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秉承现代化家事审判理念 构建全流程心理疏导科学化道路 深圳宝安法院出台广东省首份家事心理咨询规程|家事审判|来源:法制网

2017-12-29 唐荣 吕静 家事法苑

“家事法苑”微信公号今日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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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秉承现代化家事审判理念 构建全流程心理疏导科学化道路 深圳宝安法院出台广东省首份家事心理咨询规程(来源:法制网)




秉承现代化家事审判理念 构建全流程心理疏导科学化道路

深圳宝安法院出台广东省首份家事心理咨询规程


发布时间:2017-12-17 16:07 星期日

来源:法制日报——法制网

法制网记者 唐荣 通讯员 吕静

原文链接:http://www.legaldaily.com.cn/index/content/2017-12/17/content_7422497.htm?node=20908&bsh_bid=1899984513&from=groupmessage&isappinstalled=0


  2012年起,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在全省率先启动家事审判改革。2013年9月,宝安法院成立全省首家具有独立建制的家事审判庭,并建立家事诉讼中心,内设圆桌法庭、单面镜观察室、心理疏导室、幸福家庭成长学校、沙盘推演室等设施,以推动家事纠纷调解、家事案件有序、快速流转、家事案件审理,逐步从“当事人主义”诉讼模式向职权主义诉讼模式转变的现代家事诉讼等理念。通过对当事人心理疏导,帮助舒缓对立情绪,明确争议问题,诊疗情感创伤,挽救婚姻危机,修复家庭关系。


  2016年5月,宝安法院被最高人民法院确定为深圳市法院系统唯一一家“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试点法院”。因此,宝安法院承担了深圳法院重点改革项目——深化家事审判方式改革,为家事审判改革探索更多可复制的“宝安样本”。截至今年12月,宝安法院共审结家事案件9676件,结案率93.27%,调撤率达61.02%。


  今年11月27日,宝安法院率先在广东省出台首份《宝安区人民法院家事案件心理咨询工作规程》,内容包含工作职责、工作流程、工作纪律等,进一步完善心理疏导工作机制,最大限度抚平婚姻家庭纠纷各方因感情危机形成的心灵创伤,该规程的出台标志宝安区人民法院的家事审判改革已进入全面深化阶段。


  诉前、诉中强化心理疏导 修复破损婚姻家庭关系

  2016年11月,宝安法院即启用沙盘心理疏导室,由心理咨询师通过沙盘游戏的方式为服务对象提供沙盘心理辅导服务。2017年6月,宝安法院与深圳市心理咨询师协会签订框架合作协议,在家事诉讼中心建立家事纠纷心理疏导工作室,在专业心理咨询师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利用专业沙盘设备、单面镜观察设备等进行心理测评与心理疏导,帮助当事人舒缓对立情绪。


  法官通过单面镜观察室知悉当事人、子女的真实意愿,从修复感情破裂、维护家庭和睦的角度处理家庭矛盾,迄今心理咨询师共为当事人提供心理干预、疏导服务459人次。通过心理疏导后,按法官的需要,心理咨询师撰写出专业的个案报告,帮助法庭了解当事人内心需求、情感聚焦、矛盾根源、修复的可能性,对判决起重要辅助作用。目前已撰写专业家事个案报告书28份,通过心理干预或疏导挽救了200多个家庭。


  诉后继续跟踪帮扶 注重后续情感帮扶和家庭成长

  宝安法院家事审判庭庭长张力英认为,家事案件是很复杂、很难处理的,老年人、妇儿往往难以从家庭变故中走出,纠纷化解、权益维护需借助“专业工具”,家事案件涉及情感和心理、交织伦理和道德,不能一判了之,还应该关注当事人后续的心理情感需求。


  为此,宝安法院组建了由专业社工组成的定期回访工作组,建立家事案件审结后定期回访制度,做好“三个后续”。后续社会帮扶。由专业社工收集当事人的经济困难、心理创伤、子女入学难等情况,向妇联、社区工作站、社区服务中心等发出《社会帮扶建议函》,避免“二次矛盾”。至今已进行回访58余次,发出《社会帮扶建议函》12份,帮助当事人切实解决了实际困难。后续心理回访。对判决离婚的案件进行电话回访、实地探访,了解双方目前情感关系、生活状况及子女探视方面情况,进一步钝化矛盾。后续情感指导。对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进行回访,与妇联合作“幸福家庭成长计划”,组织当事人参与 “夫妻成长训练营”活动,修复当事人与家庭成员之间失衡的家庭关系。


