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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联合出手!严查马甲“首付贷”

2017-11-05 互联网金融网

昨天,发布的《今天,建设银行正式宣布!没房的人能获得100万红包!》一文,标题错误地将“建设银行”打成“将设银行”,这是自互联网金融网成立4年以来,首次出现了这样严重的低级错误,在这里向各位读者深情致歉,望取得原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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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尽管监管政策持续收紧,银行消费贷型“首付贷”被禁,贷款资金立马换上“马甲”再入楼市。


近日,银行贷款资金又以经营贷、普惠金融的名义悄悄溜进楼市。此外,小贷公司、消费金融公司、甚至是中介渠道亦有部分贷款绕道进入房地产市场。


从去年的首付贷,到今天的消费贷,虽然一直在调控,可各类贷款资金仍是“打一枪换一炮”,不断变换“马甲”,前赴后继地流向房地产市场。对此,多位分析人士表示,这种现象的背后是资金入楼市的动力仍在。


消费贷几近停摆,资金换上“马甲”今年下半年以来,北京、江苏、深圳等多地银监局先后发文封堵“消费贷”进楼市的通道。


随着监管政策持续收紧,银行对个人消费贷款也变得越发谨慎,大多数银行都提高了消费贷的审核要求和额度、用途的监测,贷款期限也大为缩短,更有银行直接暂停了个人消费贷款业务,转而只做服务小微企业的经营贷业务。


然而,消费贷虽接近停摆,但正所谓“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实际上变相“首付贷”却并未随之销声匿迹,仍有贷款资金披着“马甲”,明修栈道,暗度陈仓。


近日,住房城乡建设部会同人民银行、银监会联合部署规范购房融资行为,加强房地产领域反洗钱工作,要求严禁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违规提供购房首付融资,并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首付资金来源审核力度。


严禁违规提供购房首付融资


三部门要求:


严禁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违规提供购房首付融资;


严禁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小额贷款公司违规提供“首付贷”等购房融资产品或服务;


严禁房地产中介机构、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小额贷款公司违规提供房地产场外配资;


严禁个人综合消费贷款等资金挪用于购房。


银行业监督管理部门各级派出机构要加大对银行业金融机构个人住房贷款、个人综合消费贷款、经营性贷款、信用卡透支等业务的监督和检查力度,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各类违规行为。



同时,各地要对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小额贷款公司等违规提供购房融资的行为,加大查处力度。在依法依规查处的同时,要将违规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将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小额贷款公司等机构违规提供融资行为依法录入征信系统。


加大对首付资金来源审核力度



三部门还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加大对首付资金来源和借款人收入证明真实性的审核力度,严格对个人住房贷款和个人综合消费贷款实行分类管理,强化对个人综合消费贷款、经营性贷款、信用卡透支等业务的额度和资金流向管理,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监控贷款用途,严禁资金挪用于购房。


部门间协同 有效防范交易欺诈


此外,各地房产管理部门、地方金融监管部门要会同人民银行、银监会各派出机构建立联动工作机制,加强信息互通和部门间协作。



各地房产管理部门要向相关银行业金融机构提供新建商品房、二手房网签备案合同及住房套数等信息的实时查询服务,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办理个人住房贷款业务时,要以在房产管理部门备案的网签合同和住房套数查询结果作为审核依据,并以网签备案合同价款和房屋评估价的最低值作为计算基数确定贷款额度,有效防范交易欺诈、骗取贷款等行为。


三部门还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要依法履行反洗钱义务,开展客户身份识别,妥善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规范购房款交付方式,报告可疑交易。


来源:新华网;中国经济网;央视新闻;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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