定打击防范工作目标和措施;建立联合打击涉税犯罪机制,加大联合打击力度,通过建立案件咨询机制,对重大案件及时挂牌督办,形成打击合力,营造良好的经济税收秩序。三是不断深化创新,实现检税互补共赢。不断深化和拓展检税多领域合作加强税务机关与检察机关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工作衔接,防止有案不移、以罚代刑,积极主动配合检察机关查找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税务监管职责的行为。畅通数据共享渠道,探索建立涉税数据信息交换机制,推动部门间信息的互联互通、高效共享,实现优势互补、合作共赢。四是加强人才交流,锤炼高素质干部队伍。积极推进检税人才双向交流共建,坚持以问题和需求为导向,探索建立检税业务讲堂,定期邀请检察业务骨干为税务干部授课,选派优秀税务干部参与检察机关涉税案件办理,通过实践锤炼,不断提升税务干部法治素养和能力水平,为全面深化检税合作提供坚强的人才保障。

王万兴在讲话中指出,安康检税双方有着坚实的合作基础和良好的合作传统。近年来,检税携手并肩,在打虚打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为严厉打击涉税犯罪、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作出了积极贡献。他强调,此次合作协议的签订标志着安康检税合作新的开端,要进一步推进安康检税高质量合作,共同谱写安康高质量发展新篇章。一是提高站位,在统一认识上同心同向。要深刻认识深化检税合作是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的内在要求,是推进法治建设、提高执法公信力的重要举措。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在思想认识上同心同向,将落实好两个《意见》作为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直接检验,在新的合作基础上努力实现新的提升。二是履职尽责,在强化担当上并肩并行。检税双方要以实现精诚共治为目标,持续深化协作力度,进一步统一办案理念和执法尺度,不断完善联席会议、信息通报、联合办案、提前介入、案件咨询、案件移交、专项治理等工作机制,畅通税务行政执法与四大检察衔接工作机制,强化税收司法保障。三是相互借鉴,在深化合作上共勉共进。要加强机关党建、队伍管理、规范权力运行等方面的经验做法的交流和互相借鉴,努力探索推进深度合作的新做法、新机制,构建税收共治新格局。积极推进各县(区、市)税务局建立与同级检察协作机制,在更深层次、更广范围实现多方协同的检税合作,共同推动安康经济高质量发展。

市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张杰,市税务局党委委员、纪检组长陈明,市税务局党委委员、总经济师刘靖,市检察院和市税务局相关部门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参加了活动。

会后,双方还就加强检税合作的具体事宜进行了深入交流。


来源:市院第二检察部

作者:徐信坤

编辑:安康市人民检察院  杨业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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