  走心理疏导科学化道路 挽救濒临破碎的家庭

  刘某和李某经人介绍后于2003年结婚,二人育有一子一女,共同经营一家药店。今年,丈夫刘某到宝安法院起诉离婚,二人在法院里唇枪舌战,情绪激动,法官决定把他们转介到心理疏导工作室,接受心理疏导。


  经过心理咨询师的初步了解,其实刘某并不想离婚,他只是想通过起诉来让妻子意识到问题所在,他理性地陈述了他们婚姻关系中不和谐因素,希望咨询师能够帮被告梳理清楚他们现在的关系。在领会到刘某的用意后,咨询师为李某解读了丈夫日常生活中对她关爱与照顾的事例,坦诚地告诉她,为什么他们之间的关系会逐渐发展到这个地步,带领被告换位思考,她的情绪逐渐缓和了下来。

  在沙盘分享中,刘某摆出了两个沙具,一个是冷饮摆件(李某喜欢喝冷饮),另一个是男孩为女孩洗脚玩偶摆件,摆件上面还写着“爱在行动”几个字,在咨询师眼里,整个沙盘其实洋溢着和谐四口之家的幸福感,几经引导,李某终于幸福地笑了。最后,刘某决定撤诉,李某也承诺改掉自己坏脾气,二人和好如初。


  实际上他们的感情非常牢固,经过调解员耐心劝导、心理咨询师心理疏导等过程就帮助他们找到了婚姻关系的症结,剖析双方在婚姻中的关系、角色、责任,明确双方自身的问题和症状所在,能够更好地明确修复婚姻关系的方向。心理疏导能帮助夫妻排除感情障碍,建立有效沟通,修复破损婚姻家庭关系,促进家庭成员的成长,也充分体现了家事诉讼的治疗、修复功能。


  西南政法大学李龙教授认为,宝安法院的措施有效提升家事审判专业化、人性化、社会化水平,体现司法的价值取向和人文关怀,促进良好家风乃至整个社会良好风气的形成,为深化家事审判方式改革提供可复制、推广的基层经验。


  法制网深圳12月17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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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事法苑”家事法实务交流微信群群规则                            

(2015年11月版)

  “家事法苑”家事法实务交流微信群,群主:杨晓林,管理员:段凤丽、侯晓婷、邓雯芬、王志锋、徐文丽、杨竹一、何显刚、陈建宏、李炜、辜其坤、李丹、谷友军、季凤建、严健、麻长春、王钦、李琳。

  1、建群宗旨

  家事无小事,真诚欢迎对婚姻家事继承法领域感兴趣的朋友,律师、法官、检察官、学者、公证员、房管、民政、学生、媒体、妇联等政府公务人员、法务工作者及其他法律从业者加入,即时分享最新中国婚姻家庭法制信息动态,家事审判动态、典型家事案例、立法动态、理论研究动态,共建阳光下专业领域内法律职业共同体业务探讨、正当、正常交流的和谐平台。

  本群主题为婚姻家事继承法及家事诉讼程序,交流范围仅限与主题相关的实体及联系密切的诉讼程序理论与实务问题,定位为特定专业法律领域主题群,学习型群、兴趣群。

  本群无意走向综合群,其他如刑事、商事、劳动、交通事故等其他领域话题可另行解决。

  2、入群方式

  为保障本群安全、质量及可持续发展,防止群友滥加群,本群对外不作任何宣传,群规则只刊发于“家事法苑”微信公号自定义菜单及每期公号推文的签名文件中。

  为保证群的质量,本群一律由群管理员专人统一审查、邀请新人入群,未经群主同意,严禁擅自拉人进群,擅入者立即清退;

  请入群者先添加群管理员邓雯芬助理(微信号:13167578960)个人好友,请注明:城市+单位全称+姓名,申请加入家事法实务微信群;新群友阅读群规,承诺遵守后,管理员方可拉其入群。


  3、实名交流

  本群实行实名(真实身份)交流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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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友善发言

