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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我市部分区域风险等级的通告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有关规定,经综合研判,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决定,自即日起,将龙口市徐福街道沿海路2号A18—2、东莱街道南山路368号41—1划为高风险区,将龙口市除高风险区以外的其他区域划为低风险区。特此通告。
烟台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2月2日 编辑/栾悦
监制/张海明
烟台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2月2日
审核/烟台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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