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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福利待遇!广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首次招聘公告

轨道人才 2023-10-30

铁路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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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第一批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为加强广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学校)师资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关规定,现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32名博士。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学校是广东省唯一轨道交通类公办高职院校,是国家“双高计划”建设单位、国家优质专科高职院校、国家示范(骨干)高职院校、广东省一流高职院校,是华南地区轨道交通行业企业员工培训的重要基地。现有石门、执信南校区和朝阳实训中心、花都工学结合示范园等多个校区,广州科教城新校区正在建设中。详细资料请查阅学校官方网站(http://www.gtxy.cn/index.html)。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岗位为专业技术岗位,分为教师岗和信息技术工程类岗两种,共计32人。其中,教师岗31人,信息技术工程类岗1人。具体详见《广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第一批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需求表》(以下简称:岗位需求表)(附件1)。岗位条件中提及的专业名称代码参照《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https://www.gtxy.cn/Upload/zzrsc/ContentManage/Article/File/2022/01/28/202201281143300441.xls)执行。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及技能要求;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资格条件

各岗位的资格条件见《岗位需求表》(附件1),具体说明如下:

1.符合《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试行)》和本公告规定的港澳居民可报考相关岗位。

2.年龄条件:35周岁以下。35周岁以下为1986年1月30日之后出生。

3.招聘人员类型:2022年毕业生、非2022年毕业的往届生、不限。

2022年毕业生是指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毕业生(含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非2022年毕业的往届生是指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非在读人员(含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不限是指以上两类人员均可。

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取得的,必须在报名时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相关材料。

报考人员毕业证书的专业名称未列入《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无专业代码),但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可申请进行相近专业认定。相近专业认定需填写《广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相近专业认定表》(附件5:https://www.gtxy.cn/Upload/zzrsc/ContentManage/Article/File/2022/01/28/202201281144095328.docx),并提供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盖章),由学校审核认定。

4.所有全日制在读期间(含研究生在读期间)的兼职、社会实践经历一律不计算工作经历。

年龄、工作经历及业绩成果年限等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22年1月30日。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受其他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3.因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被有关部门做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做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4.近两年内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被依法依规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公开招聘考试的报名截止日。

四、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22年2月17日起到2022年12月31日止,招聘额满为止(2022年全年有效)。

2.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方式,不接受其他方式报名。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进行报名。

3.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清楚具体岗位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条件后再报名。每位应聘人员每次限报一个岗位,如无明确报考岗位或同时报多个岗位视为报名无效。

(2)按照系统提示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特别是“附件上传”环节,务必按《广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资格复核材料一览表》(附件3:https://www.gtxy.cn/Upload/zzrsc/ContentManage/Article/File/2022/01/28/202201281143439287.doc)要求将招聘岗位所需必要条件的相关材料上传至系统。报考人员在考试报名系统中填报信息及提交的材料均将留存,用于资格审核、聘用考察、公示以及聘后试用等环节,务请认真、慎重、完整填写。

(3)报考人员必须使用第二代身份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

(4)报考人员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恶意报名、攻击报名系统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三)资格初审

依据应聘人员在招聘系统中上传招聘岗位所需必要条件的“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提供材料信息不实、不全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视为资格初审不合格。初审结果将通过招聘系统对应聘人员进行反馈。

(四)资格复核及心理测试

(1)考生可通过全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系统(http://www.qgsydw.com)“审核情况”确认是否进入资格复核环节。其中,“审核情况”显示“审核同意”的,则进入资格复核环节;“审核情况”显示“审核不同意”的,则未进入资格复核环节。

(2)资格复核及心理测试(心理测试结果不计入分数,不作为是否录用的依据)具体方式及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资格复核所需提供的材料

具体材料按《广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资格复核材料一览表》(附件3)提供,要求提供材料原件和A4规格复印件,经审核后,留存复印件,返回原件。

(4)通过资格复核的考生方可参加面试,进入资格复核人员声明放弃资格复核、缺席资格复核或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核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核期间不能提供相应材料原件或重要材料原件提供不全的视为复核不合格,不得参加面试。面试具体时间由学校另行通知,应聘人员需保持通讯畅通。

(五)考试

1.考试形式:本次公开招聘采用面试形式。

2.开考比例:本次公开招聘不设开考比例限制,按实际报考人员灵活确定开考批次。

3.面试形式和内容

面试分教师岗和非教师岗(信息技术工程类岗)进行。

非教师岗(信息技术工程类岗)面试主要围绕招聘岗位所需专业知识,通过笔答或面谈、实操等形式测试考生的综合分析、应变、组织协调能力以及应聘者与职位相适应的其他业务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

教师岗面试内容为专业理论技术答辩和实操(授课或技能实践),考核应聘者的专业水平,教学及科研能力。

4.面试成绩(考试综合成绩)

面试成绩即为考试综合成绩,总分100分,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数,面试成绩在本面试时段于候分室向考生公布,并由考生签名确认。

面试成绩(考试综合成绩)超过80分者方可录用。

(六)体检

对达到80分及以上者,根据考试综合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名单,体检按照《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其中报考教师岗位的适用《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体检合格方能录用。体检不合格的或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体检合格结论的,不予录用,学校可根据情况按考试综合成绩的分数高低在合格人员中等额递补,但因怀孕等法定情况不能按时体检的,可以按规定申请延期体检。

(七)考察

考察按照《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学校通知考生考察工作开始之日起,考生超过5个工作日不配合开展考察工作,或考生所在单位超过30天不配合开展考察工作,视为考生放弃考察。学校可从符合前述要求的人员中递补考察对象。

(八)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名单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http://rsj.gz.gov.cn/ywzt/rszdgg/sydwgkzp/index.html)事业单位招聘栏目及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学校将组织复查,根据复查结果决定是否录用。

五、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学校可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序递补本岗位其他符合要求的人员,是否递补可由学校根据情况进行决定:

(一)考生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二)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拟聘人员放弃聘用或不能在用人单位规定时限内到岗的;

(四)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六、聘用及待遇

(一)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考生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工资待遇按所聘岗位执行广州市事业单位工资政策。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聘用等级根据应聘岗位、个人业绩及资格条件,结合学校岗位设置及职称评审等文件综合确定。受聘人员业绩及资格条件未达到学校相应层级条件要求的,学校予以低聘。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按照广州市事业单位岗位聘用等有关文件执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符合下列条件的受聘人员还将享受如下待遇:

1.广州市提供的待遇:受聘人员符合《广州市职业教育高层次人才引进办法(试行)》(穗教发〔2019〕45号)职业教育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的,可选择享受统一的市高层次人才相关住房福利待遇;或者最高可享受税后60-200万元安家补贴,以及受聘人员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的,按每月税后2000-8000元的标准领取5年购租房补贴等,具体发放期限、发放方式按规定执行。

2.学校提供的待遇:根据受聘人员符合的高层次人才类别,按学校相应标准配备15-45万科研启动费等,具体按学校相关规定。

3.除享受上述相关待遇之外,学校积极协助博士及博士后申请并办理广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项目。根据广州市高层次人才相关文件规定,经认定的广州市高层次人才享受专项补贴、住房保障、医疗保障、子女入学、配偶就业等有关待遇。

八、咨询电话、监督电话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蒋老师):020-8602008517846665263(工作日08:30-11:50  14:30-16:30)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史老师):020-86423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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