  本群群友来自于法律职业共同体较广泛领域,大家非常难得聚拢在同一平台上!特别要注意维护自身形象,互相尊重,发言交流,要注意顾及他人感受,不要有任何人身攻击、贬低他人人格或由个案引申对其他群体的上纲上线的言行。

  本专业群,除大年三十至初二三天及八月十五中秋节外,不允许在群内发红包;严禁闲聊;严禁转发招聘、推销、心灵鸡汤、投票、优惠券、政治性等帖子。

  7、鼓励、提倡交流

  本群鼓励、提倡群友开展与主题密切相关的理论与实务的互动交流。

  本群定位为专业领域内的学术及实务交流群,非低级的当事人咨询群,严禁群友不加任何思考、只用三言两语提过于简单的问题;

  群友不宜就过于具体的个案展开交流,应先概括基本事实,从中提取有理论及实务研讨价值的一个或几个问题集中深入交流。

  群友探讨交流问题的方式建议为,自己发现问题,先主动查找资料,一次性把基本案情叙述清楚(不要再让群友追问事实)并注明自己的看法,能附上相应的法律法规法条及司法解释等依据最佳,抛砖引玉,希望再听取群友的意见和建议!如此这样,真正达到大家共同探讨、共同交流、共同学习、共同进步的本群建群目的!

  群友互动反馈也同样宜先思考,较系统阐述自己的观点,不要采用漫无边际地三言两语聊天式交流,以免影响群友。

  群友可在群内畅所欲言,仅限个人观点交流,严禁群友未经发言群友同意、不管基于什么目的截屏在群外分享。

  8、鼓励、提倡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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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群谢绝律师普法、营销、单纯表现诉讼技巧类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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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尊重智力劳动成果

  尊重智力劳动成果,群内资讯信息仅供群友学术实务研讨交流用,资讯搜索、编辑、整理需日复一日,耗费相当时间与精力,正常情况下,我团队每天收集、分享、推送的资讯信息,月底汇编起来就是每月的“家事法苑”婚姻家事法律资讯简报(下载:http://www.famlaw.cn/download.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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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违规及处理

  群友应自觉遵守本群规则并接受群主及管理员的善意提醒及劝告;

  对于违反群规的行为,群主或管理员有权、有义务即时制止。

  群友违反群规则经提醒一次不改,劝退,务必不要在群内与管理员争执、造成刷屏,影响其他群友,但允许私信方式向群主及管理员团队提出申诉,集体商量给出最后处理结果。

  11、关于入群开通微信实名认证、绑定银行卡问题的说明

  承蒙大家支持、参与,我群学术实务专业交流氛围越来越好。不少群友也积极推荐相关朋友入群,但 请群友推荐介绍新人入群前务必提前说清楚:

  腾讯公司目前对微信群管理政策,500人为上限,前40位无论群主其他群友可直接拉人入群(无需经过其同意),第41—100位,需发邀请经受邀人同意方能入群,而第100位以上入群者需要先进行"实名认证",即开通微信支付功能,绑定一张银行卡。这是其通过此手段绑定用户的功利做法、也涉嫌利用垄断地位强迫"消费"行为、涉嫌违法,已有外地律师代理此类公益诉讼,希望能尽早纠正霸王条款。

  因微信本身是免费使用,也不必跟它计较,可按照提示要求关联绑定一个银行卡(如过分担心,可绑定一个不常用、没钱的储蓄卡)即可, 微信支付功能是大势所驱、非常时尚、非常方便,也很安全,如消费仍需再次输入密码,开通无妨,并不是加群收费,不轻易消费即可。

  绑定银行卡、开通微信支付的方式也很简单:

①用户点击微信界面下方的【我】,即可找到并进入【钱包】。

②然后依次点击页面右上角的【…】,在弹出的选项中选择【添加银行卡】。

③按提示填写银行卡号(收发红包仅支持绑定借记卡)、该卡银行预留手机号等信息,银行将发送验证码至该手机号。

④填写银行卡信息,并设置6位数的支付密码,二次确认支付密码并支付即可。


  良好的群的氛围,需要大家共同维护、共同呵护!

  希望大家共同努力,共建专业领域内阳光下学者、法官、检察官、律师、公证员、妇联、媒体及其他所有法律职业共同体的正常、正当交流的和谐平台!

               “家事法苑”微信群管理员团队

             2015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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