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筹类科技计划项目结题申请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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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受理2022年第一批自筹经费类科技计划项目结题申请的通知
各区科技局(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各有关单位:
按照《佛山市自筹经费类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佛科〔2015〕147号),现就2022年第一批自筹经费类科技计划项目结题申请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申请受理要求
本批次结题只受理2018年以后(含2018年)立项的医学类科技攻关项目申请和2019年以后(含2019年)立项的公共服务能力提升项目申请。
“综合业务管理平台”上项目实施期已满需组织结题评估的项目,将转移至“佛山市扶持资金综合服务平台”(https://fsfczj.foshan.gov.cn/#/home)操作申请,请各单位按要求及时办理项目结题手续。
二、办理时间
各申报单位网上受理时间自通知发布之日开始至2022年8月19日17:00(各申报单位必须在网上受理时间内提交项目),各区科技局(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审查和提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26日17:00,系统平台关闭时间为2022年8月31日17:00。(请各申报单位注意,项目系统提交需按时审慎操作,系统平台一旦关闭,项目将不能再提交,也不作退回)
三、结题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人提交的论文必须是:(一)由项目申报人发表;(二)在项目执行时间内发表;(三)由公开出版社发行的本专业及与本项目内容密切相关的研究性学术文章。期刊是否得到国家相关部门的许可,可登录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网站(网址:http://www.nppa.gov.cn/nppa/publishing/magazine.shtml)期刊/期刊社查询栏目查询,查询结果须与提交期刊一致。查询结果打印后由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核并加盖单位公章确认。详细要求请查阅结题申报指南(见附件:结题申报指南)。
各有关单位,请按照结题申报指南要求,将纸质结题申请材料(项目验收书、项目合同书复印件及其他附件材料)装订成册(A4白色光面,一式三份)及项目清单交所在各区科技局(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由区科技局(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统一汇总报送佛山市科技情报研究所(市直部门直接报送佛山市科技情报研究所),纸质材料截止受理时间为2022年9月9日17:00(请各单位务必按时提交,否则不予受理)。
四、联系方式:
市科技局监督评价科:陈觉敏83355950,马梦妮83380510
佛山市科技情报研究所:招伟志82290474,温丽红82240560;(地址:禅城区汾江中路101号工人文化宫后座办公楼四楼)
禅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何伟东82340445
南海区科学技术局:邓荫恒86315036
顺德区科学技术局:谢尔娜22830349,沈俊雍22830326
高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侯尚军88663030
三水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关伟秋87700138
佛山市政府扶持企业资金综合服务平台技术支持:83282211
五、监督与投诉
投诉电话:83395761,邮箱:jjgjw@fskjj.foshan.gov.cn。
佛山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6月21日
结题申报指南
一、结题申报条件
(一)以论文发表为合同约定指标的,发表论文必须达到以下基本条件:
1.项目负责人必须以第一作者(或中文核心期刊通讯作者)公开发表论文;
2.中文论文请将刊登论文的期刊封面、目录(标注题目)及论文正文扫描成一个PDF文件上传;
3.中文论文请提交期刊查询结果证明[请登录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网站期刊/期刊社查询栏目查询(网址:http://www.nppa.gov.cn/nppa/publishing/magazine.shtml)查询结果须与提交期刊一致。查询结果由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核并加盖单位公章确认];
4.参加学术交流会的论文需提交学术会议所发证书;
5.出版学术专著的除学术专著外还需提交书号查询结果证明;
6.发表论文为非中文类语言的,需提交中文版译文和外文论文检索证明。
(二)上传项目完成执行情况报告
二、纸质结题材料提交注意事项
(一)所提交的纸质结题申请材料必须与网络版一致。
(二)纸质申请材料(一式三份)包括项目验收书(盖章)、项目合同书复印件及其他附件材料。
(三)纸质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9日17:00(请各单位务必按时提交,否则将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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