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金翻10倍!举报无人机扰飞,一经查实最低奖励1万元!
无人机干扰飞机。(资料图)
近期,双流机场无人机干扰飞行事件频发,严重危害了民用航空飞行安全。
4月20日,省公安厅紧急召开新闻通气会称,警方决定对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两起案件立案侦查。
针对此次扰飞事件,群众举报一经查实,奖励将由此前通告的1000元增加到人民币1万元。
4月20日,省公安厅紧急召开新闻通气会,通报双流机场近期关于无人机干扰飞行案件的侦报情况,
四川省公安厅机场公安局副局长李飞说,近期成都双流国际机场净空保护区连续发生几起无人机非法活动,严重危害了民用航空飞行安全,扰乱了成都双流国际机场正常的生产运输秩序,具体情况如下:
一4月14日14时05分,在成都双流国际机场西跑道北侧30公里区域(地处郫都区),机场净空保护区内,发现无人机活动,导致成都上空3架航班绕行,成都双流国际机场地面航班等待5分钟。
二4月17日14时13分,在成都双流国际机场西跑道北侧18公里区域(地处郫都区),机场净空保护区内,发现无人机活动,导致多架域内航班空中等待,造成12架飞往成都的航班备降其他机场。
三4月18日18时26分以及18时38分,分别在成都双流国际机场西跑道北侧3.7公里区域(地处双流区)及同侧14.8公里区域(地处崇州市),机场净空保护区内,发现无人机活动,导致22架飞往成都的航班备降其他机场,23架航班出港延误。
对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立案侦查
目前案件仍然在侦破中,暂未破案。成都市公安局治安支队相关工作人员介绍,对无人机干扰航班正常起降事件,当地已立案侦查。
4月17日、18日,双流公安先后接到省公安厅机场公安局协查通报称,成都双流机场净空保护区域连续发生两起无人机干扰航班飞行的事件,造成多架航班不能正常降落,严重扰乱了民用航班的飞行秩序。
接报后,当地高度重视,立即组织警力会同机场公安对可疑区域进行搜寻,因情况复杂,搜寻无果。鉴于事件已造成严重后果,双流警方决定对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两起案件立案侦查,依法追究相关涉案人员的法律责任。同时,双流警方将会同民航空管部门、机场管理公司及属地街道办事处,进一步完善机场净空保护区域的管控措施,全力确保机场的正常飞行秩序。
多部门曾联合发布通告
西部战区空军参谋部
民航西南地区管理局
民航西南地区空中交通管理局
四川省公安厅
关于加强全省军民航机场净空区域安全保护的
通 告
为维护全省军民航机场净空保护区域飞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军用机场净空规定》《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民用机场管理条例》《四川省民用机场净空及电磁环境保护条例》等规定,现就军民航机场净空区域安全保护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禁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在全省军民航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内从事下列活动:
(一)未经军民航职能部门批准,进行无人机、航空模型等飞行活动;
(二)排放大量烟雾、粉尘、火焰、废气等影响飞行安全的物质;
(三)放飞影响飞行安全的鸟类、孔明灯,升放无人驾驶的自由气球和其他升空物体;
(四)焚烧产生大量烟雾的农作物秸秆、垃圾等物质,或者燃放烟花、焰火。
民用机场净空保护区域是指距机场跑道中心线两侧各10 km、跑道端外20 km 以内的区域;
军用机场净空保护区域是指距机场跑道中心线两侧各15 km、跑道端外20 km 以内的区域。
二、在机场净空区域内实施上述违法行为的,军民航职能部门、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查处;在机场净空区域外从事上述活动的,不得影响机场净空保护。
三、凡开展通用航空飞行活动,应当提前向军民航职能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四、重大活动期间的空域管控措施以地方人民政府公告为准。
五、所有单位、组织和个人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支持配合军民航职能部门和公安机关开展机场净空保护工作。鼓励积极发现、规劝和举报可能扰乱飞行安全的违法行为。举报的违法飞行线索一经查实,公安机关将按相关规定给予举报人不低于1000元人民币的奖励。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空军飞行管制部门电话:(028)85399067
民航空中管制部门电话:(028)85702366(白天)(028)85702365(夜间)
公安机关举报电话:110
西部战区空军参谋部 民航西南地区管理局
民航西南地区空中交通管理局 四川省公安厅
2016年9月1日
据悉,新的奖励办法即将作出调整,凡是影响航线的举报,一经查实,举报奖励都将不低于一万。
重奖举报之下,非法无人机活动能否杜绝呢?
小编也将继续跟进扰飞事件后续发展,请继续关注!
内容来源丨四川日报
图文编辑丨李 莎 (微信ID:dearshasha)
执行主编丨王晓翔(微信ID:ybfbwxx)