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畅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金华市公安局轨道交通治安管理分局招聘公告
1、中山市畅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招聘公告
2、金华市公安局轨道交通治安管理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中山市畅达工程管理
有限公司招聘公告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我司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员工,现将有关招聘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四)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详见第三点招聘职位)。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的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处理的人员,在处分期和竞业限制的人员,办理退休手续人员,均不得报名。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法:应聘人员根据报名条件和要求,填写《中山市畅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应聘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在规定的时间内将下列报名材料扫描件连同《中山市畅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应聘人员报名表》发送至指定邮箱(zsjtjs@163.com),邮件名称使用:姓名+应聘单位+应聘部门+应聘岗位。
(1)近期个人正面免冠彩色电子照片;
(2)个人简介、身份证、毕业证及学位证;
(3)职称证书等资格证书;
(4)其他相关资料等。
(二)消息发布及报名时间:2022年11月11日-2022年11月20日。
(三)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报考资格。
(四)考试通知发布时间:经审查无异议,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应聘人员,以电话、短信或邮件形式发布考试通知。
三、招聘职位
四、招聘考试程序
A、笔试:考评分值按100分制,原则上根据考试成绩排名按照不低于1:3的比例选取人员参加面试,如笔试分数出现同分则全部进入下一轮面试,如进入面试比例不足1:3,以实际人数为准。
B、面试:面试以半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内容包括岗位专业能力、问题解决能力、沟通能力、工作责任感、求职动机和工作稳定性等进行考评,考评分值按100分制,成绩在70分以下的,不作录用;70分以上根据评分由高至低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五、政治审查
对确定的拟录用人员进行政治审查,内容包括身份信息、身体状况、教育背景、过往工作业绩、工作表现、无犯罪记录、计划生育、人事档案等方面。调查过程中发现有影响或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或人事档案未能配合调查的,取消录用资格,重新根据考核测评排名从高至低确定拟录用人员。
六、公示
1、按相关规定和条例办理公示等手续(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2、与拟录用人员就薪酬待遇、岗位安排、考核等事宜进行沟通,达成共识。
七、录用
拟录用人员经公示合格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入职手续。
八、薪酬待遇
根据公司薪酬制度相关规定发放。
九、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在交通集团官网等公开渠道发布。
(二)在未发布正式面试通知前,不接待应聘人员来访。
(三)被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任相应岗位;考核不合格的,将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四)有下列情形应聘者,取消聘用资格。
1.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者;
2.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提供不真实、不完整资料或者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者;
3.放弃聘用资格者;
4.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者。
本公告由中山市畅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60- 88167799。
附件:中山市畅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应聘人员登记表
金华市公安局轨道交通治安管理分局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金华市公安局轨道交通治安管理分局(以下简称“轨道分局”)负责市域轨道领域安全保卫工作,依法履行城市公安分局执法职责权限。为加强轨道分局警务辅助力量建设,提升治安管控能力,根据《金华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工作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轨道分局警务辅助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0人,包括:接警员1人(男性)、站区勤务9人(其中市本级派出所站区勤务男性6人,女性2人,东阳辖区站区勤务男性1人)。具体岗位、招聘人数、资格条件详见《金华市公安局轨道交通治安管理分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愿意履行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的义务。
2.具有金华市户口(以2022年11月7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3.年龄18至40周岁(1981年11月7日至2004年11月7日期间出生);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5.文职类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以上学历,退役士兵可放宽至国家承认的大专学历;勤务类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退役士兵放宽至国家承认的中专、高中学历。
6.金华市公安机关在职辅警报名的,需经所在公安机关同意。
7.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8.有特殊基本条件要求的详见《金华市公安局轨道交通治安管理分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计划表》(附件1)。
(二)资格条件
1.详见《金华市公安局轨道交通治安管理分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计划表》(附件1)。
2.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军警等专门技能的人员、有曾在轨道公安从事辅警工作经验的人员、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三)下列情形不得报考
1.本人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查清的、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2.本人或家庭成员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3.本人家庭成员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8.其他不宜从事辅警工作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注册报名
时间:2022年11月7日17时—11月18日8时。报名网址:http://jzzjf.gaj.jinhua.gov.cn/jhga/index(建议使用电脑谷歌浏览器登录)。
报考人员上网选择相应岗位报名,每人只能选报一个岗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新报名。在此期间招聘单位不作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可更改报考岗位。
(二)资格初审
时间:2022年11月18日8时—11月19日17时。
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岗位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将说明理由。报名人员可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报名情况。
(三)再次报名
时间:2022年11月19日17时—11月21日17时。
通过初审的人员以及基本条件不符合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岗位资格条件初审不合格人员,可在11月21日17时前改报其他职位。再次报名人员于11月21日17时后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报名情况;基本条件不合格人员不得改报。
(四)资格复审
时间:2022年11月23日上午8:30-11:30。
报考市本级地点:金华市金东区金义东公路88号金义东轨道大厦西辅楼轨道分局一楼大厅。
报考东阳地区地点:东阳市人民路203号3楼轨道交通派出所。
资格初审合格人员进行资格复审,主要审查报名者相关资格材料以及特殊岗位资格条件情况,资格复审合格者发给笔试准考证。
参加资格复审报考者需携带以下材料:
1.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个人征信报告以及报考岗位需要的资质证明和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2张近期白底彩色免冠2寸照片。
2.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在线验证报告。
3.退役士兵需同时提供《退役士兵证》原件及复印件,各类优先招聘情况的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4.金华市公安机关在职辅警报名的,需提供所在公安机关同意报考材料。
(五)笔试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为综合能力知识测试,考试范围包括党的二十大精神等公共知识、《人民警察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测试。
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按时参加考试。
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结束后,由市公安局轨道交通治安管理分局统一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六)体能测试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合格人员,持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全部进入体能测试。
测试项目:男子(4*10往返跑、俯卧撑),女子(4*10往返跑、仰卧起坐)。
体能测试实施细则及标准详见附件2。
报考人员放弃或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的,不再递补。体能测试合格人员,通知参加面试。
(七)面试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体能测试合格人员根据成绩高低,按招聘计划数1:5进入面试。
入围面试的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相关职位不再递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对象。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面试(体能测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
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技能测试)成绩×60%。
按招聘计划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
(八)体检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项目和标准详见附件3,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放弃体检或体检结论不合格的,由轨道分局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九)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入围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及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重点考察报考人员是否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以及核实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
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招聘的依据。
(十)聘用
考察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由轨道分局组织岗前培训,培训合格的按照相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六个月的实习期(含二个月试用期,试用期不符合要求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五、薪酬待遇
警务辅助人员实行岗位绩效和层级晋升管理的薪酬制度,按规定享受“五险一金”社会保障。各岗位年收入为8.5万-10万起(含单位缴纳“五险一金”),并根据层级晋升情况以及全社会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标准进行动态调整。
六、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参加报名的考生应在笔试前14天申领金华“健康码”。“健康码”为绿码、健康状况正常、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的考生可参加资格复核、体测、笔试、面试等环节。
七、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交的所有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的视为弃权。
(三)报考人员存在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报考资格的,在考试考察过程中作弊等违反招聘纪律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并列入“黑名单”;对已签定劳动合同的,一经查实,解除劳动合同,予以清退并列入“黑名单”。
(四)关于报考专业、学历、资格条件及岗位要求等信息的咨询,可直接拨打《金华市公安局轨道交通治安管理分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计划表》中提供的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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